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第一章 诗歌本质论

 田牧 2012-12-10

第一章 诗歌本质论

 

  中国古代诗论家对诗歌本质的认识很早,先秦时已有“诗言志”的命题,从“志”的角度把握诗歌本质,很有理论深度。随着诗歌创作的日益发展,诗歌的抒情性质逐步被人们所认识,西晋著名诗人陆机提出了“诗缘情”的命题。“言志”、“缘情”其内涵既有不同点,又有共同处,二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诗歌本质论。

 

第一节 “诗言志”论

 

  “诗言志”是中国古人论述诗歌本质的最早命题。清人刘毓崧说:“千古诗教之源,未有先于‘言志’者矣。”[1]这一命题贯穿近三千年的中国诗论史,所以朱自清说它是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2]
  一、“诗言志”之产生
  “诗言志”最早出自《尚书·尧典》,云: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
  虽然“诗言志”出自《尧典》,但它并不是尧舜时代的诗歌观念。原因主要有,其一,从文字学角度看,甲骨文中还没有“诗”和“志”字。殷周之际的金文中,也只有“志”而无“诗”字。因此,甲骨文产生之前的尧舜时代不可能产生“诗言志”的诗学命题。其二,从文献学角度看,据考据学家考证,《尧典》当为战国时代的作品,因而,“诗言志”应是战国学者的诗论观点。其三,从诗论产生的条件看,“诗言志”只能产生于诗歌作品相当繁荣、并被广泛运用的时代,没有文字的尧舜时代很难会有诗歌作品的繁荣和普遍运用,也就很难产生“诗言志”的诗学观点。战国之前的诗论,主要有《诗经》中的一些诗篇谈诗歌创作、孔子论《诗三百》及《左传》对诗的论述。整个《诗经》没有出现“志”字,《诗经》有多处论诗歌创作,如“维是褊心,是以为刺”[3],“心之忧矣,我歌且谣”[4],“夫也不良,歌以讯之” [5],“是用作歌,将母来谂”[6],“君子作歌,维以告哀”[7],“啸歌伤怀,念彼硕人”[8],“王欲玉女,是用大谏”[9]。《诗经》所谈的创作原因或动机,不过两方面,即“情”和“志”。像“心之忧矣”、“将母来谂”、“维以告哀”、“啸歌伤怀”等都是说诗歌创作出于“情”;而“是以为刺”、“歌以讯之”、“是用大谏”等创作用心则与“志”密切相关。这说明《诗经》之作,其动因在于情和志。正因为《诗经》之作有言志因素,后来才能被春秋战国人用于政治、外交,作为赋诗言志的工具。而《诗经》虽有言志之作却不言“志”字,这也说明“诗言志”不是尧舜时代的观点。因为如果“诗言志”是尧舜时代的观念,那么,此观念不可能不在《诗经》中体现出来,《诗经》也不可能不出现“志”字。孔子是战国前对诗歌作出重要论述的人,如他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学诗可“授之以政”、“使于四方”等.但却未提诗与志的关系。战国之前,提及诗与志的关系者,是《左传》。《左传·襄公十七年》载,郑伯宴请晋国大臣赵孟,赵孟请子展、伯有、子西等七位郑国大臣赋诗,“亦观以七子之志”。其中伯有与郑国国君有怨,借此机会赋诗发泄出来。事后,赵孟预告:“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以诬其上,以为荣宾,其能久乎?”“诗以言志”是说诗在实际运用中的功能,赋诗者可用来表达自己的情志态度。“诗以言志”的情况在春秋战国时期十分流行,特别是在政治、外交场合,外交使者和政府官员赋诗言志,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和态度,很普遍。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对这种风气有记载,云:

  古者诸侯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知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矣。

