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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检办案工作的几点思考

 初心阅读室 2013-01-29

经济检查工作是当前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树立工商执法权威,提升工商形象的重要保障,日益凸显在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前,经检工作能否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紧紧抓住执法大环境变革这一机遇,实现新的跨越,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办案工作创新不够。近年来,工商部门在查处案件数量上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查处案件的类型比较单一,案件查处多以无照经营、商标侵权等传统案件为主,对商业贿赂、非法传销、网络违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涉猎较少,办案思路比较狭窄,保守,缺少对经检工作的深入调查研究,前瞻性,预测性欠缺。。由于办案机制也未有创新性突破,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办案人员积极性未能完全调动,办案手段较为单一,技术含量不高,仍习惯用传统手法办案,新技术、新手段运用不多。在证据收集采信上过分依赖于当事人的陈述,存在主观片面,行诉案件败诉风险加大。

(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网络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等新型案件层出不穷。特别是违法人员反侦察能力的提高、违法手段的隐蔽等都对工商办案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工商部门办案人才不足,尤其是办案骨干的短缺问题已日益成为办案的瓶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三)办案设备相对滞后。在违法行为中,随着违法分子高科技手段的运用,致使工商部门对很多型的违法行为,依靠传统的技术手段已不能侦破。而当前受办案经费的制约,车辆、通讯设备、PDA掌上电脑、数码相机等一些必要的办案设备都没有全部配齐。特别是软件技术方面,由于办案软件系统的不成熟,目前案件管理系统尚未真正发挥作用。信息化办案水平不高也制约着办案效率的提高。

(四)办案沟通协作不够。近年来,虽然工商部门内部协作有了一定的加强,但内部之间还未真正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对外口径不统一现象仍然存在,内部信息沟通不及时,导致案源部分流失,资源部分浪费。特别是在一个信息互动的时代,工商部门受职能的局限,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与联系不够,未整合各部门职能,实现优势互补,联合执法局面尚未完全形成。

(一)创新办案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理论调研和案情交流机制。要成立办案理论研究小组,加强执法调研工作。及时将经济检查中出现的新型违法行为、表现形式、调查取证要点、如何定性以及近段时期经检工作动向、难点、突破点作分析归纳。对一些苗头性、前瞻性问题,新时期出现的典型案件,如当前商业贿赂案件要进行收集、分析、整理、总结和交流,以指导办案工作。要对一个时期出现的经常性、反复性的案件也要及时分析总结,理出查处的共性、并以简报的形式发布,供大家学习和参考。并不定时地收集、刊载其他兄弟县市的优秀办案文章,借“他山之石”以提高办案水平。要有目的、有意识地收集一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工商部门作为被告,但二审胜诉的行政案件,整理后编成工商判例,供办案人员借鉴。二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办案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内部和外部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内应积极整合登记、巡查和经检资源,适度打破原有的登记、巡查、经检各管一线的局面,实行有分有合、整体联动的全员办案机制。对外除了继续加强与公安、质监、卫生、烟草等部门的合作以外,还应加强与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合,以弥补办案取证力度不足的困扰。同时要高度重视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尽快建立起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处置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沟通与协作,不断构筑和谐一致的工商执法环境。三是建立交叉办案机制。要探索放宽行政区划限制,允许尝试跨地区案件办理。按照谁发现谁办理的原则,鼓励各个基层所突破原有辖区设置,到城区、其他辖区进行执法。大范围交叉办案机制有利于丰富基层所的办案资源,调动基层执法人员进入市场执法的积极性,强化面上监管。

四是建立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要在工商内部上下级机关之间,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加强信息交流。对各业务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统一归口立案调查,遇疑难复杂案件共商讨论。要完善例会制度,做到重大案件分析会随时开,季度例会正常化。通过办案例会、及时将上级机关精神、经典案例进行公布。并利用办案简报载体,及时登出办案交流。对外要加强与人大、政府、法院、公安、技监、食品药品的沟通和协调,尽快建立起沟通对话机制,搭建对话平台,加深这些部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五是完善激励机制。在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双管齐下的方法,专设办案奖励基金,加大对特大案、新型案以及移送案件的奖励额度。特别是对拓展监管新领域和对突破案源有指导作用的大案、要案、疑案要重奖。在物质奖励的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以能定岗的用人机制。对具有扎实法律功底和实践经验的办案能手,在提拔中层干部时优先考虑使用。

(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才储备。要利用公务员招考,引进计算机、化工、英语、会计、法律、检测、等专业人才。要从其他部门引进人才,特别是从法院、财政、审计、公安、纪委等部门引进一些具有办案经验和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对部门紧缺的人才,可通过政府雇员的方式解决。如聘请打假信息员,雇佣电脑高科技人才防止黑客袭击等。二是加强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要继续完善上挂下派制度,选送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要在基层所抽调精干力量到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的工商所“跟班学习”;要选送办案人员到公安经侦部门、法院审判部门、纪委办案部门等挂职、跟班学习,开拓视野。要实行办案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基层所办案人员到经检大队挂职,偏远所到大所、城区所挂职锻炼等等。三是加强对办案骨干、办案尖子的培养。要着重办好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办案能手、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筛选出一批既有扎实法律功底,又有实践经验的办案骨干、办案尖子,带动办案工作的突破。要继续开展“优秀巡查队长”、“办案业务能手”评比活动,对“优秀巡查队长”、“办案业务能手”给予一定的工作待遇。

(三)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一是加大办案经费的投入。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每年增加一部分资金用于办案。同时做到开源节流,合理开支。二是加强办案装备建设。要为经检办案配备专门车、PDA掌上电脑等,改善办案单位软硬件设施。三是完善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办案能力。要抽调专人对经济户口数据库进行充实校对,做到原始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为办案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信息支撑。要加强与信息化部门的合作,依托信息化技术逐步建成工商责任区监管电子地图。每个责任人要按照电子地图确认的责任区范围,结合分类监管,实行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四)着力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加强对口学习。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创新载体,大胆实践,探索教育培训的新路子。通过上挂下派学习、对口学习,实地办案,提高办案人员案件查处水平。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学习。要坚持“一月一法、一季一考”,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强化办案人员对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的更新;以业务比武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综合能力。三是加强与专业公司的联合学习培训。要采取 “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业人员上课。如邀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我们讲解企业财务的基本知识等等。四是以听证、诉讼为契机“观习”。在每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或法院审理该局的行政处罚案件时,都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增强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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