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帝道:“那路神将下界收伏?”言未已,班中闪出太白长庚星俯伏启奏道:“上圣三界中,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奈此猴乃天地育成之体,日月孕就之身,他也顶天履地,服露餐霞,今既修成仙道,有降龙伏虎之能,与人何以异哉?臣启陛下,可念生化之慈恩,降一道招安圣旨,把他宣来上界,授他一个大小官职,与他籍名在箓,拘束此间。若受天命,后再升赏;若违天命,就此擒拿。一则不动众劳师,二则收仙有道也。”玉帝闻言甚喜,道:“依卿所奏。”即着文曲星官修诏,着太白金星招安。 这是太白金星在《西游记》的第一次发言。前面说过太白金星是玉帝和如来之间的联络人,他的言论至关重要!在这第一言中金星有什么表现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玉帝的话一结束金星就启奏道: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九窍者通俗是指人体的两眼、两耳、两鼻孔、口、前阴和后阴。金星先给出个大纲,在成仙方面人要比动物优越很多。
可是呢?孙悟空虽说不是个人,但这只猴有降龙伏虎之能,与人无异。太白金星强调孙悟空的能力,来弥补他非人的缺陷,以此奠定了孙悟空的成仙之路。 不过这高明的第一言有点小问题,孙悟空闯龙宫强取金箍棒,闹地府强销生死薄,这毕竟是冒渎了天威。如果有点能力的妖都去效仿的话,天庭是不是都让他成仙?很显然,太白金星的所谓的收仙有道不是很靠谱。 这样一分析,我们得出个答案:对于天庭而言,在避免动众劳师下的收仙,才是有道的!众文武仙卿之所以接受太白金星的方案,是因为孙悟空有让天庭动众劳师的资本。那么孙悟空的资本在哪里呢?
第七十四回,太白金星报信道:此山叫做八百里狮驼岭,中间有座狮驼洞,洞里有三个魔头。那三个魔头,神通广大得紧哩!他手下小妖,南岭上有五千,北岭上有五千,东路口有一万,西路口有一万;巡哨的有四五千,把门的也有一万;烧火的无数,打柴的也无数,共计算有四万七八千。这都是有名字带牌儿的,专在此吃人。只看你挪移变化,乖巧机谋,可便过去;如若怠慢些儿,其实难去。”行者谢道:“感激,感激!果然此处难行,望老星上界与玉帝说声,借些天兵帮助老孙。”金星道:“有,有,有!你只口信带去,就是十万天兵,也是有的。
同样,天庭要想收服孙悟空,就要动用这十万军团,也许出兵一万,也许整个军团,不管多少,天庭避免不了动众劳师。这座铁桶金城成就了孙悟空的资本。 现在我们来理一理,孙悟空能上天为官,是因为拥有一座铁桶金城。能拥有一座铁桶金城,是因为七十二洞妖王的加入。七十二洞妖王肯愿意加入,是因为孙悟空会聚群猴达到四万七千余口。换句话说,孙悟空能上天为官的真正原因是这四万七千余口。 这样一理把新问题给理出来了!孙悟空出山求道后,水脏洞的混世魔王经常来欺负猴群,没什么好说的,猴子绝对是弱势群体。但是作为弱势群体的猴子,在这狼虫虎豹群妖汇集的宝地里竟达到了四万七千余口。这么多的猴子是怎么来的呢? 说真的,这个问题直接回答不了!还是先来看看猴子在不同时期的表现,从中也许可以找出点端倪。 第五回,李天王围剿花果山时,布了十八架天罗地网,调四大天王与二十八宿,一路出师来斗。大圣也公然不惧,调出独脚鬼王、七十二洞妖王与四个健将,就于洞门外列成阵势。这一场自辰时布阵,混杀到日落西山。那独角鬼王与七十二洞妖怪,尽被众天神捉拿去了,止走了四健将与那群猴,深藏在水帘洞底,这大圣一条棒打退了哪吒太子,战败了五个天王。 由于天色已晚,那四大天王收兵罢战,众各报功:有拿住虎豹的,有拿住狮象的,有拿住狼虫狐狢的,更不曾捉着一个猴精。
第二十八回,孙悟空被唐僧赶回花果山,群猴垂泪告道:“自大圣擒拿上界,这山被二郎菩萨点上火,烧杀了大半。又没花果养赡,难以存活,别处又去了一半。这两年,又被些打猎的抢了一半去也。他把我们中箭着枪的,中毒打死的,拿了去剥皮剔骨,当做下饭食用。那遭网的,遇扣的,夹活儿拿去了,教他跳圈做戏,当街上筛锣擂鼓,我们被猎人之苦,着实难捱!怎禁他硬弩强弓,黄鹰劣犬,网扣枪钩,故此各惜性命,不敢出头顽耍,只是深潜洞府,远避窝巢。饥去坡前偷草食,渴来涧下吸清泉。 在《西游记》里孙悟空有个独一无二的技能。第二回,孙悟空对战混世魔王时,悟空见他凶猛,即使身外身法,拔一把毫毛,丢在口中嚼碎,望空喷去,叫一声:“变!”即变做三二百个小猴,周围攒簇。原来人得仙体,出神变化无方。不知这猴王自从了道之后,身上有八万四千毛羽,根根能变,应物随心。那些小猴,眼乖会跳,刀来砍不着,枪去不能伤。 人得仙体,只是变化无方。孙悟空得道身上八万四千毛羽,根根能变。这一技能同样出现在对抗天神上,独角鬼王与七十二洞妖怪,尽被众天神捉拿去了,孙悟空用身外身法变了千百个大圣,打退了哪吒太子,战败了五个天王,大圣得胜,收了毫毛。
毫毛一收猴子消失了,这才是被天神捉了的猴子莫名其妙的消失了的原因。说白了,在这狼虫虎豹群妖汇集的宝地里,猴子的数量之所以能达到了四万七千余口,是因为大多数猴子都是孙悟空变出来的。 那么上天成仙后的孙悟空,要怎样去完成吃仙丹的任务呢?我们接着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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