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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打人

 千江万里 2013-03-14

一千二百年前,白居易被派到陕西盩厔当县尉。

县尉比县令小,也比县丞的级别低,勉强算第三把手,是个小官,主要负责治安和征兵,就像现在的县公安局长兼武装部长。盩厔县离长安城不远,属于天子脚下,朝廷需要什么东西,有时候也会派盩厔的县官去采购,而具体负责采购的人,就是这个县的县尉。所以白居易被派到盩厔以后,除了分管治安和征兵,还负责公共采购这一项。

现在的公共采购,采购价会比市场价高出一大截,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负责采购的官员留出回扣空间。白居易那个时代的公共采购却不一样,那时候朝廷给的采购预算非常少,所以采购价会比市场价低出一大截,供货商要是不答应,领导们就会动用国家机器让他答应。像这样霸道的公共采购,在古代叫作“和籴”,意思是很和谐地向民间购买,实际上却是强制性的低价征购,就像现在地方官用低于市价几倍乃至几十倍的补偿金强征农民的土地一样。

白居易写过一首《卖炭翁》,大意是两个太监骑着高头大马,趾高气昂地出宫“和籴”,看见一车炭不错,掏出“半匹红绡一丈绫”作为炭价,就把人家那车炭拉走了,卖炭的老头儿在后面哭喊求情,他们理也不理。这首《卖炭翁》,中学课本上有,咱们小时候应该都学过,我记得老师分析课文中心思想,还说这首诗反映了白居易为百姓鸣不平的思想,对统治者掠夺人民的罪行给予了有力的鞭挞云云。其实白居易本人“和籴”的时候,比他诗里描写的太监作恶更多——农民不同意把产品低价卖给政府,他竟然把人抓起来暴打,而且还是亲自动手。(《白香山集》卷41《论和籴状》:“臣近为畿尉,曾领和籴之司,亲自鞭挞,所不忍睹。”)

当然,白居易还是有良知的,一边动手打人,一边还能做到“所不忍睹”。可是良知归良知,打人归打人,因为良知保不住饭碗,完成朝廷交代下来的和籴任务才能保住饭碗,与其让自己丢掉饭碗,不如让自己丢掉良知。刚开始打人,还会“所不忍睹”,打得多了,“所不忍睹”也就没了,欺压百姓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就渐渐体验到快感了。于是,一个正常的、有恻隐之心的、认为欺压百姓不对的大诗人,就会蜕变成一个以国家机器为后盾的恶棍。这是个基本规律,颠扑不破,放之四海而皆准。

好在白居易当县尉的时间不长,才一年左右,还没到蜕变完成,就被调回去做了京官。对我们来说,这值得庆幸的事情,因为我们敬仰的诗人仍然是伟大的诗人,总算没有变成卑鄙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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