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是指对学生在实际完成某项任务或一系列任务时所表现出的,在理解与技能方面的成就的评定,也指对学生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努力程度以及问题解决能力等一些测验所无法反映的深层学习指标的评定。表现性评价属于质性评价的范畴。表现性评价比较适合于评定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学科之间内容整合的能力以及决策、交流、合作等能力。
表现性评价 - 概述 表现性评价是建立在对传统测验批判基础上的一种评价方式。是指对学生在实际完成某项任务或一系列任务时所表现出的,在理解与技能方面的成就的评定,也指对学生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努力程度以及问题解决能力等一些测验所无法反映的深层学习指标的评定。这种形式的评价要求教师观察学生的行为或对那种行为结果进行反思。表现性评价属于质性评价的范畴。表现性评价能测量出纸笔测验所不能测量出的技能。比较适合于评定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学科之间内容整合的能力以及决策、交流、合作等能力。
表现性评价 - 特点
评价注重过程许多心理活动、认知活动相当复杂,往往结果虽同,但途径却不同,要发现学生的学习困难、学习障碍,必须对过程加以认真的剖析。同时,有些行为不会有很清晰的结果,更要进行过程性评价。 评价多元化表现性评价主张评价方式的多元,如对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时,不仅可以通过多种笔试形式,如班级内的课堂测试、单元结束时的阶段测验、学期末的年级考试等,也可以通过对学生日常作品的收集,如学生的作文、读书报告、日记、小制作、绘画等进行评价,或者通过教师的课堂观察和日常观察来了解学生的学习方式或结果。通过多渠道,运用多种方法获得学生学习的情况,就可以形成学习发展的全景,依据这些评价信息也可以互相验证,防止出现漏评或错评,对学生学习评价的结论也能更具个性化,可以有效避免学生评价中长期出现的单一化和僵化的弊病。 评价范围扩大采用表现性评价则可以测量到较高级的认知活动、批判性的思维、问题解决的技能,使学生能综合所学的概念、规则,并将它们灵活的运用到实际的问题解决之中,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表现性评价的范围并不局限于认知领域,还可以评估学生的情感与社会技能等等。 评价行为具有现实性 表现性评价强调评价内容的现实性,主张按照现有的条件,比如时间、经费等来确定评价的目标、方法以及实现程度等,以便使评价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使评价深入到课堂教学之中,深入到学生群体之中,深入到人的内心世界之中,以便于关注学生个体的情感体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表现性评价 - 适用范围
(1)结构性表现测验 (4)实验或调查 (5)作品 (7)扩展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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