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向6家违规网络经营商开出罚单。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未公示营业执照和虚假宣传行为等,成为工商部门加强监管的重要内容。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统一规范管理不足,出现了不少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为此,济南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办公室先后开展了建档、巡查、受理投诉以及网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在辖区登记企业的网上交易行为进行规范。该局向367家已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却未网上公示营业执照的公司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6家公司开出罚单。
从监管情况来看,网络经营商违法的主要表现有:某些企业未按法律规定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冒用其他合法公司信息在互联网上进行宣传;个别公司在其网站虚称获得 “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少数企业在产品展示栏的广告中使用广告禁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据了解,截至目前,济南市工商系统已登记建档网络经营主体18579户,受理消费者网络商品交易投诉51件,查办网络商品交易违法经营案件52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