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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能失去自我

 风雨中慢慢走 2012-12-10
女人如花,要努力绽放,更要优雅凋零!人生在世,俯仰之间,自当追求卓越,但有尽其所能!而爱,决不能失去自我。——题记
素来喜欢独立,自信的女人,她们上进,追求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努力做自已想做的事情。
近来连老妈也说,要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晕了,这都什么年代了?我为什么要随他,错误的,还要随吗?要是我不想做的事呢?女人生下来就是为男人存活的吗?前一阵子,偶遇一女友在准备结婚的事情,谈了许久,她叹了口气说:“唉,婚后就不能做自已想做的事了”这句话,我不大赞同,婚后当然没有单身自由,但一样可以做自已想做的事。比如:旅游,阅读,学一支舞,一门乐器。我们完全可以在照顾好家以后,自由支配自已的生活,有自已的交际圈,并且活得好好的。
可总有些人活得伟大又可怜。
比如爱情。
朋友在qq上一声哀过一声地阐述:“我为她付出了那样多,全数工资交给她,全数时间交给她,全数心交给她。我与朋友在外面玩,只要他在电话里表示出一丁点儿的不开心,我都会赶回家。他与别的男人约会,对我撒谎说是陪朋友吃饭,我识破了却也不揭穿她……我都对她这样好,可是他却没有将心尽数给我,接电话要避开我,手机要加密码,还与别的男人在外花天酒地……我好委曲好难过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苦笑,还能错在什么?无非是错在爱的失去自我。
爱一个人自然没有错,但是打着“爱”的旗号一味退让,就是大错特错。
男女情事如战事,不攻不守只知退让,自然全盘皆输。也许有的人会说,输就输吧,反正甘愿交给她,青春,钱财,心,她要什么便取什么。自以为在爱情中扮足了伟大,却不知道,爱易脱口便易脱手,一次次的退让,已让他洞悉全部——言听计从,招之来挥之去,像极廉价雨伞,晴时扔到一边,阴时拿来蔽天,丢之不觉肉痛,有之不觉珍贵。这种人,活该被欺被戏。
一定有人会在此时跳出来反驳:“我爱他,我就是甘愿做廉价雨伞!”
哈,如果天性喜欢自虐,倒也算达到“自我”的第一境界——只问我爱谁。可惜只到目前为止,雨伞人们个个问完我爱谁后,都渴望得到那个谁谁谁同等的爱,等到心里发霉,容颜憔悴。
我始终坚守自我,因为我想让自已跟家人都开心,不想伦为怨妇。自我并不等同于自私,因为“我”的存在,别人才有被帮助被爱护的可能。“我”越自珍,爱情中越被重视,工作中越有能力,生活中越游刃有余。
爱,决不能失去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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