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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楼事件:美国空军群奸名媛案

 fcx_cx 2013-02-01

景明楼事件:美国空军群奸名媛案

(2013-01-30 18:47:41)

武汉市鄱阳街上有一座六层的景明大楼,是武汉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外资建筑设计机构——英资景明洋行为自己设计建造的6层大楼,建于1917年。外形似钟,底楼外墙全由长形石条砌筑,二楼以上的前壁全部为落地玻璃窗,后面呈锥状,典雅、气派、别致。这座近百岁的建筑饱经风尘的洗礼,见证了一段中华民族不堪言说的黑暗历史。

抗战胜利以后,景明大楼成了一座“公寓”,住在里面的英国人、美国人、犹太人都有,而以美国人居多。美国空军有个临时招待所就设在这里。

那一年,是1948年,那一日,是87日。就在1946年末发生的沈崇案喧嚣尚未平息之时,在景明大楼的五层,一场以祝寿舞会为名的群奸大案悄无声息地进行着。

冷寂的夜色,流淌着的,是受害妇女的血泪;沸扬的社会,折射出的,是整个民族的悲剧。

窝藏祸心

让我们把目光定格于悲剧发生前的半个月,这起悲剧的编剧——时任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副总经理的利富(英文名J.M.Lilleg)就是景明大楼住户中的一员,他即将回国,作为朋友的美军空军军官乔治·林肯自然要为其送行,两人商量了一下,准备搞一场别开生面的舞会,作为离别中国的美好回忆

在这之前,汉口国民党政府已经宣布禁止举办舞会,只允许歌厅活动。在当时能够组织好一场舞会而不招来麻烦,组织者的关系、手段、胆量和经验缺一不可。为保证舞会的质量,利富和乔治找到此种能手,也是此次大案的导演——西南宾·克罗纳木。

西南宾[1]是汉口菲律宾侨民头领,一直在汉口江汉歌厅做乐队领队,有过多次组织舞会的经验。西南宾在74日以庆祝菲律宾独立节为名,征得汉口市国民政府社会科同意,在离景明大楼不远的胜利街德明饭店组织了一场舞会;几天后,居然又在江汉歌厅举办了一场。在国民党全国的禁舞令下,依然顶风作案而不惧风险,这西南宾背后能量也不容小觑。[2]

利富和乔治找到西南宾后,明确提出了舞会的要求,由西南宾出面请乐队并要他邀请中国妇女参加舞会,这些中国妇女有两个任务:一是伴舞,二是伴宿,而且不许中国男人参加,为此利富和乔治提供了丰厚的报酬。

西南宾当时由于之前的一次舞会组织不善,欠了别人的钱,正好借利富提供的这次机会捞一笔外快,改善一下财务状况,于是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利富和乔治的要求。

组织舞会

去哪里邀请中国妇女来供利富等人淫乐呢?用一个方法:骗!西南宾当时先找到了自己的中国情人谭碧珍、菲律宾籍乐师克劳兹以及克劳兹的妻子、菲律宾籍华裔章月明商量,决定由西南宾、克劳兹二人组织乐队,由谭碧珍和章月明出面邀请中国妇女。

于是,谭碧珍和章月明二人打着为某中国富豪贺寿的旗号组织舞会,向其他中国女性发出邀请。章月明找到江汉歌厅茶房头佬杨玉麟,通过杨玉麟的关系,找江汉歌厅歌女莎莉等,并通过她们四出找人。

后来章月明又找到江汉歌厅茶房刘宝山,要他找人伴舞。通过这条关系找到失业舞女曹秀英,用丰厚的酬劳让她动员中国妇女去参加舞会。曹秀英见有利可图,当然十分热心。她不仅邀约了同屋的张太太、杨太太等10余人,连曹秀英的女儿也参加了。

谭碧珍也动用自己的关系邀请了当地许多高官家属及名媛贵妇,包括当时武汉市参议会的议长市议长张弥川的二太太和某行政首长的如夫人,以及住在巴公房子的高太太、宋太太、张太太等[3]。这些受邀前往的中国妇女压根不知道还有“伴宿”这回事,只是单纯赶时髦去舞场找找乐子。

兽性毕露

87日当天正好是星期六,利富和乔治等人先派车将受邀参与的中国妇女接至景明大楼。当时景明大楼五层的舞会现场,美军人员和在汉口旅游的外侨已有20多人在场,其中以美军最多,其余则是在汉口经商的美国人和英国人。

