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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城镇化“走偏”

 三组 2013-01-18
防止城镇化“走偏”
2012年12月24日 14:12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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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兴

  城镇化,在经济发展中具有杠杆和引擎效应。在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被作为一项发展战略予以强调。然而,这一次,中央在视其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的同时,着重强调了城镇化质量,要求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城镇化在去年有一个历史性突破,就是城镇常住人口超过了农村常住人口,达到51.27%,这表明“中国结束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开始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但也不能不看到,这一进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矛盾和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中央如此强调城镇化的质量。由此,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城镇化,思考城镇化不是什么,这更有利于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予以规避。
  
  要城镇不要农村,这不是城镇化想要的。不是一说城镇化,就不要农民、不要乡村,就是牺牲“三农”利益,让“三农”为城镇化让道。无论中国再怎么城镇化,还是会有几亿农民生活在农村,城镇化与新农村彼此统筹、协调,才会构成中国的新貌。在这个意义上,城镇化应是让“三农”获益的城镇化,城镇化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得利的过程,让农村和农业获得发展新动力的过程。
  
  要人口不要生存,是一些地方城镇化的弊端所在:片面追求人口城镇化率,而不是市民化。说白了,要的只是城市人口数字,至于农民到城镇后干什么,没有长远的考虑。有的没有社保,有的没有工作,有的不适应城镇社会生活,诸如此类。是以,有专家称城镇化率看上去过了51%,但实际上人口的市民化只有35%左右。农民在城镇无法自如生存,缺少发展空间,这不是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
  
  要房地产不要宜居,不少人再次产生这样的担忧。一些房地产人士对城镇化大加赞赏,值得冷静思考。显然,他们把这一轮城镇化当成了房地产发展的绝佳良机。城镇化决不能是只搞房地产的城镇化。让房价高涨,大幅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安居成本,城镇化最终就会变成一个零和游戏,成为居民的一个沉重负担。如此城镇化,绝非居民之福。
  
  要发展不要和谐,显然不能成为城镇化的目标。发展的过程要和谐,发展的目标也是和谐。城镇的繁荣,不能以牺牲和谐为代价。和谐的品质,也是城镇化质量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以,如何面对城镇化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以及教育、医疗、社保,诸如此类,需要提前和通盘考虑,加强制度设计,而不能“干起来再说”。
  
  顺着这样的思路,我们还可以找出更多城镇化的边界,防止工作走偏,进而改进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始终在健康的轨道上推进城镇化。如此,城镇化才能实现优质高效,深得人心。
  

 (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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