社会普遍流行这种风气,所以孔子说学诗可以“授之以政”、“使于四方”,“不学诗无以言”。这种情况也表明,诗在当时是言志工具,士大夫及政府官员不可缺少。由于诗被广泛运用,战国学者假托舜之口而提出“诗言志”之说,是很合理的事。也就是说,“诗言志”的命题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诗被运用的情况,是战国人对诗之功用的理论概括,并揭示了诗歌的本质。
  二、“诗言志”之内涵
  “诗言志”,即诗歌表达诗人的志向,“志”是诗的内容,诗以表达“志”为其使命,“言志”是诗之功能。所以,诗以“志”为根本,若无“志”,亦无诗。“诗言志”的核心是“志”。“志”在先秦时本来和“诗”是不分的。闻一多在《歌与诗》中指出:“‘志’与‘诗’是一个字。”如《吕氏春秋·慎大》云:“汤谓伊尹曰:‘若告我旷夏,尽如诗’。”高诱注云:“诗,志也。”诗、志可互用。《说文》也释“志”为“诗”,云:“诗,志也。”诗即是志,那么,“志”的内涵是什么?闻一多在《歌与诗》中解释“志”云:“‘志’从止从心,本义是停止于心上,停止在心上,亦可说是藏在心里,故《荀子·解蔽篇》曰:‘志也者,臧(藏)也。’注曰:‘在心为志’,正谓藏在心。《诗序》疏曰:‘蕴藏在心谓之志’,最是确沽。”“志”的本义是“蕴藏在心”,那么,诗的根本也就是人“蕴藏在心”里的东西,而不是外在于人心的语言文字或形式技巧。这样,中国古人对诗歌本质的最早命题,也就抓住了诗歌最根本的东西,即诗之本质在于人心,诗是人心的表现和外化。而单纯追求形式技巧、字句音节,与诗是格格不入的。“诗言志”的命题实际上是把诗和人密切地联系了起来,离开人,也就没有诗。这对于反对形式主义诗歌具有极大的意义。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有多次形式主义诗歌思潮,如南朝宫体、初唐诗风、宋初西崑体、明初台阁体等,都是违背诗歌本质而创作的。应该指出。“志”在先秦时期有比“诗”更广泛的意义。闻一多在《歌与诗》中指出:

  “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

如《礼记·哀公问篇》云:“子志之心也。”此“志”即记忆。“志”作为记录,又有文体的意义。如《周礼·春官·小史》云:“掌邦国之志。”《周礼·外史》云:“掌四方之志。”郑玄注云:“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后世的地方志、人物志,即用此意。“志”作为怀抱,与“诗言志”的“志”相通。这层意义上的“志”,主要指人的志向、志气、思想、感情等。如《论语·公冶长》云:“子路、颜渊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愿车马衣裘与友朋共,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孔子及弟子的“志”,是各人的志向理想和人生态度。“志”亦包括感情,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民亦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孔颖达《正义》云:“此六志,《周礼》谓之六情。”由于“志”具有“记忆”、“记录”、志向、感情等多方面意义,“诗言志”的命题也就不能狭隘地理解为诗表现人的志向理想,此命题包含记事、言志、抒情等多方面内涵。当然,“志”是内涵的主要方面。这种“志”包括德行、政事、治身、治国等内容,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关系着社会的盛衰、国家的兴旺、政治的昏暗、风尚的优劣等。所以,“诗言志”的命题赋予诗以重大的社会历史使命。它强调,这种诗是有助于邦国治世、改变风俗的,有重大的社会历史责任和积极的社会效果。诗在几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中一直受人尊重,与诗的这一使命分不开。“诗言志”的命题包含着对诗重大社会功用的肯定。此命题也表明,诗歌绝不是纯粹的文字技巧游戏。所以,“诗言志”的理论意义是极其深远的。此命题之所以贯穿近三千年的诗学历史而理论生命不衰,原因即在于它肯定了诗与人之生命精神的关系及诗的重大社会历史功用。
  三、“诗言志”之局限
  “诗言志”的内涵包含着感情因素,但在实际运用中,却更强调思想志向方面。这使它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诗言志”在生之初就有侧重强调政治思想、理想志向的倾向。《左传》赵孟说“诗以言志”,是让郑国七臣赋诗言志的,而他则以诗观志,了解郑国七臣的政治态度。赵孟和郑国七臣都是把诗作为言志的工具,而他们所言之志,是各自的思想政治态度。这一事例正是春秋战国时期赋诗言志风气的一个缩影。《尧典》的作者假托舜之口而提出“诗言志”的命题,其中包含着浓重的对诗之政治思想道德的强调。因为舜帝要夔以诗“教胄子”,把贵族子弟教育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10]的人,诗是被当做政治道德教科书来用的。作为政治道德教科书的诗,所言之志也只能是以政治志向、思想道德为主。先秦人所言之“诗”,主要指《诗经》,所以,“诗言志”不但是对春秋战国时期赋诗言志社会风气的理论表述,也是对《诗经》的理论概括。作为对《诗经》的理论概括,“诗言志”之“志”既包含政治道德理想,又包含感情态度。所以,后世就有人用“情”来解释“诗言志”的。如班固《汉书·艺文志》云:“《书》云:‘诗言志,歌永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班固认为,“诗言志”之“志”是“哀乐之心”,当然也就是“情”。汤显祖《董解元西厢记题辞》云:“《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志’也者,情也。”汤显祖干脆把“志”直接理解为情。当然,这种理解有一定的片面性。作为对赋诗言志或献诗陈志社会风气的理论表述,诗所言之志主要是赋诗、献诗者的思想政治态度。赋诗言志,以诗作为政治工具,从而强调诗的政治道德功用性,这是儒家的诗学态度。这种诗学态度对于诗歌创作有一定的片面性,即它忽视了诗歌的审美特征,并且淡化了感情对诗歌的重要性。这正是“诗言志”命题的理论局限性之所在。
  到汉朝,汉儒们更强调“志”的理性内溉。贾谊《新书·道德》云:

