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视觉形式辩证观 马新宇 一.汉字“形”的文化符号功能与书法艺术的生成基础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1] 从上一段引文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认识:八卦是从天地自然中抽绎出来的“宪象”,目的是“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2];同此原理,初造书契;文字之初,多依类象形,并逐渐衍化生发;书者,如也,书写于竹帛之上的文字蕴涵着八卦、文字形成的思维与取象原理,是经过思维整合的文化符号,“探彼意象,入此(文字)规模”[3],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西周《散氏盘》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8] 这里,明确指出了书法要能“入其形”、“有可象”的基本原则。具体来说,书法既不是对客观事物的仿形或描摹之类的“形似”,也不是对文字的二次描摹与复制,而是把种种难以言传的情感体验、生活体验诉诸视知觉的书写和审美体验的结果。“物象生动可奇”的基本原则,要求书法的“形”与“象”均有所本,并最终归结为人与自然的和谐。 上海博物馆藏楚简 [1]许慎《说文解字叙》
[2]张怀瓘《文字论》 [3]许慎《说文解字叙》 [4]卫恒《四体书势·字势》 [5]黄亚平孟华《汉字符号学》,第5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6]汉字符号学认为,“史前汉字的主流不是'象形’而是'象意’,所谓'象意’是指来源于史前各个氏族的集体意象的表征,他们在本质上是具有神性意味的氏族意象。”它们才是为史前乃至有史图画(象形)文字所遵循,所取法,所承继的文化基因。见黄亚平 孟华《汉字符号学》,上海古籍出版社,第54页。 [7]丛文俊先生认为,“古人关于书法艺术生成的原理,乃是从文字学理论转化过来。它代表了书法撷取自然的两个发展阶段:从模拟到象征,亦即文字形体取象于客观事物和点画形态对自然物理的泛化象征,彼此性质不同,所处之理论层面也不相同,但都围绕书写与审美展开讨论。”《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第19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 [8]传蔡邕《笔论》 [9]张怀瓘《书议》 [10]卫恒《四体书势·字势》 [11]孙过庭《书谱》
二、书法视觉形式的反复 1、“形势”论与书法视觉形式的初步认知 书契之兴,始自颉皇,写彼鸟迹,以定文章。爰暨末叶,典籍弥繁。时之多僻,政之多权。官事荒芜,剿其墨翰。惟多佐隶,旧字是删。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指,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纯俭之变,岂必古式。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副规。抑左扬右,兀若竦崎。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或黝黭
西晋陆机《平复帖》 虞安吉云:'夫未解书意者,一点一画皆求象本,乃转自取拙,岂是书耶?’纵类放本,体样夺真,可图其字形,未可称解笔意,此乃类乎效颦之未入西施奥室也。[6] 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或横画似八分,而发如篆籀;或竖牵如深林之乔木,而屈折如钢钩;或上尖如枯杆,或下细如针芒;或转侧之势似飞鸟空坠,或棱侧之形如流水激来。[7] 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8] 今吾临古人之书,殊不学其形势,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吾之所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也。[9] “意” 在书法中并不具有相对独立的形式、技法以及审美批评的内涵,与不同的词语搭配,常常具有不同的语义倾向[10],归根结底是要说明书法“意外之奇,文所不书”的道理,进而要求“书须存思”,强调人的主体审美意识的积极投入,而“思”的过程应当贯彻到书写前、书写中。清代刘熙载则站在个人精神气质的提炼和流露的角度,对此做了更加深刻的阐释: 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可知矣。