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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交规为何遭吐槽?

 风临酒把2 2013-01-04

史上最严交规为何遭吐槽?

 

  城市的公路叫做马路,但马却不能在城市的公路上行走。这种让马感到无法理解,甚至有些委屈的规矩,倘若站在人的角度还可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解释清楚,毕竟,城市是人的城市,生命安全和交通秩序相对于马的通行权利而言更为重要。而人,却并不敬畏规矩,于是就形成了三五成群结伴而行的中国式过马路;而车,也并不敬畏规矩,于是就形成了黄灯照样通行人行道不让行人的中国式风景线。
  
  始于元旦的新交规,由于规定闯黄灯罚六分,被称之为史上最严。黄灯的作用,大概是在信号灯转变时为交通参与人安全通行提供缓冲区域,因此,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则不得通行。按照此种机械的理解,闯黄灯自然也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为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最严新交规对闯黄灯的行为罚六分也就合情入理。
  
  官方证实,从新交规实施首日的情况来看,初步显现出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因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针对新交规“闯黄灯扣六分”条款易导致惯性追尾一事,官方表示,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可以避免。与官方态度不同的是,网上一片吐槽,认为黄灯亮起及时将车辆停在停止线之内违背牛顿第一运动定律,即便对于很有技术的老手都是件很难控制的事儿,在此基础上有人认为史上最严的闯黄灯罚六分根本就是闭门造车拍脑袋的结果,不合实际。新华微评对此评论,“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
  
  在很多车辆驾驶人看来,闯黄灯也罚分,确使得黄灯失去本来的警示意义或缓冲作用,其发出的干脆去掉黄灯直接采用红绿两色信号灯的牢骚,倒也听上去颇为在理。假如换一个角度,按照同样的逻辑从行人的角度进行分析,又会是怎样的结果呢?反正黄灯车辆可以照样通行,甚而很多车辆还要加速行驶抓紧通过,根本没有将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安全放在心上,黄灯有和没有又有什么区别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交通参与人的行为自始至终偏离于设置黄灯的预期,致使黄灯在交通引导中发挥的警示作用普遍受限。
  
  关于新交规的争议很是强烈,有关于新交规技术上的争议,有关于新交规法律上的争议,却鲜见关于黄灯为什么独在中国要么被看的极重要么被看的极轻的争论。或许,这就是一个社会的文化习惯,一个群体的秩序文明。史上最严新交规的任务,或正是为了唤醒社会公众对于生命尊重和规矩敬畏的认知,除非人们能够普遍地看到黄灯就能自觉减速停止,遇见斑马线就能自觉地礼让行人,否则,治理交通乱象的猛药就一刻不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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