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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民俗 推动文化创新

 chao fan zi 2013-02-25
保护传统民俗 推动文化创新
2012-06-25 09:55:53 来源:甘肃日报   

  繁荣文化、创新文化需先保守民族文化传统。今天的文化创新与繁荣应是在民族文化传统这个老树上发新枝、开新花,而非弃祖抛宗地另植新树、别开异花。如不首先加强对民族文化传统的保守而一味强调创新与发展,则不仅民族文化传统会遭摈弃,而且会加剧文化生态的破坏。

  笔者通过对甘肃文县铁楼乡入贡山白马人傩舞“池歌昼”民俗活动的调查了解,深感加强民族民俗保护的紧迫。甘肃文县铁楼乡入贡山白马人“池歌昼”是列入国务院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民俗活动。从白马人的大年除夕(正月十三)开始,几个白马村落依次要进行“池歌昼”的傩舞祭神活动。白马人传统的“池歌昼”傩舞祭祀活动将民俗本有的娱乐身心、教化民众及规范民众生活方式等功能发挥得恰到好处。但我们也感受到,由于受民族地区人口流失、民俗文化传承乏人等因素的影响,这一传统的民俗文化正在逐步走向弱化。事实上,甘肃文县铁楼乡入贡山白马人傩舞“池歌昼”民俗活动的现状只是我省和国内许多民族的民俗文化不断弱化的一个折射,受全球化影响,我国许多民族的民俗文化正在渐渐弱化和消失之中。

  民俗的本质是生活文化,是民众将生活文化化的结果。因此许多民俗具有整理生活、修饰生活及管理生活等功能。建设性民俗能引导并促使民众行事谨慎、郑重等心理情感与行为方式的形成,并帮助民众形成一种节奏化、秩序化的生活格局,因而能十分有效地防止民众因言行举止散漫、随便、失礼及失敬而导致错误与祸端的产生。许多民俗都具有建立和谐生活秩序的功能,它提振生活以防其涣散失序。民俗既能调整人与社会、自然之关系,也能调整个体民众内心的情感状态,以良好地应对自然与社会变化等。

  黄遵宪《日本国志·序》指出:“欲治国化民,必须研究通晓民俗。”必须承认,一般意义的教化是有限的,因为它往往脱离民众与民族文化的实际,以一种老子所批判的“有为”的方式来指导管理民众生活,因此是非自然、非安适的。而形成于民间的民俗则在顺应并回应民众心理情感的同时,能够较为自然与人性化地影响民众的精神生活。因此其所起的教化民众行为、平衡民众精神及稳定社会关系的功能是强大的。凡失掉基本民俗的民族都将在精神上处于一种“自我撕裂”状态,左右失据。因为基本民俗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归属,是它的人文生态。一旦失去这种精神归属,打破这种人文生态,必将失去内心平静,只能肤浅地模仿较强势的他国、他民族的物质性生活方式与状态,同时又因为“文化血型”的不同而难以在精神乃至信仰上认同他国、他民族的精神生活方式,从而也导致焦虑、迷茫。因此,失去民俗,也会直接导致一个民族的民众精神生活质量下降,即使其民众在物质上已达到较富裕状态也不能阻止这种下降。

  我们亟须发掘、整理和保护传统民俗,让每一个民族的个体都能“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当然,这是一个需要来自政府、学界、民间等许多方面形成合力的工作。除了政府出台民俗保护政策、措施外,学界则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供民俗保护的对策、方案及理论指导。同时,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民间文化活动,唤起民众了解民俗、保护民俗的自觉意识与行动热情。繁荣文化必须先保守文化,守住文化的根本。只有保守在传统中形成的文化,才会有“文化”的创新。

  (莫 超 高 原 作者单位:兰州城市学院)

[责任编辑:刘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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