[11] 至此,我们可以将汉唐时期书法艺术理论生成的基本模式示意为: 势→形→意 在具体的取法和书写过程中可以示意为: 意→势→形 在整体的审美批评过程中又可以示意为: 形→势→意 形、势、意三要素的结合,最终完成了传统书法理论体系中视觉形式与审美批评的有机连接,使书法艺术从“立天定人”的客观抽绎,转变为“由人复天”的自我表现,最终成为以人本为核心的“人”的艺术。人的主体意识的确立,使书法艺术获得了绵延不绝的持久动力,演绎出多姿多彩的风格流派。 北魏摩崖《石门铭》 3、“盖书,形学也” 古人论书,以势为先。中郎曰“九势”,卫恒曰“书势”,羲之曰“笔势”。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得势便,则已操胜算。[12] 康有为援引汉魏时期书论,明确提出了“形”在书法中的核心地位。结合前文所列汉唐书法理论生成时期的示意图可知,康有为的书法观似乎接近于其中的审美批评模式,但体现书法艺术精神的“意”的环节却被舍去了。把书法简单地归结为“形”、“势”的观点,无疑使书法艺术重新回复到了汉魏时代,回复到了书法艺术生成的原型状态。问题也就由此产生了。 [1] 许慎《说文解字叙》 [2] 崔瑗《草势》 [3] 传蔡邕《九势》 [4] 萧衍《观钟繇书法十二意》 [5] 张怀瓘《书议》、《评书药石论》评张芝书法之语。 [6] 唐太宗《指意》 [7] 传王羲之《书论》 [8] 传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 [9] 唐太宗《论书》 [10] 关于“形”、“势”、“意”的具体分析说明,参见丛文俊《传统书法评论术语考释》,载《揭示古典的真实—丛文俊书学、学书研究论集》,第319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 [11] 刘熙载《艺概·书概》 [12] 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缀法》 [13] 孙过庭《书谱》
三、“形”、“意”之辩与书法传统的反思 1、“神采为上,形质次之”
王献之《鸭头丸帖》(唐摹本) 四海尺牍,千里相闻,迹乃含情,言唯叙事,披封不觉欣然独笑,虽则不面,其若面焉。[3] 这里已经明确指出了尺牍的两种功能,即语言的叙事功能和文字的视觉符号功能。二者本不在同一层面,却在“形音义结合体”的传统文字观的暗示下,完美的统一于文字,归结到人的情感体验,书法人格化的审美理想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凸现,“书如其人”的认识和结论即源于此。 存精寓赏,岂徒然欤!而东晋士人,互相陶染。至于王谢郗庾之伦,纵不尽其神奇,咸亦挹其风味。[4] 其中,“味”是魏晋以后艺术批评重要范畴之一,是道家“澄怀味象”,由象观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具体实施。“味”作为一种审美情调审美意境的感性评价,侧重于感官基础上的心理体悟,具有典型的经验性特征。魏晋时期,玄学盛行,学术风气也与汉代儒家独尊的时代迥然不同。对人生的敏感促使人的自我意识觉醒,在文学艺术中体现的尤其鲜活。“魏晋风度”一词则成为当时士人寻求精神解脱,以达到心理宣泄与平衡的审美理想与艺术精神的高度概括。实际上,晋唐艺术批评中以“味”为核心的语词大量出现,已经预示了新的审美观念、审美取向的形成。就书法而言,魏晋时期的士大夫以尺牍相尚,蔚为风气,客观上使书法与人及文化的联系更加紧密。所谓“挹其风味”则是对魏晋风流及其影响之下的书法风尚的回味和追忆。关注的核心已经超出了书法视觉形式本身,更多的是对人的生存状态及其心理体验的关怀。蔡襄的一段话颇具代表性: 书法惟风韵难及。虞书多粗糙,晋人书,虽非名家,亦自奕奕有一种风流蕴藉之气。缘当时人物以清简相尚,虚旷为怀,修容发语,落华散藻,自然可观。可以精神领解,不可以言语求觅也。[5] 然则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6] 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以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然则须考其发意所由,从心者为上,从眼者为下。[7] 书法能够传达个人情感体验,同时又是与自然冥契妙合的结果,玄妙之处并非人人可知可致。故大巧若拙,明道若昧,泛览则混于愚智,研味则骇于心神,……知道味者,乐在其中矣;如不知者,妨于观赏,百未减一,但不能割其少分耳。[8] 只有“知道味”者才能透过书法的视觉形式,体会其中的“玄妙之意”、“幽深之理”,进入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这既是唐代尤其是盛中唐时期书法理论的核心,也是书法传统的精髓所在。