  志德之理而明其指,令人缘之以自成也。故曰:诗者,此之志者也。

诗是明“德之理”的,诗人创作只能缘“德之理”“以自成”。也就是说,诗只能写“德之理”。陆贾则把诗与道联系起来,《新语·慎微》云:

  隐之则为道,布之则为文诗。在心为志,出口为辞。

  “志”隐在心中时为“道”,“出口为辞”而成为诗或文,诗、文都是“道”的表现。董仲舒曾提出“诗道志,故长于质”[11]的命题。独尊儒术的董仲舒所说的“志”“质”,不外就是儒家的政治伦理道德。到《毛诗序》,虽然对诗的言情性质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诗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产物,但《毛诗序》的作者强调诗歌的“风教”“风化”功能,要求诗歌“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还是要求诗歌以言儒家的政治道德伦理观念为本。因为诗歌只有以儒家的政治道德观念为内容,才能发挥“乡人”、“邦国”的功用。特别是《毛诗序》提出“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原财,“止乎礼义”的情,只能是符合儒家政治道德规范的“志”。所以,“诗言志”的命题在汉代,“志”的内涵变得更为狭窄,最终被汉儒们限定为儒家的“礼义”原则。这样,“诗言志”的诗只能按照儒家的礼义去创作,“志”的“怀抱”意义就失去了,“诗言志”的局限性也就显得更为突出。汉儒的这种诗学态度体现了儒家的诗学要求,同孔子的重诗歌功用思想是一致的。将“志”狭隘化为儒家的礼义原则,使诗变为政治伦理的传声筒,这实际上又违背了诗的本质。由于“诗言志”的命题被汉儒狭隘化而显示出更大的局限性,所以,到魏晋南北朝,便出现了另一个更有生命力的诗歌本质的命题-“诗缘情”。

