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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台新政买房即可落户,官方称不违背中央政策

 龙南 2013-02-28

日前,有媒体报道,大连市户籍新政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外地人在主城区购买商品房面积达70平方米即可落户。有市场人士质疑,大连市此举是鼓励外地人买房,推高主城区房价,涉嫌变相放松调控,与中央政策相悖。中国证券报记者27日致电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其相关人士表示,买房落户确有其事,但限购政策没有变,买房落户与限购政策不冲突。

被指放松调控

《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中,购房落户的条款最为引人注目,“购房面积”成为落户标准。具体规定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购买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即可落户主城区;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单套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或购买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即可落户新市区和旅顺口区。

据当地媒体报道,大连买房落户政策以前是按“购房款”标准执行的,即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可以落户,但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后才能办理落户手续,这就要求买房者必须全款付清,取得产权证才能办理落户。而70平方米落户新政策中并没有提到办理手续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书》,这可以理解为,只要交纳首付,在贷款情况下也可以落户。

这引发市场人士热议。有人士认为,大连市政府此举是变相放松调控,助推房价上涨。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表示,上述关于户籍的新规全面放宽了大连购房落户条件,一定意义上讲,就是通过放松户籍制度从侧面突破限购。对于外地居民来讲,只要买房落户后就可以拥有第二套住房的购买资格,这对当地房价和成交量有明显影响。

事实上,不少省会城市和二三线城市的政策中也规定,外地居民只要购房就可以落户。比如石家庄、贵阳,当地房价也因此出现了上涨。

当地称不违背中央政策

中国证券报记者27日致电大连市政府办公厅求证,其相关人士表示,《规定》制定的宗旨是推进大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全域城市化建设进程。买房落户只是其中的一项条款,不意味着房地产政策松动。而且,大连市限购政策没有变,买房落户须以限购政策为前提。据悉,目前大连本地人在主城区限购两套,外地人限购一套。

上海(楼盘)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认为,政策尺度目前“紧”主要紧在投资投机需求上,对于首次置业和改善群体仍是鼓励或偏中性的做法;所以只要是围绕自住性需求的支持,原则上并不违背现行政策,所以大连市的做法不能说“调控放松”。但他同时表示,大连在鼓励自住需求上做出的努力多了,自然会加大需求能量,并助推房价上行,这跟调控的目标和公众诉求是相违背的。

统计显示,2013年1月,大连市内四区(不含高新区)商品住宅共成交2882套,而2012年12月成交2902套,环比出现下降。这与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环比大幅上涨形成明显反差。此外,大连市地税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大连市市内四区受理商品房纳税申报手续23069套,同比降幅15.18%;受理二手房纳税申报手续17850套,同比微增2.52%。

“这说明大连市主城区供需矛盾并不突出,就算户口放松,房价也不可能暴涨。”亚太城市房地产协会会长谢逸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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