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正常的普通住宅买卖交易:
第一种:是各付各税。
1、卖方:证未过五年;5.61%营业税,1%个人所得税,3元每方的交易管理费。
买方:契税;首套是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二套是3%,3元每方的交易管理费,工本费50一本,印花5元一张。
2、卖方:证过五年,免营业税,1%个人所得税,3元每方的交易管理费。
买方:契税;首套是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二套是3%,3元每方的交易管理费,工本费50一本,印花5元一张。
3:卖方:证过五年,而且是唯一物业的话,既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3元每方的交易管理费。
买方:契税;首套是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二套是3%,3元每方的交易管理费,工本费50一本,印花5元一张。
第二种:卖方实收,买方包税,也就是上述税费全由买方支付第三种费用是:中介费,都由买方支付
20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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