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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玉玺“公私分明”

 笑熬浆糊糊 2013-01-19

 

乾隆玉玺“公私分明”

近日,一枚中国乾隆时期的玉玺在法国最大的艾德拍卖行以110万欧元的价格成交,早前也有乾隆玉玺相继拍出。乾隆一生共刻制1800余方玉玺,比整个清代其他所有皇帝的玺印的总和还多。乾隆玉玺虽多,但却“公私分明”,其中乾隆皇帝钦定的“二十五宝”代表国家权力,而为鉴赏字画、庆祝寿辰等特制的玉玺则纯为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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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玺,或称谓为宝玺,是帝王用以署名的印章。它是皇帝行使权力的信物,是国家权力的象征。自秦始皇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制定宝玺制度后,这套制度被历代王朝沿用,一直到清末。

在中国历代帝王中,乾隆皇帝的兴趣广泛,博雅好古,印玺也特别多。其一生共刻制1800余方宝玺,比整个清代其他所有皇帝的玺印的总和还多,流失到世界各地的玉玺有两三百方。

其中,收藏于故宫博物院中乾隆皇帝钦定的“二十五宝”各有所用,集合在一起代表和囊括了皇帝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各个方面,是中国现存唯一的一套完整的皇帝御宝。

二十五宝

清朝祖传的39枚国家宝玺,功能混乱,管理中时有出错,乾隆十一年时乾隆皇帝亲自鉴别、设计并监工,从功能与品相出发,大刀阔斧地遴选了二十五枚,并重新排列次序。从此,这二十五方宝玺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年间,一直沿用至宣统末年。

这二十五宝玺印文和用途各自不同,如“皇帝之宝”用于遇到喜事或丧事,发布赦免罪犯或减刑的诏书;“天子之宝”用于祭祀诸神;“皇帝尊亲之宝”用于褒封赞美的称号;“皇帝信宝”用于征调兵马等等。宝玺被储存于交泰殿的宝箱内,用印须经皇帝批准才可拿出。

尽管乾隆帝在厘定二十五宝时明确规定了其各自的用处,但实际上,清代御宝大部分都是藏而不用的。从现存清代御宝印迹统计,只有栴檀香木“皇帝之宝”、玉质“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和“皇帝尊亲之宝”经常钤用。其中用得最多的则是栴檀香木“皇帝之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皇帝之宝”才是最能体现皇帝权威的国之重器。

二十五宝功能

“大清受命之宝”,昭示大清的大统乃为天授;

“皇帝奉天之宝”,昭示皇帝乃是依奉天意行事;

“大清嗣天子宝”,昭示皇权前后相承,延续不断;

“皇帝之宝”(青玉)用于遇到特别的喜庆或丧事,发布赦免罪犯或减刑的诏书;

“皇帝之宝”(栴檀香木),则昭示皇帝的威严;

“天子之宝”用于祭祀诸神;

“皇帝尊亲之宝”用于褒封赞美的称号;

“皇帝亲亲之宝”用于颁发给宗族的诏书;

“皇帝行宝”用以颁封赏赐;

“皇帝信宝”用于征调兵马;

“天子行宝”用于封赏少数民族;

“天子信宝”用于给地方政府下命令;

“敬天勤民之宝”用于告谕入朝谒见的外臣;

“制诰之宝”用于告谕朝中大臣;

“敕命之宝”用于封官授爵的敕书;

“垂训之宝”用于宣扬国家的法制和礼仪;

“命德之宝”用于奖掖忠良;

“钦文之玺”用于礼乐法度;

“表章经史之宝”用于尊崇古训;

“巡狩天下之宝”用于出外巡视;

“讨罪安民之宝”用于讨伐宣战;

“制驭六师之宝”用于处理军旅中事;

“敕正万邦之宝”用于告谕外国;

“敕正万国之宝”用于告谕四方;

“广运之宝”用于在重要公文上面封缄加标记。

除了用来代表国家权力的“公章”之外,乾隆皇帝还有许多自用的“私章”:

“乾隆御览之宝”,专门用于在鉴赏过的字画上面钤印。

“古稀天子之宝”,是乾隆为庆祝自己七十岁寿辰而特制。

“八徴耄念之宝”,乃是乾隆为纪念在位55年并庆祝自己的八十寿辰而制。

“太上皇帝之宝”,乾隆六十年,85岁的乾隆皇帝宣布立皇十五子嘉亲王为皇太子,第二年传位的同时他又传下谕旨,归政后应用喜字第一号玉宝,刻太上皇之宝。作为乾隆帝太上皇时期的重要宝玺之一,此玺经常钤印于内府收藏的书画之上,如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唐代韩滉的《五牛图》、晋代王献之德《中秋帖》,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明代唐寅《品茶图》轴等都钤印有此玺。另外,在一些宫藏古器物之上也刻有此玺。如台北故宫所藏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末期至夏代的玉圭上就是如此。

此外,“乾隆鉴赏”、“太上皇帝”、“三希堂精鉴玺”、“古希天子”、“乾隆预览之宝”以及之前在香港苏富比拍卖行拍卖的“乾隆御笔”、法国拍卖行拍卖的“九洲清安之宝”,也都是乾隆皇帝自己的“私章”。

乾隆玉玺“公私分明”  - hubao.an - hubao.an的博客栴檀香木质地的“皇帝之宝”

“皇帝之宝”,共有两方,其中栴檀香木质地的“皇帝之宝”,满汉篆文合璧,左满右汉。方四寸八分,厚一寸七分,盘龙纽。

这是清帝众宝玺中唯一的一方木质宝玺,由于那方青玉的“皇帝之宝”被列为先祖的传国玺,尽管宝谱上规定了其功用为“以布诏敕者”,实际上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倒是在日常公务中发布诏令文书,往往用木质的“皇帝之宝”,也就是说,实际上木质的“皇帝之宝”不但具有“以肃法驾”的功能,同时还具有”以布诏敕”的功能。通过对清代皇帝诏令文书中宝玺的使用状况统计来看,用得最频繁的正是这方木质的“皇帝宝玺”。

这方木质“皇帝之宝”之所以在25宝中被列于除前四方传国玺宝外的21方日常公务宝玺的首位,说明了它的重要。而按规定交泰殿的25宝照例是不准出乾清门的,只有这方木质的“皇帝之宝”是个例外。由此看来,这方木质的“皇帝之宝”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宝不离身”的皇帝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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