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题 1、一般认为,贝卡里亚(1738-1794)于1764年发表的《 2、从不同角度对刑法学进行分类,按研究范围,可以分为( 3、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4、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包括( 5、刑法的性质包括两种含义:一为( 6、按法规的独立性与否,刑法可以分为( 7、我国刑法的任务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为( 8、( 9、我国的刑法典由( 10、刑法解释的论理解释包括( 11、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是( 12、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13、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 14、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15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16、罪行的大小表现为( 17、在司法实践上,还有其他原则,包括( 二、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 对于1997年刑法典第116条中的“汽车”一词,学理上往往解释为包括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大型拖拉机,这一解释属于( A 历史解释 10.甲于1997年8月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于2004年7月被抓获归案。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对本案( A.应适用1997年刑法 B.应适用1979年刑法 C.由审理本案的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 D.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 11.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A.犯罪的一般客体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直接客体 D.犯罪的对象 12.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A.纯正的作为犯 B.不纯正的作为犯 C.纯正的不作为犯 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1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A.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D.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4.根据我国的刑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是( 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手段认识错误 D.客体认识错误 15.下列哪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16.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在与钱某争吵中,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钱某刺一刀后扬长而去,致其重伤 B.乙在非法拘禁孙某过程中,使用暴力致孙某死亡 C.丙在绑架李某、向李某家属勒索财物过程中,杀害李某 D.丁对公共建筑物放火,大火烧毁该建筑物,并且烧死二人 17.甲开办一间小汽修店,因修理一进口轿车缺零配件,便于晚间在一停车场将一同型号小轿车备用轮胎一个(价值1200元)和发动机(价值50000元)拆下盗走,甲的行为( A.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数罪并罚 B.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属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即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 C.只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D.只构成盗窃罪 18.甲男(15岁)与乙女(13岁)在同一所中学上学,二人在参加校文体活动时相识并成为好友,关系日渐密切。某日二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时被发现。据甲交待,二人还曾在自己家中发生过一次性关系。甲、乙均表示是双方自愿。乙的家长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经调查二人确属自愿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甲的行为( A.构成奸淫幼女罪 B.构成强奸罪 C.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D.构成猥亵儿童罪 三、多项选择题 A.外国人甲在中国境外打猎,因疏忽大意击中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斯某,致其重伤 B.外国人乙乘坐外国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中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C.中国人丙乘坐中国民用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外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D.中国人丁在中国境内打猎,因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中国境外外国公民布某重伤 2.甲误认为遭到乙的紧急的不法侵害,而对乙实行防卫行为,致乙死亡。事后证实乙的行为不具有不法侵害的性质。甲的行为( )。 A.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B.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可能属于意外事件 D.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三、简答题及案例分析 1.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是什么? 3.被告人张扬(累犯)、刘强(17岁),预谋强奸同厂女工刘强的中学同学赵霞(17岁)。一天晚9时,刘强将赵霞从家中骗至江边一废弃的仓库内。张扬提出要与赵霞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张便以暴力将赵霞强奸。张扬唯恐赵霞告发,便与刘强密谋掐死赵霞。刘同意,但提出待自己强奸赵霞后再动手。刘强奸后,掐住赵霞的颈部,将赵霞掐昏。张扬、刘强掠走赵霞的手表和人民币少许,将昏迷中的赵霞扔进了长江。赵霞被淹死。 问: (1)两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共同犯罪? (2)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几个罪? (3)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两被告人应如何适用刑罚? 4.被告人李、王二人均系我国公民。1999年10月,该二人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同月24日,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二人在轮船上饮酒闹事,不仅不听从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反而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中国公民张某。杀人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逃至巴西某市藏身,并策划逃到第三国。由于在隐藏期间二人的财物被盗,王某被迫回到船上,并报告了李某的隐身之处。其后,巴西警察将李、王二犯逮捕。 