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3.《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 4.《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一式两份) 5.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内容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合同签定日期、用途等 6.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工程合同结算单、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能够按清算项目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清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12.已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3.委托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4.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京地税地[2008]92号: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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