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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管理程序

 陕西西安熊先生 2013-03-12

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管理程序

1、脚手架的设计,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应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2、锅炉炉膛内的满膛架脚手板及隔离层应采用钢制材料,以防止炉膛着火。采用木脚手板及作隔离层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阻燃措施,不应采用竹脚手板。

3、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工作,必须由具有脚手架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依据设计资料和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要求,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脚手架搭设或拆除。

4、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由负责该项工程的技术人员向搭设作业人员做技术交底。

5、大面积脚手架、专用脚手架、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高脚手架搭设、拆除时,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各施工单位、监理部、业主有关部门及安监人员审批后实施。

6、普通脚手架搭设后的质量检验,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和安监部门负责检查,填写验收检查表,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挂牌(脚手架安全准用牌)后方可投入使用。于此同时将手签后的验收检查表报监理部备案。

7、超高、大型脚手架和重要特殊型式脚手架搭设前应报审脚手管、扣件的相关报验资料及试验资料。搭设完成,搭设单位须及时报验,各级进行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签证批准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规范施工脚手架的使用管理(1)要求各施工单位对脚手架管、扣件应向监理提供入场报验资料,并进行检查、挑选,凡壁厚﹤3.0mm、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文件等报验资料;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报验的试验资料应能覆盖所有的施工材料及施工的时间段。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脚手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831》的规定: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8、脚手架搭设的施工安全作业和安全使用及使用过程的检查维护,均应遵守规范要求(JGJ1302001 8.2.1),并填写检查表。

9、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管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脚手架材料管理、搭设、拆除、安全使用和定期检查维护责任制度。

 

 

脚手架补充说明:

斜道——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

(1)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坡度宜采用13.

(3)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检查与验收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旧的钢管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明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规定。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样检测。

(2)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    脚手架施工安全规范相关条款。

(2)    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变更文件;

(3)    技术交底文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是否超载。(270kg/,海门电厂2010.3.17事故大量堆放在脚手架上,470kg/㎡)6人死亡。

(6)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管理程序

1、脚手架的设计,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应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2、锅炉炉膛内的满膛架脚手板及隔离层应采用钢制材料,以防止炉膛着火。采用木脚手板及作隔离层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阻燃措施,不应采用竹脚手板。

3、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工作,必须由具有脚手架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依据设计资料和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要求,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脚手架搭设或拆除。

4、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由负责该项工程的技术人员向搭设作业人员做技术交底。

5、大面积脚手架、专用脚手架、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高脚手架搭设、拆除时,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各施工单位、监理部、业主有关部门及安监人员审批后实施。

6、普通脚手架搭设后的质量检验,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和安监部门负责检查,填写验收检查表,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挂牌(脚手架安全准用牌)后方可投入使用。于此同时将手签后的验收检查表报监理部备案。

7、超高、大型脚手架和重要特殊型式脚手架搭设前应报审脚手管、扣件的相关报验资料及试验资料。搭设完成,搭设单位须及时报验,各级进行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签证批准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规范施工脚手架的使用管理(1)要求各施工单位对脚手架管、扣件应向监理提供入场报验资料,并进行检查、挑选,凡壁厚﹤3.0mm、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文件等报验资料;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报验的试验资料应能覆盖所有的施工材料及施工的时间段。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脚手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831》的规定: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8、脚手架搭设的施工安全作业和安全使用及使用过程的检查维护,均应遵守规范要求(JGJ1302001 8.2.1),并填写检查表。

9、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管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脚手架材料管理、搭设、拆除、安全使用和定期检查维护责任制度。

 

 

脚手架补充说明:

斜道——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

(1)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坡度宜采用13.

(3)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检查与验收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旧的钢管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明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规定。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样检测。

(2)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    脚手架施工安全规范相关条款。

(2)    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变更文件;

(3)    技术交底文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是否超载。(270kg/,海门电厂2010.3.17事故大量堆放在脚手架上,470kg/㎡)6人死亡。

(6)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管理程序

1、脚手架的设计,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应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2、锅炉炉膛内的满膛架脚手板及隔离层应采用钢制材料,以防止炉膛着火。采用木脚手板及作隔离层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阻燃措施,不应采用竹脚手板。

3、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工作,必须由具有脚手架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依据设计资料和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要求,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脚手架搭设或拆除。

4、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由负责该项工程的技术人员向搭设作业人员做技术交底。

5、大面积脚手架、专用脚手架、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高脚手架搭设、拆除时,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各施工单位、监理部、业主有关部门及安监人员审批后实施。

6、普通脚手架搭设后的质量检验,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和安监部门负责检查,填写验收检查表,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挂牌(脚手架安全准用牌)后方可投入使用。于此同时将手签后的验收检查表报监理部备案。

7、超高、大型脚手架和重要特殊型式脚手架搭设前应报审脚手管、扣件的相关报验资料及试验资料。搭设完成,搭设单位须及时报验,各级进行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签证批准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规范施工脚手架的使用管理(1)要求各施工单位对脚手架管、扣件应向监理提供入场报验资料,并进行检查、挑选,凡壁厚﹤3.0mm、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文件等报验资料;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报验的试验资料应能覆盖所有的施工材料及施工的时间段。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脚手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831》的规定: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8、脚手架搭设的施工安全作业和安全使用及使用过程的检查维护,均应遵守规范要求(JGJ1302001 8.2.1),并填写检查表。

9、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管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脚手架材料管理、搭设、拆除、安全使用和定期检查维护责任制度。

 

 

脚手架补充说明:

斜道——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

(1)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坡度宜采用13.