问: (1)李、王的犯罪行为可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 (2)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一、填空题 1、论犯罪与刑罚 2、广义刑法学 3、阶级分析法 4、绪论 5、阶级性质 6、单一刑法 7、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8、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9、总则 10、当然解释 11、罪刑法定原则 12、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13、实体的适当原则 14、立法上的平等 15、犯多大的罪,便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16、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17、罪责自负原则 二、选择题 1、【答案】D 2、D。将汽车解释为包括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大型拖拉机,显然是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是一种扩张解释。所以,D选项是正确答案。 3、【答案】B 10.B。根据刑法第12条,刑法不溯及既往,除非新刑法对犯罪人有利,即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本案中,1979年刑法与1997年刑法就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因此仍应当适用犯罪行为当时的1979年刑法。 11.B。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根据一般客体无法进行犯罪分类。而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仅仅是阐明该具体犯罪,不能说明其他犯罪。犯罪对象相同的犯罪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因此都不是犯罪分类的依据。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 12.C。遗弃罪(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据此,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13.D。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选项D应选。 14.D。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处理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总原则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判定,不因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而发生变化。因此排除选项A。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对象认识的错误,但是对犯罪客体认识没有错误,则对刑事责任不发生任何影响;据此,排除选项B。手段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罪过成立,但是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行为人只负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据此,排除选项C。客体认识错误的,则依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客体种类定罪。比如,甲认为乙包中藏有钱财实施抢劫,而乙包中实际藏有手枪,据此应当排除甲抢劫枪支罪的故意,即应当认定甲构成抢劫罪,而非抢劫枪支罪。因此,选项D应选。 15.B。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 16.B。选项A中,甲的罪过形式明显是间接故意(放任)。在间接故意的情形下,按照实际造成的危害结果定性,因此选项A应该定为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选项B应选。根据刑法第239条第1款,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仍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选项D的行为客观上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 17.D。甲盗用备用轮胎和发动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这是毋庸置疑的。该行为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因为甲盗窃发动机致使该车无法使用,当然也谈不上危害公共安全。据此,选项D应选。 18.C。奸淫幼女罪的罪名,已经取消,排除选项A。猥亵儿童罪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猥亵行为既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猥亵故意是刺激或满足性欲,如儿童是幼女,则男性行为人不具有奸淫的意图,否则构成强奸罪。因此,选项D排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本案,甲男尽管已满十四周岁,但其与乙女发生性关系,确属自愿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此不构成强奸罪,选项C应选。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对属地管辖的把握,首先注意把握“地”的含义。属地管辖的“地”包括中国领域,即领土、领水、领空;中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也视为中国领域(第6条第2款)。其次,对于属地管辖意义上的“犯罪地”既包括犯罪行为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地(第6条第3款)。选项A,犯罪结果地在中国领域内;选项B犯罪行为地,同时也在中国领空内;选项C,犯罪行为地在中国航空器内;选项D,犯罪行为地在中国领域内。因此,选项ABCD都应选。 2.BC。甲的行为不具防卫的起因条件,即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构成假想防卫,不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符合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和对象条件的情形下,但不符合限度条件的防卫,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对于不符合起因条件的假想防卫,行为人有过失的且刑法有规定的,为过失犯罪;行为人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因此,选项B、C应选。对于不符合起因条件的假想防卫,不存在故意犯罪的问题。因此,排除选项A。如果甲明知不存在乙的紧急的不法侵害,而致使乙死亡的,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题干“甲误认为”表明不是“明知”。 三、简答题 1.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义是: (1)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刑法的追究; (2)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刑法规定的特权; (3)对于一切犯罪行为,应一律平等适用刑法,定罪量刑时不得因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生、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4)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受到刑法的保护; (5)不同被害人的同等权益,应受到刑法的同样保护。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是: 3.(1)本案中的被告人张扬、刘强合谋并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属于共同故意犯罪。 4.(1)本案中的被告人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情况,根据属人主义原则,应当依照刑法第7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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