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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保

 军休强军路 2013-01-07
河南省医保
2010-07-07 16:33:52.0 来源:

1、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如何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准,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准,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或者超过300%的,分别按60%或300%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明确工资总额或工资总额无法核实的参保职工,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单位每年3至5月申报新的缴费基数,执行限期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怎么样参保?
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30日内,由本单位医疗保险经办人员携带有关手续(劳动合同、招工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介绍信、军人退伍安置标及分配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医疗保险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新参保职工登记表》一是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3、参保职工单位变更后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从一个参保单位调入另一个参保单位后,由转出单位开具转移单一式四份,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先补足欠款及滞纳金后,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4、调往外地的参保职工如何办理医保关系移动手续?
参保职工调往省内外的,可由调出单位开具转移单一式四份,加盖调出单位公章,调出单位公章,先补足欠款及滞纳金后,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个人账户如有结余的,本人可持身份证、医保卡、转移单,并提供调入地区医保机构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到河南省医保大厅办理,个人账户结余部分转入调入地区医保机构账号,回充医保卡。

5、从外地调入我省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手续?
从外地调入我省参保单位后,调出地区医保机构出具的医保转移手续,到社会医疗保险大厅领取并填写《新参保职工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参保手续。
原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部分转入我中心账户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新核发的医保卡、调出地区医保机构出具的医保转移手续到中心财务科办理,原单位医保个人账户转入部分次月记入新核发的医保卡。

6、参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停保手续?
参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到医疗保险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职工续(停)保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先补足欠款及滞纳金后,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后不享受医疗保险的有关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停保后医保卡节余部分可继续使用。

7、停保职工与用人单位新建立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停保职工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重新就业后,可到医疗保险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新参保职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恢复或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续保手续。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范围。

8、参保职工死亡、出国定居如何办理医保终止手续?
参保职工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到医疗保险大厅领取并填写《省直职工一次性办理申请表》一是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能够证明终止原因的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终止手续。
职工死亡后,个人账户如有节余的,可持合法继承人身份证、终止医保手续、医保卡,到河南省医保大厅办理,个人账户节余部分可转移到其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或一次性退还,收回医保卡。没有合法继承人时,个人账户节余部分转入统筹基金。

9、职工退休后如何办理医保变更手续?
职工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或因病退职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应及时到医疗保险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劳动、人事部门退休(职)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先补足欠款及滞纳金后办理再职转退休手续,从次月起享受退休(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职)人员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达不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须按规定一次性缴清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否则,不享受退休(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办理医疗保险变更手续。

10、医保卡是什么?
医保卡叫医保IC卡,是用来管理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卡上的钱归职工所有,可以用来支付本人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用于在定点零售医药购药,同时,职工住院必须持医保本办理。

11、如何制卡、领卡?
参保职工在办理参保手续(资料准备、身份证号唯一)后,由医保中心负责制卡;正常情况参保次月下旬可领取医保卡。领卡由单位经办人员负责,领卡是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领卡时随卡发放领卡签字表,职工领医保卡时在领卡签字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领卡签字表一式两份,单位保留一份,返还医保中心一份。

12、如何修改医保卡上密码?
每张医保卡都设有初始密码,为了保证卡上资金的安全,持卡人应该将初始密码改为只有自己知道的密码。密码修改在工行开源路支行医保专柜办理。在使用过程中连续三次输入密码不正确,医保卡会自动锁死,不如允许使用。

13、医保卡上的钱是如何计入的?
医保卡上的钱是根据参保单位当年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按比例计算的。计算方法如下:
(1)参保职工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的,按月缴费工资的3%计入;
(2)参保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月缴费工资的3.3%计入;
(3)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按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3.8%计入。

14、医保卡上的钱多长时间分配一次?
通常每月在单位足额缴费后,月底集中分配一次,此月中旬左右这笔钱就会到银行,您通过圈存,就到医保卡了。如果当月没缴费,医保卡就不会有钱了。如果单位在配置前另外补缴过去的欠费,职工医保卡上就会出现与补缴月数相同的个人账户金。

15、个人账户消费如何若查询?
职工可以在消费同时要求打印个人账户明细清单。也可以持卡到省医保办理大厅查询

16、医保卡丢了怎么办?
医保卡丢失后应马上持本人身份证到河南省医保办理大厅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后该卡就不能再被他人使用。挂失十天生效后,缴纳医保卡工本费补办一张新医保卡。原卡上的金额会转移到新卡上继续使用。

17、医保卡坏了怎么办?
医保卡芯片一旦损坏就无法使用,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河南省医保办理大厅申请并缴纳医保卡工本费补办一张新医保卡。原卡上的金额会转移到新卡上继续使用。

18、忘记密码或被锁死怎么办?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到河南省医保办理大厅办理解密手续即可。

19、异地安置人员如何使用医保?
异地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异地安置人员),需要在居住地就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备案表》并经居住地医保经办盖章后报省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审核备案。
异地安置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三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如当地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原则上应选择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门诊慢性病鉴定的异地安置人员,应在确定的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门诊慢性病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

20、参保职工在市内住院如何办理手续,如何结账?
参保职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到定点医院就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本办理住院手续;参保职工住院需按医院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用于支付属于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待医疗终结后,符合规定属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医院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对医院结算。

21、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怎么办?
参加了大病求助保险的职工,如患了大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就不必担忧了,可由大病救助保险基金解决。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保险按90%的比例支付。经批准外转住院,支付比例降低10%。大病救助保险费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22、什么是基本医疗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项目和采用医疗食品、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23、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设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24、服务设施支付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的。主要包括(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36、参保职工在市内定点医院之间如何转诊?
参保职工在本市定点医院就医,因条件所限需到本市其他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的,由经治医生开具转诊单,经本院医保办批准后,可直接办理转院手续。转出医院应主动与转入定点医院联系,妥善安排参保职工就医,接诊医院应按新入院程序输有关手续。市内转诊采用双向转诊。

37、怎样办理慢性门诊诊治疗手续?
参保职工长期慢性病符合慢性病治疗条件的,须填写《慢性病门诊鉴定申请表》,并由二甲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医保办公章)及相关诊断资料(化验单、病理报告检查报告),到河南省医保大厅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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