(3)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检查与验收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旧的钢管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明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规定。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样检测。

(2)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    脚手架施工安全规范相关条款。

(2)    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变更文件;

(3)    技术交底文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是否超载。(270kg/,海门电厂2010.3.17事故大量堆放在脚手架上,470kg/㎡)6人死亡。

(6)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管理程序

1、脚手架的设计,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应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2、锅炉炉膛内的满膛架脚手板及隔离层应采用钢制材料,以防止炉膛着火。采用木脚手板及作隔离层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阻燃措施,不应采用竹脚手板。

3、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工作,必须由具有脚手架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依据设计资料和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要求,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脚手架搭设或拆除。

4、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由负责该项工程的技术人员向搭设作业人员做技术交底。

5、大面积脚手架、专用脚手架、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高脚手架搭设、拆除时,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各施工单位、监理部、业主有关部门及安监人员审批后实施。

6、普通脚手架搭设后的质量检验,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和安监部门负责检查,填写验收检查表,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挂牌(脚手架安全准用牌)后方可投入使用。于此同时将手签后的验收检查表报监理部备案。

7、超高、大型脚手架和重要特殊型式脚手架搭设前应报审脚手管、扣件的相关报验资料及试验资料。搭设完成,搭设单位须及时报验,各级进行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签证批准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规范施工脚手架的使用管理(1)要求各施工单位对脚手架管、扣件应向监理提供入场报验资料,并进行检查、挑选,凡壁厚﹤3.0mm、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文件等报验资料;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报验的试验资料应能覆盖所有的施工材料及施工的时间段。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脚手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831》的规定: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8、脚手架搭设的施工安全作业和安全使用及使用过程的检查维护,均应遵守规范要求(JGJ1302001 8.2.1),并填写检查表。

9、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管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脚手架材料管理、搭设、拆除、安全使用和定期检查维护责任制度。

 

 

脚手架补充说明:

斜道——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

(1)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坡度宜采用13.

(3)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检查与验收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旧的钢管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明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规定。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样检测。

(2)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    脚手架施工安全规范相关条款。

(2)    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变更文件;

(3)    技术交底文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是否超载。(270kg/,海门电厂2010.3.17事故大量堆放在脚手架上,470kg/㎡)6人死亡。

(6)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建筑施工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管理程序

1、脚手架的设计,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应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2、锅炉炉膛内的满膛架脚手板及隔离层应采用钢制材料,以防止炉膛着火。采用木脚手板及作隔离层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阻燃措施,不应采用竹脚手板。

3、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工作,必须由具有脚手架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依据设计资料和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要求,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脚手架搭设或拆除。

4、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由负责该项工程的技术人员向搭设作业人员做技术交底。

5、大面积脚手架、专用脚手架、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高脚手架搭设、拆除时,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各施工单位、监理部、业主有关部门及安监人员审批后实施。

6、普通脚手架搭设后的质量检验,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和安监部门负责检查,填写验收检查表,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挂牌(脚手架安全准用牌)后方可投入使用。于此同时将手签后的验收检查表报监理部备案。

7、超高、大型脚手架和重要特殊型式脚手架搭设前应报审脚手管、扣件的相关报验资料及试验资料。搭设完成,搭设单位须及时报验,各级进行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签证批准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规范施工脚手架的使用管理(1)要求各施工单位对脚手架管、扣件应向监理提供入场报验资料,并进行检查、挑选,凡壁厚﹤3.0mm、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文件等报验资料;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报验的试验资料应能覆盖所有的施工材料及施工的时间段。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脚手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831》的规定: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8、脚手架搭设的施工安全作业和安全使用及使用过程的检查维护,均应遵守规范要求(JGJ1302001 8.2.1),并填写检查表。

9、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管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脚手架材料管理、搭设、拆除、安全使用和定期检查维护责任制度。

 

 

脚手架补充说明:

斜道——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

(1)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坡度宜采用13.

(3)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检查与验收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旧的钢管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明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规定。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样检测。

(2)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    脚手架施工安全规范相关条款。

(2)    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变更文件;

(3)    技术交底文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是否超载。(270kg/,海门电厂2010.3.17事故大量堆放在脚手架上,470kg/㎡)6人死亡。

(6)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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