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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教您深入了解分红险

 希望蜡炬 2013-01-26

“分红保险是一款“以风险保障为主要功能,同时还有可能享受保险公司经营盈利成果红利分配”的多功能人身保险产品。因此,其本质和基本功能首先是保险保障,其次才是可能通过红利分配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从这个角度讲,分红保险具有一定的长期性的理财功能。

  对分红保险要建立正确的认识,即是为了满足自己对风险保障的需求而不是为了分红而购买。要根据自己对养老、疾病、子女成长、生存、死亡、伤残等方面的风险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分红保险。还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合理计划购买。一般建议将不超过自己年收入的20%用于购买保险,这样才不会对个人和家庭产生经济压力。

  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和亲自填写,务必做到如实告知和亲笔签名,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购买保险产品后如果后悔了,一定要利用好犹豫期(犹豫期即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一般为10日),因为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仅会扣除工本费(目前一般是10元左右,但个别保险公司犹豫期撤单不扣工本费,具体情况视各保险公司具体规定而定)后退还所缴保险费;超过犹豫期退保就只能退还现金价值了。

  
  购买分红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拥有风险保障,我们应该理性看待分红水平,分红水平与持有时间长短、市场环境、经济环境等诸多客观因素有关。无论是否分红、分红水平高低,任何时候消费者对于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都应该保持淡定的心态,应该将最终的红利分配看成一种“意外之喜”,并始终把享有风险保障作为持有分红保险的根本目的,尤其不要因为分红水平没有达到预期而退保,从而使自己受到不必要的退保损失。

   一款分红保险产品的红利来源于该分红保险在实际经营中的三差损益(利差损益、死差损益、费差损益)。不同的分红保险产品三差损益不同,红利分配的情况也不相同。客户持有分红保险保单的时间长短、市场环境、经济环境等诸多客观因素都会对红利分配产生影响。所以才会产生红利分配时高时低,甚至出现某年度分红为零的极端情况。

  如果消费者出现资金运转问题,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如果消费者所购买的分红保险产品具有保单质押功能,可以选择保单质押进行贷款,消费者在仍然拥有保险保障的同时,可以缓解一时的经济压力;二是如果所购买产品具备减额交清功能且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即可把退保金作为一次缴清保费来购买减额保费缴清保单。该种保单的保单面额比原保单少,即保险金额减少),消费者可申请办理使用该功能;三是退保,需要注意的是退保并非是保险公司将保费如数返还,客户选择退保可能造成退保损失。因此,消费者需审慎选择使用退保权利。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客户申请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如果保单生效时间不长,保单累积的价值扣除已承担的风险费用、管理费用等后所剩较少,尤其在投保初期甚至会大大少于已缴的保费,建议消费者应该理性慎重选择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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