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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市每两年重新登记党员

 s1p2cn 2013-02-25

山东寿光市每两年重新登记党员

 李炳泉 刘晓明

  本报寿光讯 (通讯员 李炳泉 刘晓明)近年来,山东寿光市综合运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登记等手段,建立以“半年一分析、一年一评议、两年一登记”为主要内容的党员队伍纯洁机制,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规范化体系,破解党员能“进”不能“出”难题。
  通过申请登记、民主测评、联席研究、组织考察等11个环节,该市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8种表现,每两年对党员进行重新登记,并制定了暂缓登记和不予登记党员的认定标准。对违纪违法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信仰邪教等党员,不予登记;对评议合格率低于60%的党员,综合考虑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情况,暂缓登记,限期一年整改;对评议合格率高于60%且现实表现较好的党员,给予登记。暂缓登记的党员可继续参加党内活动,但不参与党内表决、选举和被选举事宜,一年后再次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和表现作出重新登记或不予登记处置。不予登记的党员,不再承认党籍。
  2012年2月至4月,寿光市全面推行党员登记工作,对102名党员不予登记,120名党员暂缓登记。对暂缓登记党员,该市并不对其“一棍子打死”,于今年1月对暂缓登记一年期满的120名党员重新评议考察,对59人给予登记;对22人继续暂缓登记;对5人不予登记;对失去联系的11人,在报纸、电视再次公告,确实联系不上的,不予登记;将触犯党纪政纪的21人移交纪委处理;有2人因去世不再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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