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玉昆:不能简单以“好人”和“坏人”来评价兰考袁厉害

 风临酒把2 2013-01-12

导致七名孤儿身亡的兰考火灾事件引发的问责风暴持续发酵,到目前为止,包括兰考民政局长在内的六名当地官员受到了停职的处分,火灾事件中的另一主角——孤儿收养者袁厉害在巨大精神打击下一病不起,而围绕是否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争论也日益激烈。

大多数媒体从一开始,就把问责的主要矛头指向了各级政府,一时间大有千夫所指、兴师问罪之意,甚至对仅有六名官员(有媒体称为“芝麻官”)受到处分也大为不满,恨不能所有高官一起下台方解心头之恨。而对袁厉害的责任则出奇的宽容,要么避口不谈,要么干脆打出“普世价值和普世道义”的旗号,说先后收养了一百多孤儿的袁厉害绝对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好人”,因为她“不为名,不图利,无数个酷暑日,无数个风雪夜,她苦苦挣扎着把本该父母抚养的、本该社会救助的弃婴一个个拉扯成人”,因此这样的好人怎么能受到问责和处罚呢?言下之意,袁厉害是好人,而政府官员们是恶人,法律应该制裁恶人而不是好人。如果法律制裁了袁厉害这样的“好人”,那就是违背“人间正义”的恶法。那么,“好人”袁厉害该不该被问责呢?

从法理上说,“好人”就不该受罚是说不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你是一个道德上的“好人”,做过很多好事,就可以享有违法而不受追究的特权。就好比你开着车去灾区送捐款,路上撞了人,难道因为你是一个“好人”,是去做“好事”,就可以白撞吗?

具体到这次火灾的情况,现已查明直接原因是孩子玩火引起,但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完全负责,而在法律上这些孤儿的监护人就负有最直接的责任。那么,袁厉害作为监护人,有没有过失,有没有责任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你可以说,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与社会救助制度的缺失和民政部门在建设孤儿福利机构方面的长期不作为与失职有关,更远一些,还可以谴责遗弃这些孤儿的狠心父母们是悲剧的始作俑者,但毕竟目前情况下孤儿的直接监护人是袁厉害,孩子出了事,第一责任人也首当其冲应当是她。

然而从情理上说,让收养这些可怜孩子的“好人”袁厉害承担法律责任,确实也让人于心不忍。正如一位母亲开车出了事故,导致车上的孩子死亡,作为母亲她是有过错,难道我们要让一位母亲在痛失爱子的巨大打击之余,还一定要以交通肇事罪的名义将其绳之以法吗?失去至爱的亲人,对她难道不是一种最大的打击与惩罚吗?难道以法律的名义让她受到更多的制裁就那么绝对必要吗?

在这样的纠结之下,舆论表现出对于袁厉害“法外开恩”的同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许,最好的解决方案应该是把问责和处罚分开,对于“好人”袁厉害的过失,仍然需要问责,这是维护法律公平的需要,同样对于袁厉害这也是一次必须汲取的教训,通过这件悲剧,她应该明白:人的能力与责任应该是相对应的,不能因为自己是好人,出于好心,就不用承担责任。或者说,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只能做自己能够负责的好事。与此同时,问责虽然难免,但处罚可免,鉴于事故的深层原因是社会救助机制的极度不完善,鉴于袁厉害以往收养上百名孤儿的爱心善举,鉴于其失去七名孩子所遭受的巨大情感打击,法律在明确袁厉害有违法过失的前提下,应免于对其进行额外的处罚。

另外,当前的媒体舆论风暴中也还有一种令人担忧的倾向,就是凡事都将责任一股脑推给政府,抓住某些政府官员言论中应对不当的辞句穷追不放,将所有官员想象成理所当然的“大恶人”,必将其打翻在地再踏上亿万只脚而后快。这种自恃绝对正确和绝对正义的姿态,除了能博取受众的喝彩与掌声,其实也蕴含着另一种专断强权和不公正的危险。我们有没有想过,那么多孤儿的父母都是“好人”还是“坏人”?为什么那么多比袁厉害更有钱条件更优越的人,包括绝大多数义正辞严的媒体人没有去收养一名孤儿?你们算“好人”还是“坏人”?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宁可把自己的“爱心”用在猫猫狗狗的庞物身上,而不去收养一名孤儿,你们算“好人”还算“坏人”?一些媒体常常向我们鼓吹万能型的政府是罪恶的这种理念,但为什么一遇到事情又一股脑将责任全推给政府希望它无所不能?既然媒体总是认为官员中大多是“坏人”,为什么还要把期望寄托在“坏人”身上?自认是“好人”的人们,能不能行动起来,更多地承担起救助孤儿的责任?

长期以来,将人简单地冠以“好人”和“坏人”的标签,曾经是我们这个奉道德为第一原则的民族的一种习惯思维。这种思维发展的后果之一,就是“好人”可以不受法规的约束,只要是“好人”,只要是做“好事”就可以不顾规则,不讲程序,甚至不择手段。今天,有许多媒体热衷于提及当年的兰考“好人”焦裕禄,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即便是当年他这样的“好人”当政的年代,兰考可曾建起过一座孤儿福利院吗?而当我们总是用“好人”来称呼袁厉害的时候,也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媒体津津乐道的她所收养的一百多名孤儿当中,绝大多数孩子全都没有能活到现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