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2日我旁听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范文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法院开庭去了在一范文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随意对外公开原告无法出具更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详细账目 法官提议由双方各处3百金然后雇车去该保险公司(在外地)查账再原告出具证据的来决定退还谁的金被告不愿意说自始自终都见过一分钱一分实利现在反而要投钱进去他无辜的怎么还要损失呢?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询问专业人士后再择日开庭……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使其冷面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偏袒为的在本地好做人——人情味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法律意识淡薄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的法律核心: 一应该怎样做才能的经济纠纷案范文? 本案开始时被告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做事情都能够顺着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的法律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古代的那种“人治”——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灵活运用法律上位者(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能调节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少一点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灵活而且重案例但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罪行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对灵活人产生足够好的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公正和?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一来会有属于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范文中法官试图采用“和稀泥”的来“善了”此事虽未但似乎给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方给出的结果不如当事人双方的完美 而则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浪费之极!据我观察一用于:1当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至有起冲突的主要文化素质当时情急都很冲动的缘故;3法官给双方“普法”——法律常识教育还完全普及;4法官个人因素——性格软弱的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与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涉及个人情商系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时以内! 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这很详细的性条文讲究“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即“给与恶人以惩罚”企图以此恐吓人不再行恶但真正能够点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开车闯红灯屡见不鲜为?被逮着好果子但马路那么多交警能够逮住几个就像开彩票一样谁都不会相信就那么“幸运”能够中到头奖!同样类似的问题比方说盗窃偷税等等很令人头痛 法不达人的情况期望技术进步让机器的监控能够涉及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