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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财产税是解决社会问题之根本

 huyuquan2008 2013-02-19

近来,常常听到媒体提及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就表明党和政府对“公平正义”的重视,也说明“公平正义”出现了问题。正因为社会不够“公平正义”,才导致贫富差距过于拉大、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得不到应有的关照、违法犯罪的比率居高不下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纵观历史成功之经验,横看西方先进之做法,征收财产税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之道。

中国古代伟大的经典之作——《易经》有“损”和“益”两卦,损就是损一部分人的利益,益就是益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周文王作为一代明君,他在这部书里不可能是“损贫益富”,肯定是主张“损富益贫”,正因为如此,他才获得老百姓的拥护,“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就为后来灭商兴周奠定了基础。孔子非常欣赏周文王,对“损益”也是是赞成的。

古代一些英明的君主,也都能够遵循“损益”之道,不断进行社会改革,逐步加大财产税的比重。唐朝的“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等就是明证。到了清朝,康熙帝实行“摊丁入亩”,雍正帝实行“地丁银”,人头税逐步废除,财产税就更突出了。穷人比较穷,生活本来就很艰难,再让他们承担赋税,怎么能够吃得消呢?怎么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呢?也不符合“仁”“仁政”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啊!中国古代收税主要是直接税,间接税很少。如果不对穷人征收直接税,穷人基本就不承担或很少承担纳税义务。

西方发达国家大多都是民主政治,人民享有一定的民权,他们可以通过选举选出自己认可的民意代表,来表达自己的心声。民意不可违,国家的政策绝不是代表一群官僚之意,而是代表一国选民之意。在这种情况下,各种政策就比较科学,税收也就比较合理,其理念基本与中国古代相似。其实西方很多先进的东西都是从中国古代学来的,按财产纳税就是其一。只不过,中国是浅尝辄止,没有能够继续提高。而西方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比如申报财产就是伟大的进步,这在中国古代是没有的。中国古代虽然不申报财产,但是政府对人民财产(主要是土地)还是比较清楚的。西方国家对富人征税,除了间接税外,直接税也是很多的,比例和税率也是很高的。不然,西方国家的穷人难以享受到那么高的国家福利。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天下之人创造天下之财,天下之财养天下之人。当今中国分配不公,其实质就是收支不合理,该收的没收,该支的没支。比如,房产近几年基本翻了三番,拥有房产的人大赚而暴富,这其中的“翻”“赚”“富”除了其本人有“资”有“智”外,与国家的改革政策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房地产的增值中,国家所得太少,这就造成政府拿不出更多的钱来解决穷人最基本的人权——居住权,最穷的人也应该拥有最起码的住房,就像印度,哪怕是30余平方米也好啊!在房产上,政府能够有所“损益”,既无害富人住“大房好房豪房”,也保证穷人有住的“地方”,不是很好么?印度人就能有这样的理念,智慧的伟大的中华民族怎么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呢?

如果国人都能够向西方人那样,按财产纳税,我们的国家就会增加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收入,我们的政府就有充足的财力来解决诸多的社会问题了。我们的社会也许会像西方国家那样和谐文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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