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 评估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出发点,优化教学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教师的主人翁精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改革创新,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新跨跃。 〔此页无正文〕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中小学 教学质量 评估细则 通知 抄送: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 于都县教育局办公室 校对人:张开栋 2011年11月8日印发共印100份 2011—2012学年度于都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一、小学教学质量评估(500分) 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农村小学以乡(镇)为评估单位(宽田乡不含高龙片所属小学),县城小学以校为评估单位。 1.教学质量抽测分A(90分) 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时组织全县教学质量抽测(抽测各单位三至五年级某个年级一个班)。县城小学语文、数学、综合、英语合卷,语文、数学卷面分各40分,综合、英语卷面分各10分。农村小学按各乡(镇)同类别学校、同年级进行。若抽测中心小学或村完小三、四年级,学科和卷面分与县城小学相同。若抽测村完小五年级,语文、数学和综合科合卷,语文、数学卷面分各40分,综合卷面分20分。抽测得分(A)计算公式为:A=(单位及格率/全县及格率×90%+单位优秀率/全县优秀率×10%)×90。 2.教学质量检测分B(400分) 学年末组织全县教学质量检测。检测对象为全县小学六年级,检测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 ⑴农村小学检测得分计算公式为:B=(B1+B2)×n,B1=(单位语数双科及格率/全县农村小学语数双科及格率×90%+单位语数总分优秀率/全县农村小学语数总分优秀率×10%)×350,B2= (单位英语及格率/全县农村小学英语及格率×90%+单位英语优秀率/全县农村小学英语优秀率×10%)×50 ,n=(单位参考人数/单位2010年五年级学生年报数×95%)÷(县农村小学参考人数/县2010年农村小学五年级学生年报数×95%)。当n≥1时,取n=1计算。 ⑵县城小学检测得分计算公式为:B=(B1+B2),B1=(单位语数双科及格率/全县小学语数双科及格率×90%+单位语数总分优秀率/全县小学语数总分优秀率×10%)×350,B2=(单位英语及格率/县城小学英语及格率×90%+单位英语优秀率/县城小学英语优秀率×10%)×50 (3)三小没有六年级学生不参与教学质量检测,用其它方式了解六年级的教学情况。 3.教师教学竞赛分C(10分)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记分见下表(各评估单位10分封顶):
4.单位类别调剂分D 单位类别调剂加分见下表:
5.教学质量评估分(M)计算 农村小学: M=单位(A+B+C+D)×[500/农村小学最高(A+B+C+D)] 县城小学: M=单位(A+B+C)×[500/县城小学最高(A+B+C)] 6.教学质量等次评定与奖惩 ⑴等次评定
⑵奖惩办法 ①设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奖。教学质量评估等次为优秀且评估分排县城公办小学前二位、县城民办小学第一位、农村小学前五位的,教育局给予表彰与奖励。 ②抽测或检测时,所属对象的在籍学生必须全部参加考试,“割尾巴”和冒名代考的考生按0分计算。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扣除该单位最后评估分60分,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有严重违纪现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解聘(或建议免去)该单位校长职务。 二、初中教学质量评估(600分) 初中教学质量评估以中考成绩和职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为评估依据,分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两个系列进行。 1.评估分(M)计算公式 (1) (2)N公=A×120+B×200+C×80+D×60+E×40+F N民=A×220+B×120+C×120+D×40+F 2.评估元素说明 (1)A为总分优良率比(优良指学生成绩高于或等于总分的75%),B为总分人均分比,C为全科合格率比。以上各项公办学校均以全县公办学校的相应值作为标准进行参照,民办学校均以全县民办学校的相应值作为标准进行参照。 如:A=学校总分优良率/全县总分优良率。 (2)D为总分低分率考核指数(低分指学生成绩低于总分的40%)。 D=(1-学校低分率)/(1-全县低分率) (注:上述A、B、C、D计算时公办学校的参考人数均以九年级上学期初年报数减去春季分流至县内职校的学生数为基准进行计算,九年级年报后,正常转学的考生,其成绩计入转入学校。为防止弄虚作假,各校要如实上报九年级学生花名册,分流至职校、正常转学的学生与花名册不相符的不予核减。) (3)E为三年保留率比。 三年保留率=九年级初年报数/七年级初年报数 三年保留率比(E)=某校三年保留率/全县三年保留率 (4)F为附加分,包括中考亮点加分和学校类别调剂加分。 ①中考亮点加分:学生个人中考总分列全市第一、二、三位,分别给学校计20分、15分、10分。 ②学校类别调剂加分见下表:
(5)G为县内职业学校招生分,满分为100分。评估时按各校完成情况记分。 3. 教学质量等次评定及奖惩 ⑴等次评定:
⑵奖惩办法 ①设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奖。教学质量评估等次为优秀且评估分排在公办学校的前八位、民办学校的前两位,教育局给予表彰与奖励。 ②设教学质量进步奖。今年的教学质量评估分与去年相比,公办学校进步较大的前三位且排位前移八位以上(含八位),教育局给予表彰。 ③对中考、质量检测组考实行考核,细则另定。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扣除该单位最后评估分60分,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有严重违纪现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解聘(或建议免去)该单位校长职务。 三、高中教学质量评估(500分) 1.高考目标 2012年全县高考比例目标:一本上线人数占全市的比例达到10%,二本以上上线人数占全市的比例达到10 %。 2012年全县高考人头目标:一本上线人数达500人以上,二本以上上线人数达1500人以上。 2.高考目标分解 高考目标根据各校2012年高考报名的生源情况确定(应届学生以2009年中考成绩、历届以2011年高考成绩为依据)。具体目标另行通知。 3.高考综合分计算(用M表示,计500分) (1)于都中学: M= ×145+ ×145+ ×95+ ×95 +F (2)二中、三中、实中、五中、六中: M= ×130+ ×130+ ×85+ ×85+ ×50+F 说明: ①A1、B1分别为各校应届学生一本、二本以上实际上线人数占市比例,A、B为县下达各校应届学生一本、二本以上人数占市比例目标;C1、D1分别为各校历届学生一本、二本以上实际上线人数占市比例,C、D分别为县下达各校历届学生一本、二本以上人数占市比例目标; E1为应历届三本实际上线人数,E为应历届三本上线目标;F为各校参加教学教研得分,20分封顶。 ②考入清华或北大学生在综合分中奖励50分/人。 折算:上述方法计算所得综合分最高的学校定为500分,其它学校按比例进行相应折算。 ③银坑中学、梓山中学、四中(普高学生)因生源较差,不列入综合分计算。 4.教学质量奖罚 (1)参照于都县《关于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步伐的若干意见》执行。 (2)根据高考情况设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奖、进步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