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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保厅公布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Eosun 2013-02-20
省环保厅公布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8个省辖市饮用水都达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为89.3%
全省18个省辖市饮用水都达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为89.3%
 
 □首席记者 路红 实习生 郭玉

本报讯 昨天,省环保厅向新闻媒体通报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同时通报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我省18个省辖城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累计达标率为100%。按照新的地表水评判标准,2012年全省地表水达标率80.9%;按照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考核,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为89.3%。无论地表水还是空气质量,信阳都排在了全省最前头。

[地表水] 5个市县100%达标             从去年1月份开始,我省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增加,除18个省辖市外,又增加了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考核断面由原来的60个增加至94个,考核因子由2项增加至21项。每月评价一次,一项指标不达标,就视为该断面该月不达标。        按照新的考核范围和标准,去年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9%。其中,鹤壁、信阳、巩义、滑县、固始为100%。    此外,濮阳、长垣、商丘、洛阳、安阳、新乡、新蔡、南阳在90%以上;三门峡、济源、永城、汝州、邓州、焦作在80%以上;郑州、平顶山、鹿邑在70%以上;周口在60%以上。许昌、开封、驻马店、漯河、兰考在60%以下。

[空气质量] 考核还是旧标准,信阳空气质量最好                      去年2月,国务院发布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去年起,全国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城市群以及各省省会的74个城市,开始采用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开始监测PM2.5。但按照国家要求,目前空气质量新标准只做评价不做考核。         昨天,省环保厅发布的全省省辖市空气质量,依然是按照旧标准进行考核——            去年,全省18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百分比为89.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个百分点。其中,信阳、驻马店、商丘、周口、鹤壁、濮阳、漯河在90%以上,平顶山、三门峡、开封、洛阳、许昌、新乡、安阳、郑州、南阳、焦作、济源在80%以上。

全省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百分比为82.8%。其中,邓州、永城、巩义、滑县、长垣、汝州、固始在80%以上,鹿邑、新蔡、兰考在70%以上。

另外,2012年,全省共扣缴水环境生态补偿金7614.39万元。2011年,这一数字是2804.50万元。

另据通报,2012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比2011年下降12.3%和23.0%;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3%、10.8%,预计能够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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