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襟亚与张爱玲
一针见血 秋翁 某刊物评论当今文坛的女作家张爱玲云:“和她相处,总觉得她是贵族……这决不是因为她有传统的贵族的血液……” “按” 据人说: (《海报》) 记某女作家的一千元灰钿 秋翁 因为我国文坛女作家不多的缘故;我对于她们总是竭力捧场。尤其是对于某一位女作家;从她《第一炉香》、《第二炉香》起家的当儿,便追随我友瘦鹃兄之后在本报一再揄扬。虽不曾分析她的血液有多少东西贵族化的成分,然而对她文字的美妙,身家的清白,似乎已都称赞过,尽过宣扬的能事。不信可以打开本报的丛编来对证。可是,她对我却适相反背,不懂她特别对我顶真呢,还是习性如此?记得一年前吧,那时我还不认识这位女作家,有一天下午,她独自捧了一束原稿到“万象书屋”来看我,意思间要我把她的作品推荐给编者 我不敢说这位女作家“市侩气”太重,因为她毕竟是一位“作家”而又是“女”!像我本人,从事出版专业,买卖要顾到血本,似乎不能不与人较量锱铢;才是十足道地的“市侩”。“市侩”而有“市侩气”,倘能为一般原谅的吧。 又如化了一千块钱,买不到当代女作家一个字,怕即使不是“市侩”,没有丝毫“市侩气”的人,也总觉得心头有所未甘。我愿不论“作家”与“市侩”,彼此能反省一下,设身处地为自己为他人想想,得免许多争执。这话倘也在合理之列吧。 (《海报》、19) 柬诸同文——为某女作家专事 秋翁 一周一前,予于本报记者某女作家一稿,同文间如凤三,刘郎,秋水诸兄,先后訾予失当,认予容量太窄,浪费楮墨。予拜领嘉言之余,不能自已,续有申述,籍明予写此文之本旨,与夫重心所在之点。未敢文过饰非于诸兄之前,还祈知我者之亮鉴焉。 予虽量窄,然亦绝不至于肉痛此戋戋一千元之灰钿,予既为市侩——书贾之一,亦何憎于他人之与我谈“生意眼”。予所认为不能已于言者:不幸而站于《万象》出版人地位,出版人于稿件之征集原非分内事;向例由编者处理之,但某女作家连载一稿,却在例外。因当时多嘴之故每次“支费”与“索稿”均由本人负其责,本人又因需顾及其他写稿人一般之润率,不能率外增给;致生厚此薄彼之嫌。以是不满意于某女作家,确为事实。但随后予即默认其酌量每期写若干字数,从未多一句话,是在实际上早加其润例——每次稿费单不啻由其自开,尚复有何不慊之理?况七月号我刊发稿时,予遵从编者之请,增至按月三千元,字数不计。倘亦不得谓不优容矣。乃终遭其拒绝,遽将已刊之长篇,连载小说付诸腰斩,致失信于千万读者群,倘亦使站在出版地位之人有所不堪忍受。然当时犹冀其小休以后八月号继续写作。乃终于置之度外,是既无断稿原因,亦乏辍写理由,徒使千万读者群之怅失。此在出版人方面将何以对读者。犹茶竂主人之聘请说书人排日说书,聚众千万于一堂,正兴高采烈之际,说书人遽中途剪书而去。使茶竂主人将何以对听众。故予之写稿于本报,重心还在籍是以明其辍写之经过,而诿卸我索稿无着之责任,非敢有他。若谓我张挞伐之阵,则非知我者也。还祈诸同文鉴我之诚,有以见教,则幸甚焉。 (《海报》) 灰钿案平议 柳絮 (《力报》)
最后的义务宣传 秋翁 最近关于某女作家的稿费一事,我极不愿意再提,原因为了:一、区区小数,穷不了我,也富不了她。二、不甘替她做义务宣传,适中她的圈套。所以我见了某报的所谓“平议”,也只是不加辩正。前天 关于一千元稿费的事,她曾有一函至本报声辩。她的主要点,还是笼统地说:“每次都有收条......必须查个水落石出”。当我接到本报转来的信时,立即复信给她,并开列逐次付钱的细目,请她核对后,指出哪一笔错误?或没有收到。最后我还肯定的对她说:收条是没有的,但你有信函和送银的回单可以作证。(回单上有她的图章)在我可以确定一条不错的,假如你认为有错的话,不妨亲自或委托他人来查看证据。——信去后,将近一周,未得到她的回复。我为了她说“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所以这几天还在专等她来查看证据。 关于某报某人的所谓“平议”,似无价值可言。因为它对于实施的真相全没有弄清楚,所“议”安得为“平”。若说“六个月中,每月千元,衡以生活程度的随时高涨,莫怪她要灰心,不做下去。”这话在没有见到我刊在本报上的第一篇文章时,也许要误会到不加她稿费,因此中辍。可是,我在第一篇文中,早经说明,每月虽给她一千元;小说的字数,由她自作主张,逐次递减,由一万字减至八千、
