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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旗帜鲜明的为网络小说作者维权

 军旗飘飘81 2013-02-23

当今我国的文学网站可谓浩如烟海,网络文学发展迅猛。据说现在全国大约有几百万网络文学作者。但在这些众多的网络文学作者中,除了那几位寥寥无几的大神外,其余的网络作者几乎都在重复于那些没有回报的艰辛劳动之中。他们为何会没有回报,主要因为那些文学网站为了保护自己的垄断利益所制定的霸王签约协议。这些签约协议对文学网站可谓旱涝保丰收,他们从哪方面解释都占理,而那些网络小说作者几乎成了任网站宰割的奴隶,他们的辛勤劳动往往付诸东流。例如:文学网站和网络作者签约后,作者将作品提交给文学网站传阅,但网站并不付给稿费,而是要等到所谓上架销售后,按VIP读者购买的数量,再按协议规定比例付给分成的稿费,还要先扣除税。现在一些文学网站盘剥作者的秘诀在于迟迟不让签约作品上架销售,同时,还附带许多上架销售苛刻的条件,例如要求签约作品的点击率必须突破上百万次,或收藏达到十万人次,才能上架,如果达不到就不能上架,在这样苛刻的上架销售条件下,网络作者就会一分稿费拿不到,而白白将作品交给了网站。如果你把签约作品交给其他的网站就算违约。

我注意观察了一些大文学网站中能达到上百万点击率的文学作品,基本都是那些描写打擦边球的半色半黄的言情小说或玄幻奇幻小说,而那些描写当代社会先进模范人物的作品或军事题材的作品根本达不到这么高的点击率,结果造成现在的文学网站上许多作品格调低下,色情泛滥。目前一些大名鼎鼎的文学网站也是这样盘剥网络作者的血汗。

因此,希望国家出版署能够旗帜鲜明地为广大网络作者们主持公道,文学网站的签约协议应当由国家出版署统一制定,协议履行情况应当由国家出版署负责监督,彻底废除文学网站的一系列霸王条款,杜绝文学网站在网络文学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不公平现象。

建议签约协议应当对稿费分成按为四六的比例,作者应该占六成,网站占四成。而且稿费的收入调节税应该由网站和作者按分成比例承担,同时,还必须规定“凡是与网站签约后一个月内不能上架的文学作品,应当视网站违约,网站除了给作者一定的赔偿外,作者有权将作品提交给其他的网站。

                            (军旗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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