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中小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 |
( 2004-07-20 ) |
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保护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厅、教育厅今天联合给学生家长致公开信,希望他们密切配合,引导中小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 公开信向家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教育子女树立网络安全意识。 人类社会已进入网络时代,网络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它将使人类生活发生深刻的变化。但网络作为一个特殊的信息载体和媒介,有较大的开放性,信息源头多,传播速度快,社会影响广,且其操作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此,加强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十分必要。希望家长根据子女的特点,与学校一起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他们不浏览色情、赌博、迷信、暴力等不良网站,不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沉迷虚拟时空,正确对待网上聊天和网上交友,注意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在“数字化”、“虚拟化”的网络中能够“慎独”,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识别能力和选择能力。 二、规范子女的上网行为。 让学生学会掌握网上育人的主动权,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引导和帮助子女正确处理好学习与上网的关系,密切留意子女在较外的活动情况,教育未成年子女自觉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坚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三、检举揭发“黑网吧”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无证或证照不全、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公开信希望各位家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认真配合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共同创造中小学生安全文明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使年轻一代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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