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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长江电力说水电的开发权价值 (2013-01-08 22:31:26)

 求知生涯40年 2013-01-27
长江电力总装机2250万千瓦,而整个三峡工程总造价1800亿元。
其中地上电站以1075亿元注入长江电力,承债500亿元,股权200亿元,现金375亿元。
地下电站好像是分二次总价120亿元注入上市公司。
这样的话,三峡总公司1800亿的总投资已经收回1195亿元,同时持有68%的长江电力股份。
换句话说,三峡总公司把三峡电站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不小心弄丢了32%的股份,同时乾坤大挪移般的弄回了1195亿元,
其总的结果就是把32%的股份卖了1195亿元的天价,相当于1800亿元投资的三峡的32台发电机要卖出3434亿的价格。
最终水库还是它的,大坝还是它的,防洪航运等等等等都还是它的。
这里面多的是什么呢?就是电站的开发权。
把三峡看成一个整体,32%的投资对应投资576亿,三总卖到了1195亿,增值620亿,这个增值部分就是开发权的价值。
620亿除以2250万千瓦得到每万千瓦开发权价值2755万元。
如果把这一标准放到雅砻江水电,总计1470万千瓦的水电光开发权就价值400亿元!
如果再加上中游和上游的水电开发权总数要超过800亿元的开发权。
这就是投资国投电力和川投能源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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