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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风险解析与防范

 联合参谋学院 2012-12-20

一、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票据的真实性风险

  虽然人民银行在年初对汇票的票样进行了统一,并且在汇票上增加了多项防伪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假票的仿造难度。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仍然会利用先进技术“克隆”汇票,几乎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由于目前主要还是依靠人工鉴别汇票真伪,这样就造成如果汇票被掉包,仅凭肉眼将很难识别票据的真伪,为票据的识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从另一方面来讲,银行承兑汇票的确认,大多以银行间的电子查询为主。银行的查询结果一般为“XX年XX月XX日,我行签发了XX号银行 承兑汇票,金额XX元,真伪自辨”。这样的查询结果,只能证明所查询的汇票是存在的,但是不能证明查询方手中所持有的这张汇票是真实的。查询书并不能作为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真伪的依据,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减小风险发生的可能。所以对于“克隆票”,“票面要素和真票一致”这样的查询结果,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二)交易的非真实性风险

  非真实性风险是指企业为了解决自身资金周转困难,通过签订虚假的商品交易合同,套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而贴现融资而产生的风险。作为短期结算和融资工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手续费仅是面值的万分之五,贴现利率又低于同期贷款利率,承兑汇票业务既能增加银行保证金存款,减少自身资金投入,又能保证承兑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银企皆欢。因此,有些企业放弃流动资金贷款,转而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开数量,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管理相对薄弱,造成无真实商品交易条件下虚开银行承兑汇票的现象屡禁不绝,企业靠银行承兑汇票冲抵流动资金使用,或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融资后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也屡屡出现。融资性的票据是为了解决承兑申请人资金周转困难而签发的,汇票到期不能及时承兑的风险相当大,这就给贴现银行形成了风险隐患,如果是违规融资进入股市,风险和危害会更大。从一些违规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案例可以看出,企业违规贴现的主要做法有:

  (1)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虚签商品交易合同,由一方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将资金专给另一方使用;

  (2)同一法人注册几家公司,相互间虚签商品交易合同,由一家公司申请贴现后将资金转给另一家公司使用;

  (3)注册一家公司,与企业签订假商品交易合同,给企业一定的回报,利用企业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为自己套取资金。

  种种现象表明,融资性的票据贴现业务政策性风险明显,贴现金融机构持此票据不能在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也难与其他同业办理转贴现,从而使贴现金融机构面临信贷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同时贴现金融机构在办理融资性票据贴现业务过程中,存在有非真实商品交易等违反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面临中央银行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而形成的风险。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承兑汇票到期后,承兑银行因“头寸”不足或其他原因不守信用,未按要求及时划款给贴现金融机构而造成的风险。

  一是承兑银行是小型商业银行或信用社,因经营不善而无力支付承兑资金,这种情况出现的机率相对较少;

  二是承兑银行为了自身利益,如为了稳定存款等,故意压票,拖延付款时间,特别是近期流动性紧张时,这种做法更是屡屡出现;

  三是承兑银行为了某种利益,如手续费收入、吸引存款等,超过自身承载能力,签发了大量承兑汇票而造成承兑到期无款垫付;

  四是承兑汇票到期采取邮政委托收款的形式收回贴现资金,由于在邮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贴现资金收回滞后的现象比较普遍,给贴现银行造成风险和损失,同时邮寄的过程中票据的丢失风险也是很大的。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贴现金融机构在办理贴现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出现失误而造成的风险。一是对有条件限制的票据办理贴现,例如为注有“不得转让”或“不得质押”字样的票据办理贴现以及为公示催告过的非法票据办理贴现等。二是对因操作失误的贴现票据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导致财务损失,例如将已贴现票据的被背书人写错而遭承兑银行拒付;被背书人的公章与被背书人的名称不一致;未及时办理委托收款而使票据付款期丧失等。

  二、银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构筑科学的内控防线,健全票据贴现的风险防范机制

  1、建好四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经办票据贴现业务的部门要实行双人、双职、双责工作制度,不允许“一手清”的现象发生;第二道防线设立相互约束、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票据贴现部门,不能由一个部门来单独完成票据贴现业务;第三道防线是部门领导和单位主管要加强对票据贴现业务的监督、管理检查;第四道防线是审计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的贴现业务操作流程的监督反馈。

  2、注重票据的五个重要环节。针对票据贴现业务各个环节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流程规范,确保权限划分清晰,责任到位。切实做好对企业资信、票据查询、要素审查、复查核对和逐级审批等环节的掌控,严格操作规程,使业务人员有章可循。

  (二)在办理票据贴现时,采取得力措施,严把关口,做好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审查

  1、防范票据真实性风险的措施。

  (1)汇票是按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票面要素齐备完整,背书连续,印章清晰,无涂改伪造痕迹,所载事项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再贴现管理办法》的规定。

  (2)掌握票据特征,熟悉票据形态、色彩,掌握各种防伪、防涂改标识的识别核心技术,认真核对密押,鉴别票据真伪。

  (3)对大额的或有疑问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融机构应派双人到承兑银行实地查询,同时也应指派人员电话复查。

  (4)办理贴现业务应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认真核对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贷款卡、预留印鉴和背书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对贴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5)除基本账户外,其他贴现款一律转账,贴现后及时通知承兑银行,防止利用挂失诈骗。

  2、防范交易的真实性风险的措施。

  (1)贴现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经过年检的贷款卡及年检证明,且商品交易是在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2)贴现申请人必须提供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劳务交易合同及复印件,合同金额不得小于票面金额。

  (3)贴现申请人必须提供能证明票据项下的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包括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等复印件。

  3、防范信用风险的措施。

  (1)承兑汇票到期前,前台部门应匡算好邮程的时间,及时发出委托收款函,保证在汇票到期日前,邮到承兑银行。

  (2)汇票到期日主动与承兑银行联系,提醒及时付款。(3)如果承兑银行无理拒绝付款,则根据《票据法》的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行使追索权。

  4、防范操作风险的措施。在贴现业务的操作上,实行“双查、双审”制度。所谓“双查”,即双人要对贴现票据的要素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双审”是指双人对已办好贴现手续的票据进行票面各要素的审核,防止操作疏漏。最后经前台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能划款到账。

  此外,还要在如下方面制定好流程:

  (1)对已贴现了的银行承兑汇票前台部门要及时完成背书手续,指定票据由财务部门专人保管,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防止贴现票据的挪用和换包。

  (2)必须建立严密的交接登记制度。如汇票需要再贴现、转贴现或是汇票到期需要委托收款等,都要进行严格的交接登记。

  (3)要有专门的保险柜保管贴现票据,注意防火、防水、防盗。

  (4)每张贴现票据必须留有复印件,由专人归档保存。

  (5)若出现票据丢失或毁损现象,信贷部门应立即向承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请讼,由法院及时向承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书。

(作者:王莘,单位: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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