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及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办理须知二(银行贷款付款方式) 来源:本站 作者:略 发布时间:2012-7-30 15:19:03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并确定成交价格。 二、买方到监管银行贷款柜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 四、到市房产局二楼网上签约窗口填写《郴州市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信息表》,签订二手房买卖电子合同。 五、买方到市房产局一楼中国银行将首付款存入或转入资金监管专户。 注意事项: 1、带上二手房买卖电子合同;2、存入购房款时,认真填写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缴款凭证; 3、客户如持非中国银行卡缴款可通过刷卡交易转入资金监管专户,即时到帐,跨行免收手续费。 六、带上首付款入账凭证找贷款银行面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相关手续,找担保公司面签担保合同等相关手续。 七、买卖双方交纳契税。(市房产局五楼) 八、买卖双方在接到贷款资金到账通知后,到市房产局二楼担保公司领取过户资料,由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协助到三楼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由担保公司领取《郴州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 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询问)申请书; ②房屋买卖合同;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④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⑤监管银行资金到账凭证; ⑥契税完税证和存根; ⑦购房款发票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⑧分层分户平面图; ⑨租赁证明。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卖方房屋为共有的,需共有人共同申请并提交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买方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监护关系证明文件(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监护公证书或司法文书); 4、卖方为未成年人的,除提交第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监护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房地产转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监护人的利益。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担保公司根据买方的授权凭《郴州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收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十、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 十一、由担保公司根据买方的授权代办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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