美国人有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副总经理利富,职员陆惠人、佛兰克、史塔司博,传教师何佛鲁,基督教青年会干事狄尔顿,以及美国侨民李琪、卡尔顿、格鲁、卡来尔等;英国人有传教士袁光明,江汉关水上视察赫达生,汉口协和医院救护员汤普生等。[4]

晚上七点左右,舞会准时开始,一时间觥筹交错,言笑晏晏,气氛十分活跃。时过不久,随着乐曲的急促,酒气的缭绕,烟雾的弥漫,这些外国人纷纷显露出丑态。

他们有的强吻舞伴,有的动手乱摸。此时电灯突然熄灭,有的洋人便趁机乱扯舞伴的衣裤,将其抱入房内,妇女们吓得纷纷寻路而逃,但她们发现作为正常出路的电梯已经上锁,便返身另寻出路,这样一来简直是羊入虎口。因此,只有部分妇女侥幸从后楼太平梯逃脱,而未及逃出的妇女竟遭洋人们的蹂躏。

漫长的黑夜掩藏着多少罪恶,震惊全国的景明大楼事件就此上演。

媒体的神速反应

当晚十二点左右,好不容易逃出来的歌女巧巧找到未逃出来的歌女莎莉的母亲一起赶到汉口市警察局反映情况。汉口市保安警察总队分队长方向接到情况后,转报鄱阳街管段的汉口市警察六分局,分局巡官马步云带了警察前去侦察。[5]

等到马步云等到达景明大楼时遭遇外国人阻拦不准上楼,又是几番请示联系侦查人员才准上到五楼。这时已是八日凌晨三时许了,现场上仅剩下利富和乔治林肯二人强作镇定始终不吐实情,坚决不承认刚才这里办过舞会,反而在问是谁在诬陷他们。[6]

调查没有取得任何直接证据,马步云等只好灰溜溜地回到警局,将所见所闻记录下来,报上去给领导看。该分局局长陈尔昂一看顿时急了,这种涉外事情如此敏感,更何况涉及到美国军人,怎么能如此轻易就去调查呢?陈尔昂当即下令召集范砚秋、莎莉、熊杰诉述了受害经过,将约邀舞女的杨玉麒、章月明等人传讯并关押,具文(附口供五份)呈报汉口市警察局长任建鹏。

涉及到友邦问题,任建鹏决定低调处理此事,指示刑事科、外事科派两名女警察密询真相。结果,待“侦察报告”递上来时,将“受害”、“轮奸”等字样删去,这一切,都是在极端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

前去调查此案的警员不乏热血者,见自己的同胞如此被欺凌,而警局领导的态度明显是准备息事宁人,这样怎么能行呢?于是就把自己知道的一些有关景明大楼发生的惨案内容告诉了一位相熟的新闻记者,这位记者就是《中国晚报》记者杨钰。而且《中国晚报》的社长邓启隆,是中统局华中办事处秘书,该报时常找一点为军统分子把持的警局的麻烦,而汉口警局属于军统的势力范围,景明大楼的新闻自然应该是该报所渴求的。[7]

果不其然,《中国晚报》的反应极为迅速,88日下午,汉口《中国晚报》以《景明大楼“狂舞”案》为标题抢先揭露了景明楼事件。就像多米若骨牌一样,有关景明楼事件的报道几天之内向全国各大报刊蔓延。[8]

敷衍了事

在媒体的强势报道之下,景明楼事件已经广为人知,捂都捂不住了。各大报纸不断公布案情的进展。

811日,三十几位记者齐集汉口市警察局局长任建鹏办公室,采访事件发展消息。任建鹏在短短的谈话中表示:舞会是事实,强奸也可能;高级官员太太参加,丈夫必定同去,假如这里面有所谓高级官员太太,那么这不是官员的正式太太了,此案无原告人报案,无法提起诉讼惩治祸首……他还说:“此案并不如报纸所渲染的严重,其中必有不肖之徒企图扰乱社会秩序、中伤私人所捏造。”

在警方取证过程中,再确认犯罪者身份时,相关的外籍人员多加阻挠,但是真正的主犯,美国人利富和菲籍乐师西南宾,早已在“事件”揭露后的810日逃往香港。

利富逃走后,在报刊和公众舆论的指责下,内政部警察总署曾代电汉口市警察局,堂而皇之地说:“美侨利富未遵照规定办理离境手续即行飞沪,其对外侨管理显属疏忽,应即查明议处。”任建鹏在回复时,借口说:“本局在各轮渡码头未设立外侨登记站,致使该外侨利富于八月十日晨未向本局申请登记,乘隙潜逃过江,由武昌搭机飞沪。”一唱一和之间,主谋就悄然地逍遥法外,再想去追捕,难上加难。

