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案 一)回避客户利益冲突。在决定接受新业务前,业务审查部先审核收案条件,查询 客户档案,如果查询到新客户与现有客户有利益冲突,事务所将拒绝受理新业务。 (二)提示客户诉讼风险。 (三)经业务审查部签字后,办理委托手续。 (四)承办律师在接受律师事务所指派后,应当办理如下事项: 1、要求委托人提供诉讼证据复印件、复制件,同时核对原件,并将原件及时交还委托 人妥善保管。将收取的相关资料制作证物清单,由委托人、律师签字附卷。 2、应当向委托人解释和讨论本案如下事项: ⑴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⑵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 及其相关规定; ⑶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⑷案由是否准确; ⑸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 ⑺委托人已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答辩状的,其诉讼请求或答辩理由是否有相关证 据或证据线索支持; ⑻诉讼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⑼被告是否反诉,如反诉或有反诉可能,反诉的事实与理由; ⑽是否有申请回避的事实、理由和必要性。 (五)制定工作计划
二、调查和收集证据
(一)根据案件情况,拟定调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拟证明的事实 2、确定调查对象 3、确定调查方式 4、确定调查内容 5、拟订询问提纲 根据案件情况,在必要时,进行现场勘验。
(二)审查、整理证据,编制证据卷。 (三)交换证据后,补充新的证据。 (四)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在征求委托人意见后, 可以代为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一)审查管辖及诉讼时效 (二)代理起诉和应诉 1、代理原告起诉。 ⑴律师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为其代写诉状。 ⑵律师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卷、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 ⑶律师向法院提交诉状后,如法院初步审查认为立案尚需补交有关证据材料,律师应 及时补交。 ⑷在接到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后,律师应通知当事人及时交纳诉讼费。 ⑸在接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后,律师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可依据当事人的委 托,提起上诉。 2、代理被告应诉和反诉。 ⑴接受被告委托后,律师应到人民法院查阅案卷材料,并做好阅卷笔录 ⑵律师根据被告请求,可代写答辩状;如果被告有反诉请求和理由,律师可代其书写反诉 状。 ⑶律师经初步审查,若发现案件不属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应及时告知被告,并可根据 被告的请求在答辩期间内代其提出管辖异议。
3、代理第三人参加诉讼 ⑴律师担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代理人,应代其撰写具有民事诉状性质的书面文 书,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提交相应的证据。 ⑵律师担任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代理人,应代写书面文书,提出明确的诉讼主张和 理由,与利益相关的一方当事人密切配合,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理由;律师经审 查,发现当事人不应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依据有关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 出书面意见。 (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律师代理申请人 ⑴律师代为提出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应让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银行账号、有价 证券、房地产、机器设备、车辆、产成品、原材料等财产线索。 ⑵律师代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需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并告知申请不当的法律后 果。 ⑶如采取诉前保全,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 15日内提起诉讼。 2、律师代理被申请人 ⑴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律师应审查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的申请是否错误; ②财产保全是否限于请求的范围; ③申请人是否提供了担保,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④保全裁定是应申请人申请做出,还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做出; ⑤被申请人是否愿意提供担保并申请法院解除保全; ⑥是否申请复议。 ⑵若被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律师可代其书写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⑶在被申请人提供了足够和有效担保后,法院仍不解除保全措施时,律师可依据当事 人要求向法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提出建议。 (四)庭前准备 1、查阅并摘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重大疑难案件,应经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研究或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 3、开庭3日前应向律师事务所业务审查部汇报案件庭前准备情况。 4、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卷。 5、律师应根据被代理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阅卷情况,准备法庭调查提纲。 调查提纲包括陈述提纲、举证提纲、质证提纲和发问提纲。 陈述提纲包括本案案情、陈述要点。 举证提纲包括有关主体的举证、双方法律关系的举证、权利侵害行为的举证和损害事 实的举证等。陈述中涉及的事实均应有相应的证据证实。 质证提纲包括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意见,对其他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对自己一方证据可能提出的质证意见和反驳意见。 发问提纲包括对当事人进行发问的内容和对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的提问内容。 6、确定代理思路,撰写代理词或代理词提纲。 7、审查是否有回避事由,依据当事人意见,可代为提出回避申请。 8、指导当事人出庭 9、告知证人出庭作证须知,以及证人的权利、义务 10、律师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随时与承办法官就开庭时间取得联系,以便妥善安排 工作,避免时间冲突。 11、特定情况下,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律师申请延期开庭,未获批准,又确实不能出庭的,应向业务审查部汇报情况,并与委托 人协商,妥善解决。 (五)出席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