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研发费用申请加计扣除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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