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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安顿《谏逐客书》

 红瓦屋图书馆 2013-02-26

怎样安顿《谏逐客书》


  ■顾农
  读了2012年12月14日“笔会”刊发的安立志的《重读<谏逐客书>》,忽然想到李斯这篇散文名作,在不少文学史和作品选中往往习惯于作为秦代文学的文本来处理,这种办法虽然事出有因,而实属不当。例如有一部风行多年的文学史写道:“短短十几年的秦代,几乎没有什么文学可言,更谈不上什么成就。”但接下来又道:“秦代文学的唯一作家是李斯……他作于始皇十年的《谏逐客书》是中国古代散文中的一篇名作。”这里就暗含着很大的矛盾,事实上秦王嬴政十年(公元前237)还属于战国时代,要到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中国才归于统一,作为一个统一王朝的秦代才正式开始,嬴政才成为秦始皇。
  将战国时期秦的作品拉到“秦代文学”里来叙述,理由可能有两个:一是李斯其人活到秦统一中国之后,写过若干歌功颂德的石刻文,焚书坑儒也是他出的主意,文学史如果以人为单位来安排章节,则与其将他列入战国,不如列入秦代为好;二是秦王朝那十几年,文学方面实在没有多少话可说,于是就把统一前秦国产生的文本如《谏逐客书》以及《吕氏春秋》之类拉进来以光大其篇幅。
  可是现在通行的文学史大抵以时代来切割,例如先是“上古至战国文学”,然后是“秦汉文学”,如此等等,如果采取严格的历史主义态度,则李斯《谏逐客书》自应安排在上古至战国文学之末,而不应阑入秦代文学。
  那后一个理由尤其不妥,“短短十几年的秦代,几乎没有什么文学可言,更谈不上什么成就”,那就秉笔直书好了——这才是信史。这正如“文化大革命”那十年,也是几乎没有什么文学可言,更谈不上什么成就的,如果想充实其内容和篇幅,就把此时还活着的作家过去的作品拉来凑数,大谈郭沫若的《女神》如何,茅盾的《子夜》怎样,沈从文的《边城》……能行得通吗?
  鲁迅先生的《汉文学史纲要》将李斯列为单篇,其中顺便说起秦代文学,略云:
  二十八年,始皇始东巡郡县,群臣乃相与诵其功德,刻于金石,以垂后世。其辞亦李斯所为,今尚有流传,质而能壮,实汉晋碑铭所从出也……三十六年东郡民刻陨石以诅始皇(按其辞曰“始皇帝死而地分”,见《史记·秦始皇本纪》——笔者),案问不服,尽诛石旁居人。始皇终不乐,乃使博士作《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其诗盖后世游仙诗之祖,然不传。《汉书》《艺文志》著(录)秦时杂赋九篇,《礼乐志》云周有《房中乐》,至秦名《寿人》,今亦俱佚。
  我们今天的文学史写到秦代文学,大体上仍然可以就写这些内容,而不必将李斯的旧作拉来充数。这正如要写“文革”时期的文学史,就只谈几块“样板戏”,或者再加上一两个此时仍然活跃的作家——而他们这以前的作品,不管其倾向和成就高下如何,都不安排在这里来讲。这样头绪才清楚,也才能让未来的青年明白文学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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