六千、五千。(每次她总是先来信知照,本月份一千元只写六千字了,只写五千字了,有信为凭)。出版人花钱买稿,照例以千字计值的;亦犹米商卖米,以升斗计值。例如我人于七月份花一千元,买米一斗,到十月份花一千元,只买得 末了,我得声明:后此永不重提这事,更不愿我得笔触再及她的芳名。深怕堕她“生意眼”的计中。这非空话,有信为证: “我书出版后的宣传,我曾计划过,总在不费钱而收到相当的效果。如果有益于我的书的销路的话,我可以把曾孟朴的《孽海花》里有我的祖父与祖母的历史,告诉读者们,让读者和一般写小报的人去代我义务宣传——我的家庭是带点'**’气氛的,……” 上面一段话,是她在六月十五给我信中所说的。那么,我所敬爱的诸同文,试想,她只要书能多销,她只要赚钱,什么——祖父,祖母的历史“香”“臭”,任人宣扬都不计较。那我人为什么要做她的义务宣传员呢?任说——“触贵族笔”,“流贵族血”,在她总认为有相当效果的一回事。诸同文若再提她,我猜她正暗自得意着,要笑得前仰后翻咧。话就此打住。算我发傻,最后替她义务宣传一次;但下不为例。 (《海报》) 不得不说的废话 张爱玲 常常看到批评我的文章,有的夸奖,有的骂,虽然有时候把我刻划得很不堪的,我看了倒也感到一种特殊的兴趣。有一天忽然听到 关于这件事,事过境迁,我早已不愿去提它了,因为 我替《万象》写《连环套》。当时言明每月预付稿费一千元,陆续写了六个月,我觉得这样一期一期地赶,太逼促了,就没有写下去。此 我曾经写过一篇否认的信给《海报》, (《语林》) “一千元”的经过 秋翁 关于张爱玲在《万象》写《连环套》长篇小说,多取一千元稿费事,本人早在《海报》公开声明,后此不愿更提。而于事实真相,亦均备志其详;当时曾搜集到 (说明)以上七次共付九千元。除退还二千元支票一纸外,实付七千元。当时言明每期稿费一千元,共刊六期,尚少一期稿子,即多付一千元,以上除面致外,送公寓二次,均有回单盖章为凭。尤以最后一次—— (《语林》 “灰钿”之声明 汪宏声 公侠兄来告,谓张爱玲有稿投语林,声辩所谓“灰钿”事,实予一期中“莞尔”一语所引起云。闻之良深抱憾。予之“若有所悟”乃指爱玲因 (《语林》) 与秋翁并无难过 柳絮 秋翁读我《灰钿案平议》一文,谓余存心与他难过,其实余与爱玲女士 秋翁声明文中,谓千金稿费,虽半年如一日,然爱玲女士之文稿字数,则已由万字而减至五千字,实际上等于增酬。余按以今日物价之高,五千字而给酬千金,倘亦与失面相悖矣。爱玲女士由递减字数而至搁笔,其为不满于稿费,理由至极明显。 顺告 (《力报》) 灰钿 文帚 秋翁在他报撰《记某位女作家》一文,并注“一千元的灰钿”六字,则针对 战后上海文坛,苏青、张爱玲与潘柳黛称女作家中三杰,苏青以散文胜,张爱玲以小说胜,潘柳黛以多幽默感和热情横溢胜。此三人中,其实张之散文造诣亦深,有誉为当世女作家中之祭酒者,亦非溢美之词也。 秋翁所谓“一千元的灰钿”者,实言《万象》杂志曾预付张爱玲一千元稿酬,而数月以还初无一字寄来。惟据柯灵兄言,此款张拟退回。其实秋翁固不在乎此戋戋一千元,实由气她不过,今余以朋友资格为秋翁进数言,阁下岂非欢喜跳舞乎?一千元纵为灰钿,则亦视若坐台子,譬如搅落在别人身上可也。(《力报》) 关于张爱玲 秋水 张爱玲出版了《传奇》的集子,除了奉送作者肖像以外,还特别加亲笔签名,这无非是招徕顾客的方法,但因此而引起了许多对张爱玲的口诛笔伐,文艺家不同于市侩,就在这等地方,偏偏张爱玲不了解这些。 今日为作家谈谈生意眼,其实也并非是罪大恶极的事情,中国人一向具有宽恕的大度,更市侩化的事情,也正在搬演着,何况仅仅是一个文化商人呢! 凭良心说:张爱玲所作的小说,在近年的女作家中,可说是佼佼者,一半是她生活经验丰富帮助了她,即就想象力的丰富而言,也较之其他女作家胜过一筹的。 当然,口诛不同于摧残,但是对一个并无多大罪过的女作家,或者因为用了一千元灰钿,而要大张挞伐,深觉多此一举,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一些。 (《力报》) 平襟亚与张爱玲 康海 《万象》发行人平襟亚,原始文坛健将,二十年前曾著长篇巨著《人海潮》,风靡一时,而且鸳蝴派中更因此而掀起一阵“长篇创作风潮”,而能胜过平襟亚的人却是凤毛麟角。 在小报界方面,更是标准之老派,以“秋翁”笔名所写的短文大都以风趣和讽刺为胜,所以很为读者所欢迎。战后文坛消沉,而平襟亚独具慧眼,与陈蝶衣创办《万象》月刊,做了今日蓬勃的出版界之开路先锋,《万象》读者何止千万,平襟亚也就足以自豪了。 事过境迁,平襟亚仍耿耿于心,在写集锦小说《红叶》时,借题发挥,着实将张爱玲调侃了一番,读者如不信,请看去年十一月三日《红叶》第三篇的一节对白: “老儿讵敢妄言,斯园原有一狐,初来时雏毛未燥,固一草野毛狐耳,恒见其乱窜于石松楸间,是尚未能幻为人形。厥后,力摹人状,冀厕身冠裳,用施媚惑。每当春秋良夜,老儿固习见其跪于紫兰榭后冰梅坪上深深拜月。当其焚第一炉香时,仅现人形之半;第二炉香时,人形虽成,犹掉其尾,绰绰然如扫花之帚。今已亭亭秀发,粉魇脂唇,俨然一丽姝矣!老儿守兹园行将十载,见伊人状,初不过三秋耳。斯言良确,非敢欺姑。” 其中之“狐”即张爱玲,“紫兰”乃 (《大上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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