对于书法中情感体验的感悟和关注,来源于名家楷模的经典作品,反过来又成为品评书家艺术成就高低的标准。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忘想,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9] “神采”泛指作品所蕴涵的艺术意境,“形质”即书法的视觉形式,包括书体、风格式样、流派及个性特征等方面。“传神者,必以形”,重形质是取法经典作品的前提和基础;“神采为上”,方可“心手达情”,是谓个性与出新。张怀瓘的观点与此同调: 夫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览之即了然。若与言面目,则有智昏菽麦,混黑白与胸襟;若心悟精微,图古今于掌握。玄妙之意,出于物类之表;幽深之哩,伏于杳冥之间;岂常情之所能言,世智智所能测。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议无声之音,无形之相。[10] 并在“神采”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的评价标准[11]。在他看来,王羲之书法“笔迹遒润,独擅一家之美,天质自然,风神盖代”,但其草书“格律不高,工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仅列“神品”第八[12]。由此可知,他所推崇的“神采”乃是以“风神骨气”为特征的阳刚之美。这既是对魏晋以来士大夫阶层流行的靡丽柔美的文艺风气的批判,也是时代对渐趋失落的书法艺术精神的呼唤。 2、“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写《乐毅》则情多佛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史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岂惟驻想流波,将贻啴嗳之奏;驰神睢涣,方思藻绘之文。虽其目击道存,尚或心迷议舛。莫不强名为体,共习分区。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13] 孙过庭从王羲之不同作品中得到的种种情感体验,显然与作品的形、言,即书法的视觉形式和文辞内容有关,带有很强的主观经验性色彩。尽管对于书写与审美、形式与文辞之间究竟能否对应,书法的视觉形式能否传达书写者的情感体验等问题,经常仁智互见,众说纷纭,古人却对此坚信不移。这种意会联想的情感体验方式,体现的正是道家思与神会的理想的艺术境界和人格境界。在他看来,书法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迹乃含情”的艺术形式,如果不能打破各种书体名目划分造成的思维定式,拘泥于书法的视觉形式本身,则无异于“七窍开,混沌死”,不知书法为何物矣。 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然后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故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14] 书体样式不同,审美基调自然有古今、妍质的区别,只有兼通各种书体,获得“风神”、“妍润”、“枯劲”、“闲雅”等等不同的情感和审美体验,才能达其性情,形其哀乐。为其如此,书法艺术才能从取法经典的必然之路,走向个性化的抒写性灵的自由王国。是为“达性通变,其常不主”。 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15] 以张旭、怀素、贺之章等为杰出代表的唐代狂草书家,把书法的抒情功能推到前无古人的极致。天地事物、百般滋味均可以激发他们的艺术冲动,丰富的情感、敏锐的才思与风驰雨骤般的淋漓挥运合而为一,可谓心手达情、人书合壁的高峰体验。苏轼不擅草书,认为张旭借酒抒情,“醒则天真不全”[16],未能入得 “虚静”的书法三昧。但是,当东坡醉后草书,“觉酒气拂拂从十指间出”之际,[17]又颇感惬意,以至津津乐道。米芾则痛斥旭、素狂草“变乱古法,惊诸凡夫”[18],而当自己见到晋人草书真迹时,又觉气焰慑人,无从下笔。客观地讲,除却功夫和才情的因素,特定的文人立场,雅化的“艺术的人”的定位,就足以使苏、米无法把书法作为彻底的“人的艺术”来对待,无法通过狂草尽情宣泄自己的情感。作书如作人,处世通达,书亦无定则。否则,有一障蔽,必有一刻饰;有一执著,必有一陷溺,最终无法使自己真正达到解衣磅礴、了无滞碍的境界。