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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随遇轩 2013-02-08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2〕37号)要求,我省集中力量,对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于2012年4月26日上报了排查情况,对排查摸底阶段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治,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海省共有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处,均为水库型。经查,全省仅有西宁市大通县境内的黑泉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一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其它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均没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新(扩)建项目、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网箱养殖)等违法设施及建设项目。
    黑泉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为兰新铁路二线甘青段大坂隧道,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八局项目部。隧道起止里程为DK253+792—DK259+116,隧道全长5324米,工程于2010年3月1日开工、2013年11月30日竣工。截止2012年4月底,共开挖了896米(设计长度为2647米)。
    二、黑泉水库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
   (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置于固体渣场内,未拉运至专用的垃圾填埋场内。
   (二)开挖隧道时所产生的少量废水未经处理排入三塘河内(北川河支流)。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2年4月9日,大通县环保部门对中铁十八局兰新铁路二线甘青段大坂隧道项目部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施工单位于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城关镇垃圾填埋厂。同时,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2012年4月28日,经大通县环保部门复查,该施工单位修建的三个污水沉淀池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拉运至城关镇垃圾填埋厂处理。
    下一步,我省继续将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坚决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水源保护工程无关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二级保护区内旅游开发活动等违法行为。结合“以奖促治”等政策支持,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污染源采取措施进行整治,确保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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