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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淮上风情 2013-02-20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3-2-19 
     2月19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各市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团、室)和教育局发出《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应当参照《要点》,结合实际情况,就相关工作作出安排、抓好落实。
    《通知》要求,各市、省直管县《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于3月15日前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通知》同时还抄送至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坚持以深化改革、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主线,继续强化督政功能,大力提升督学水平,不断创新督导工作体制机制,力争在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的新突破。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在全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督导条例》学习、培训、研讨活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切实抓好《教育督导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积极推动市、县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贯彻落实省政府108次常务会议和李斌省长讲话精神,积极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尽快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重点加强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依法保障督导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的落实。
    三、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工作。修订完善《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第一批12个区和第二批33个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并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抓紧整改,补齐短板,做好接受国家认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探索创新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方法。创建包括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教育强县评选、对市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在内的新型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和模式。搭建“统计数据库”、“状态信息库”和“社会评价资源库”三个网络考核平台,探索、试行信息化、网络化、常态化的督导评估考核方式。优化督导评估程序,强化过程性考核和反馈整改机制。
    五、大力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资格准入制度。召开全省督学责任区建设现场会,推广固镇县、包河区督学责任区工作经验,支持、指导各地自主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经常性督导活动。推行督学资格准入制度,提升督学队伍综合素质。
    六、组织实施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教育督导改革试点子项目。按照教育部和省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指导性意见,适时启动此项督导考核工作。注重发挥学会、协作会在教育督导改革中的作用。
    七、继续抓好教育专项督导与监测评估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素质教育等专项督导评估活动。会同省教育评估中心组织开展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八、重视发挥义务教育独立督查员的监督作用。继续拓展督查范围、改进督查方法,不断提高独立督查工作的实效。
    九、抓紧完成省督学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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