而涉及到的美军人员就更复杂了,中华民国之前与美国签订的《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中有规定:“对美国人员在中国境内所犯之刑事案件,归美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国防部也曾规定:“在华的美军顾问团官员如触犯刑法,也可以免于起诉”。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主任委员袁雍关于此事也曾告诫记者:“消息到此不必再去追究了,因为再追究下去便只有将美国空军指出来了。”

沈崇案中涉案的美军士兵,就是被遣返回国,接受美国的法院审判,而此案中的乔治更是这样。沈崇案中的美国士兵回国后还是经过严格的审判程序的,而现今反应的资料来看,景明楼案在美国一朵浪花都未激起,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而受害者也都不愿意合作,毕竟被强暴一事事关清誉,虽然相互指证曾经受辱,却谁也不敢承认自己被奸污,只是忍耻含悲地哭泣,这使得刑侦工作难以展开。

再加上当时战局吃紧,国民政府还有赖于美国的支援,不能因小失大,所以政府方面对此案的调查一直采取消极的态度。

最终的审判

事发三个多月后,汉口地方法院受理并审查此案,由检察官曹能元于1228日提起公诉,西南宾、章月明、杨玉麒、刘宝山、高玉君、章继宾和刘忠泉七人被列为被告,控诉他们共同图利,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9]

就这样,轰动全国的景明大楼美侨共军集体强奸案,拖了近八个月,于194941日下午二时开庭宣判。奇怪的是,法官检察官端坐堂上,被告席上空无一人。这里既无主犯,从犯也“交保外出”。汉口地方法院检察官以“妨害风化案件”罪名提起公诉后,法庭判决如下:

 

章月明、杨玉麒、刘宝山、曹秀英、章继宾等共同意图营利,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章月明、杨玉麟各处有期徒刑三年,褫夺公权三年;刘宝山、曹秀英、章继宾,各处有期徒刑一年,褫夺公权一年。被告赛拉芬、刘忠泉迭经拘缉未到,缉获归案后另予严办。[10]

 

至此,景明大楼一案就这样步入尾声。但是,当“判决”一宣布,顿时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主犯逍遥法外,从犯也只是坐几年牢就就行,这如何平息民愤?

时值人民解放军大举挥戈南下,武汉即将解放,国民党官员作鸟兽散,人心惶惶,除了少数报纸如《新湖北日报》、《大刚报》、《正风报》、《正义报》作了尾声报道。作尾声报道外,这桩特大案件也就草草结束了。

景明大楼一案虽然远没有沈崇案那么大的影响,但是也应当为历史所铭记。(文/刘典)



[1] 有的文献将此人称呼为赛拉芬,丁少颖所著《泣血的记忆》中称赛拉芬为西南宾诱骗中国妇女时所起的临时化名,本文统一以西南宾称呼。

[2] 参见丁少颖著:《泣血的记忆:汉口美军集体强暴事件揭秘》 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91日版第7-12

[3] 与会名媛贵妇身份介绍参见《大连日报》19481030日报道,报道中受害者化名处理,故本文仅转引高太太等称呼。

[4] 外国人具体身份记载参见 武文士:《汉口“景明大楼事件“真象》载《文史春秋》199404 43-46

[5] 武文士:《汉口“景明大楼事件“真象》一文中称马步云的行动是经过分局及市局领导批准后进行的,而这个过程从接到案件到马步云出警,前后只有几个小时,该文此情节一笔带过,疑点较多。而丁少颖著:《泣血的记忆:汉口美军集体强暴事件揭秘》一书叙述更为详实,前后说法符合逻辑,故采用后者说法。

[6] 参见《国民政府汉口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巡官·马步云侦查报告》

[7] 参见丁少颖著:《泣血的记忆:汉口美军集体强暴事件揭秘》 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91日版第46-50

[8] 参见 王惠超:《轰动全国的“景明大楼事件”——当时新闻界的报道和有关资料的记载》 载《新闻研究资料》198306 140-151

[9] 起诉书原文参见 丁少颖著:《泣血的记忆:汉口美军集体强暴事件揭秘》 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91日版第159-162

[10] 刘望云:《汉口景明大楼事件》 载《档案工作》199208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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