第二节 “诗缘情”论

  从诗歌的内容和表现功能看,志和情都是诗歌的表现对象,也都是诗歌的内容。任何时代的诗歌,都有言志之作,也都有缘情之作。情和志都是人的精神意识,都属于诗的表现范围。因而,“诗言志”和“诗缘情”都是表述诗歌本质的合理命题。但比较而言,“诗缘情”比“诗言志”更接近诗歌的本质。因为情是诗人对自然人生的感慨,丰富、复杂,更具有审美的性质,适合以诗的形式进行艺术的表现。志是主体对外界某一目标的追求,带有一定的功利性。在中国古代三千年的诗歌发展中,情比志得到了更充分的表现,情在古代诗歌中占有更大的比重。古代抒情诗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言志诗。由于“诗缘情”更接近诗歌本质,因而,此命题提出后,受到人们的普遍赞同。
  “诗缘情”出自陆机的《文赋》:“诗缘情而绮靡。”实际上,“诗缘情”的思想萌芽在先秦已产生。孔子说诗可以“兴,观,群,怨”,其“兴”和“怨”就涉及到诗人的感情。如前所叙,“诗言志”的“志”也包括感情因素。屈原的《九章》也表述了诗的抒情性质,如《悲回风》云:“悲回风之摇蕙兮,心冤结而内伤。”《惜诵》云:“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屈原诗中所说的诗的抒情性,都是自己的切身感慨,但没有表现出多大的理论自觉。到汉代,诗的抒情性质被人们进一步所认识,汉人对诗歌抒情性的论述更加明确和充分。如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说屈原是“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班固《汉书·艺文志》提出“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并认为乐府诗的特点在于“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毛诗序》从诗学理论角度明确提出了诗歌的抒情性质,指出,诗歌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并提出“吟咏情性,以讽其上”;“发乎情,民之性也”等命题。尽管《毛诗序》也极其强调“志”对诗的本质意义,并要求诗情要“止乎礼义”,但《毛诗序》毕竟明确地提出了诗的“吟咏情性”特质。这在中国古代诗论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推进了人们对诗歌抒情性质的认识,是对古代诗论的一个重要贡献。魏晋南北朝是诗歌抒情性明显发展的时期,以“情”论诗是这时期诗论的一个明显特点。在前人关于诗歌抒情性质论述的基础上,陆机提出了“诗缘情”的命题。
  “诗缘情”的内涵是强调“情”是诗的本质,诗是情的表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有情才有诗,情是诗之根本。这一命题揭示了“抒情”乃是诗歌的独特规律。古代诗论家从不同角度论述了“情”对于诗的本质意义:从创作角度看,“情”是诗的创作本源。白居易《策林六十九》云:“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唐代高仲武《中兴间气集》云:“诗人之作,本诸于心,必有所感而形于言……”欧阳修认为诗歌创作是“内有忧思感愤之郁积,其兴于怨刺,以道羁臣寡妇之所叹,而写人情之难言……”[12]。戴元表《珣上人删诗序》云:“惟夫诗则一由性情以生。”此类论述很多,古人认为,诗歌创作离不开情,情是诗歌创作的本源。从作品角度看,诗是情的表现,情是诗的表现对象和内容。严羽《沧浪诗话》说:“诗者,吟咏情性也。”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云:“诗以性情为主,《三百篇》亦只是性情。”钱谦益《牧斋有学集·陆敕先生诗稿序》云:“诗者,情之发于声音者也。”古人还认为,情只有以诗才能得以表现,或者说诗是表现感情的最好形式。明代顾曲散人《太霞曲语》云:“文之善达性情者,无如诗。”徐铉《肖庶子诗序》云:“人之所以灵者,情也。情之所通者,言也。其或情之深,思之远,有积乎中,不可以言尽者,则发为诗。”诗歌这种文体比较短小,字数句数往往有限,以此记物叙事写人,不如小说戏曲散文,而用于抒发诗人某种内在感情,则比较合适。古人以诗抒情时,其情往往是某一时刻、某一方面的感情,或思乡、或念人、或爱情之喜悦、或失恋之悲伤等,诗歌为表现这样的感情提供了一个十分恰当的形式。从诗歌性质看,古人认为诗的性质即在于“情”。刘勰《文心雕龙·明诗》云:“诗者,持也,持人性情。”袁枚《随园诗话》云:“诗者,性情也。”方东树《昭昧詹言》云:“诗之为学,性情而已。”谢榛《四溟诗话》云:“情者,诗之胚。”此类论述亦很多。有的诗论家还上升到诗之道、诗之理的诗歌哲学角度,肯定情对诗的本质意义。如皎然《诗式》云:“但见性情,不睹文字,盖诗道之极也。”黄宗羲《陈苇庵年伯诗序》云;“盖诗之为道,从性情而出。”王若虚《滹南诗话》云:“哀乐之真,发乎性情,此诗之正理也。”诗歌之道就在性情。所以,“情”是诗之真正本质。文天祥对诗的这种本质有很好的说明,《罗主簿一鄂诗序》云:

  诗所以发性情之和也。性情未发,诗为无声;性情既发,诗为有声。閟无于声,诗之精;宣于有声,诗之迹。

这是说,诗的本质就是情。“情未发,诗为无声”。即心中之情就是“诗”,是“无声”之诗。“无声”之情才是诗之“精”。“情既发,诗为有声”,情形诸语言文字,而为有声之诗,这种有声之诗不过是“诗之迹”。所以,诗之根本,在于心中之情。由于“诗缘情”比“诗言志”更切近诗歌本质,因而,自陆机提出此命题后,便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其后诗论家论诗之本质特征,多是从“情”的角度展开,虽也有“诗言志”论者,但其势难与言情论者抗衡了。不但诗歌本质离不开情,诗之美也离不开情。古代诗论家对于诗歌的审美特征提出过许多重要范畴,如“意境”、“韵味”、“神韵”、“兴趣”、“情景”、“性灵”等,这些范畴的核心都是“情”,离开情,诗歌根本谈不上有“意境”、“韵味”、“神韵”、“性灵”等。所以,诗歌美的根本,在于诗人感情的美。没有情,就没有诗之美。诗歌单靠语言形式文字技巧,不会有感动人心的艺术力量。虽然“诗缘情”更符合诗歌本质,但不能否定“诗言志”的合理性。“诗言志”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诗歌的本质特征。因为诗歌确实是可以言志的,而且无论古今诗歌,都有无数的言志之作。“志”一般指人的思想、志向、理想、抱负等,其中也包含一定的感情。先秦时提出这一命题,有其合理性。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流行“赋诗言志”的风气,诗被广泛用于政治、外交场合,诗被作为“言志”的工具。当时中国的诗歌还处于初创期,《诗经》中虽有不少抒情之作,但表现人的思想志向愿望要求的诗,或说“言志”的诗,数量很多。何休说《诗经》之作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歌其食”、“歌其事”,也就是以诗表达人的生存要求,这样的诗,具有浓重的“言志”性质。所以,先秦时产生“诗言志”的命题是很自然的。随着诗歌创作的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人,“情”在诗歌中地位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认识,人们对诗歌抒情性质的认识越来越明确。因而,陆机提出“诗缘情”的命题,是诗歌发展的必然结果,标志着人们对诗歌本质认识的深化。
  “诗言志”与“诗缘情”的区别就在于“情”和“志”的区别。情和志都是诗歌的表现内容,二者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方面。其相同处是,二者都是人的精神存在,都属于人的观念意识范畴,二者有交叉相合处,情、志有时不分。孔颖达说:“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13]特别是当感情与一定的道德、理想相联系时,情与志通常是一体不分的。如爱国之情也就是爱国之志;恤民之情也就是济民之志等,这些情包含浓重的政治道德观念意识。
  情与志又不可等同,二者又有区别。情是由一定事物引起的主观体验,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有的感情与志向、理想、思想没有多少联系,如爱情、友情、亲属之情、思乡之情以及对自然风光的喜爱之情等。而志指人的志向、志气、理想、抱负,与人的思想或世界观联系较密切。志往往是主体对外界某一自标的追求或占有,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和目的性。情的范围比志更广阔、细腻、丰富、复杂,凡有审美意义的感情都可在诗中表现,而有的志则不适合以诗表现,如一个人志在发财,若以诗言此发财之志,恐怕此诗不会有什么价值。因而,情为诗歌创作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这也表明“诗缘情”比“诗言志”更深刻地揭示了诗歌的本质。

 



[1] 《古谣谚序》。

[2] 《诗言志辨》。

[3] 《魏风·葛屦》。

[4] 《魏风·园有桃》。

[5] 《陈风·墓门》。

[6] 《小雅·四牡》。

[7] 《小雅·四月》。

[8] 《小雅·白华》。

[9] 《大雅·民劳》。

[10] 《尚书·尧典》。

[11] 《春秋紧露·玉杯》

[12] 《梅圣俞诗集序》。

[13]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