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代的行政区划(2011-01-28 10:57:58)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的条件、政治经济的状况、民族和人口的分布、历史的传统以及军事的需要,把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世界各国的行政区划的级次和名称是互不相同的。我国现阶段的行政区划主要是,在中央政府之下实行省、县两级制;美国主要是州(Prefecture)、县(County)或市(City);苏联主要是州(ОбласТъ)、区(PaЙОH);法国主要是省(Province)、区或县(District);英国主要是郡(Shire)、县(County)。 即使在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的级次和名称也不是一定相同的,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革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 萌芽时期(先秦)、 郡县制时期(秦、汉)、 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 道(路)制时期(唐、宋)、 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萌芽时期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无论是“方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 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所谓的九州、五服、九畿之说虽是后人杜撰的先秦行政区划,但也反映出战国及之后人们的地理视野不断扩大。 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或幽、并) 五服:“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 九畿: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畿 县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始于春秋初期,最初设置在边地,带有国防作用。 秦武公在新开拓的疆域首先设立邦县(今甘肃天水市)、冀县(今甘肃甘谷县),第二年又设置杜县(今陕西杜陵县)、郑县(今陕西华县)。 接着,楚、晋等国亦置县。 为满足军事防卫之需要,各诸侯国开始在边远地区置郡,由国君的重臣率军驻守。 一般的清醒时县大郡小,但随着遍地生产的发展,郡逐步的等同于县。 郡县制时期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到魏晋时期实施州制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经历了秦、汉四百多年。 《汉书·地理志》云:“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 内史,领京畿诸县,不在36郡内。 陇西、北地、上郡、汉中、蜀郡、巴郡、邯郸、巨鹿、太原、上党、雁门、代郡、云中、河东、东郡、砀郡、三川、颍川、南郡、黔中、南阳、长沙、楚郡、九江、泗水、薛郡、东海、会稽、齐郡、琅邪、广阳、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以上为始皇二十六年所置36郡。 南海、桂林和象郡三郡,为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南平百越后置设。 郡以下设县,历史学家认为秦县总数约在一千左右。 汉初,实行郡国并存的局面。 刘邦先封“异姓七国”(韩、赵、楚、淮南、燕、长沙、梁),继而在消灭异姓六国(长沙除外)的过程中建立“同姓九国”(楚、荆、代、齐、赵、梁、淮阳、淮南、燕),实行了郡、国并存制。 全国105郡。 到东汉末年国下辖“县、邑、道、侯国千一百八十”。 州制时期 西汉末年王莽专权,企图实现《尧典》中所谓“肇十有二州”的古制。 三国时曹操“挟天子以令天下”,改汉十三州为九州。不久,魏文帝曹丕又改为十二州。 置有司隶、豫、兖、青、徐、雍、凉、冀、并、幽、荆(汉荆州北部)、扬(汉扬州北部) 三国时共有州17(其中荆、扬各有二州),郡167,县1206。 西晋全国共有州21,统郡、国173,县1232。 东晋、南北朝时期州制大乱。 隋文帝面对这种局面,于开皇三年(583年)果断地“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制度。 隋设郡为190,县1255。 州制在中国实行了四百年左右。 道(路)制时期 唐初,李渊统一中国后,一度改郡为州,恢复州领县制。 不过,唐朝后期的最高行政区划不是州或郡,而是“道”了;宋朝的最高行政区划是“路”。“道”和“路”最初都是监察区的性质,然后转化为行政区。该时期从7世纪初至13世纪后期,达六百多年。 唐太宗为省并州、郡,主要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道。这10道是: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和岭南。后玄宗时增为15道。 唐道下辖府、州,府(包括都护府)、州下领县。开元末年(740年),15道统领府、州328,县1573。此时,唐朝的疆域已超过汉武帝全盛时期。 唐代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成为三级制,主要是道 — 府(州)— 县。后期的道 — 节度使— 府(州)— 县制,由于道已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宋代废道制改路制,路下为府、为州。后来还出现一些新单位——军、监。 总之, 与宋同时期的辽实行道制,金实行路制。 省制时期 自元代开始,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其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因此称为行省(省)制时期。该时期从13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历经元、明、清三代。 元代最初划分为12个一级行政区,包括1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行省下辖路,路领府、州,府、州辖县。 明代设13布政使司,简称13司,俗称13省。布政使司(省)下辖府,府下领州,州下领县。 清代省制多沿用明代。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府下领散州和县。共22省,是中国现代行政区划的基础。 行政区划系统也在不断演变之中。 春秋为一级制, 战国为二级制, 秦汉基本上是二级制, 魏晋南北朝为三级制, 隋代为二级制, 唐、宋为三级制, 元、明是三级和四级行政区划混合制,主要是四级制, 清代是三级制。 可见,在中央集权制的前期,行政区划以二级制为主; 在中央集权制的中、后期,行政区划则以三级制为主。 详细内容,请点击如下链接阅读:http://baike.baidu.com/view/65800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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