“心中郁勃愤悱之气,发为阳刚纵横之笔”的狂草[19],同样是一种情感体验方式。只要能够“理性情”,而不停留在卖弄笔墨情趣,不流于浮薄肤浅,不迷失自我本真,便是真正艺术精神的体现。刘熙载《艺概》云:“高韵神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20] 便是对真性情与书法艺术关系的绝佳注脚。 唐代孙过庭《书谱》 3、“笔墨托于有形,有形则有弊” 笔墨之迹,托于有形,有形则有弊。苟不至于无,而自乐于一时,聊寓其心,忘优晚岁,则犹贤于博弈也。虽然,不假外物而守于内者,圣贤之高致也,唯颜子得之。 [21] 比之圣贤,东坡亦不能免俗。自言“我书意造本无法”,貌似尚意无为,未尝一事横于胸中,实有“英雄欺人”之嫌。“自出新意,不践古人”的话才真正符合他平生好标新立异、不肯不随人脚踵的性格。 苏轼《洞庭春色赋》(局部) 予尝论书,以谓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至唐颜柳,始集古今笔法而尽发之,极书之变,天下翕然以为宗师,而钟王之法益微。[22] 在他看来,颜柳是晋系、唐系笔法及相应审美取向的分水岭。颜柳集古出新,工在字内;钟王萧散简远,优于字外之妙。形、意相较,优劣互差,而得失攸宜。进而提出“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等重形出新的观点[23],并在书法实践中身体力行。黄庭坚亦有“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的诗句相和。重情趣,求个性,变成法,避流俗,成为他们的共识,进而导引了北宋中后期书法变革的新风。书法成就堪与苏、黄比肩的米芾,雅有“集古字”之称。功力自不待言,“要之皆一戏,不当问拙工。意足我自足,放笔一戏空”的豪情意气,[24]更是成就他“风樯阵马,沉着痛快”的书法风格的内在因素。三者比较,如果说苏、黄的才情、文艺均堪称“风雅”,米芾则要稍逊一筹;但是颠狂疏旷、放言无忌的性格,却使他的批评入木三分,苏黄则逊之远矣。 欧虞褚柳颜,皆一笔书也,安排费工,岂能垂世。[25] 唐楷的发展得益于实用书写和碑志的普及,庄重、整饬的基本要求使之具有了静态的、装饰性的成分。随着宋代印刷术的发展,欧、颜、柳等唐代名家楷书字样得到推广,唐楷亦因此而沦为流俗之体。同时,宋人所见前贤名迹不多,取法多自唐人、时贵,以致“时代所压,不能高古”。更重要的是,宋代不以书干禄,士人又以尺牍相重,雅好风韵,风气所及,唐楷自然失去了昔日的风光。那么,有识之士对唐楷不满,便在情理之中了。米芾的无情斥责则切中要害,道出时人未能、未敢之言。又, 变态贵形不贵苦,苦生怒,怒生怪;贵形不贵作,作入画,画入俗,皆字病也。 筋骨之说出于柳,世人但以怒张为筋骨,不知不怒张,自有筋骨焉。[26] 与苏、黄一样,米芾也特别关注“形”的问题。明确提出“变态贵形”的主张,重视用笔、结体的变化,并自称“独得八面”。他认为柳书“为丑怪恶札之祖”,“费尽筋骨”,有雕琢造作之气。世人学柳,则等而下之,流于怒张、苦怪和做作。不过,观其书法,亦未能尽湔尘俗,去晋人风韵多矣,比之苏黄亦等而下之。米芾痛陈病因,或为甘苦之言;针砭时弊,则无异于当头棒喝。但如此口吻,也有自高身价,不苟流俗之意。 元代赵孟頫 [1] 王僧虔《论书》 [2] 参见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第63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6月。 [3] 张怀瓘《书议》 [4] 孙过庭《书谱》 [5] 蔡襄《论书》 [6] 虞世南《笔髓论·契妙》 [7] 张怀瓘《文字论》 [8] 张怀瓘《评书药石论》 [9] 传王僧虔《笔意赞》 [10] 张怀瓘《书议》 [11] 张怀瓘《书议》 [12] 张怀瓘《书议》 [13] [14] 孙过庭《书谱》 [15] 韩愈《送高闲上人序》 [16] 苏轼《东坡题跋·书张长史草书》 [17] 苏轼《东坡题跋·跋草书后》 [18] 米芾《论草书帖》 [19] 参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关于“淡”的论述部分,第405页,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 [20] 同见刘熙载《艺概·书概》 [21]苏轼《东坡题跋·题笔阵图》 [22]苏轼《书黄子思诗集后》 [23]苏轼《书吴道子画后》 [24]米芾《书史》 [25][26]米芾《海岳名言》 [27] 赵构《翰墨志》
书法视觉形式辩证观(之四)
四、书法视觉形式的拓展与艺术精神的偏至
明代徐渭《行草应制咏墨轴》 清代邓石如《篆书文》轴 五、结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