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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温病条辨石膏的用量问题

 中医秘方图书馆 2013-03-24
温病条辨的一些问题
1、为白虎汤的适应症及生石膏的用量解除“禁令”[1]
《温病条辨》上焦篇(七)
“太阴风温,脉浮洪,舌黄,渴甚,大汗,面赤,恶热者,辛凉重剂白虎汤主之”。
方中生石膏只用一两(16两1斤的旧制)。用一两生石膏治极热之重症,是杯水车薪!用一两生石膏是药到量没到,是误人之量,岂能为法?
《温病条辨》上焦篇(九)
“白虎本为达热出表……汗不出者,不可与也”,此条禁令,极其错误。我们连续三年冬季(雪天棚内外结冰)在县水利工地医院共治流行性出血热各期患者共600余例(均有“内热如焚”的自觉症状,无“内热如焚”者未计入),均少见汗出的症状,我们只凭脉洪数,内热重,口渴甚,即重用生石膏组方,疗效良好(论文在省、地大会交流)。如果因汗不出而不重用生石膏,这些无汗出症的危重病人,岂不枉死?吴氏之错,错在用寒邪致病之理论来束缚热邪(本病病因为病毒)致病之实践(治疗),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吴氏在本条自注中,指控石膏用至斤余者为“孟浪”。此论一出,谁敢用石膏至斤余,谁敢冒孟浪之罪而放手应用。病重药轻,治疗失败,人们不责石膏用量之少,反责医用石膏之误,于是,冤案叠起。石膏严禁重用,致使良药不彰,徒增枉死,吴氏难辞其咎。张氏锡纯,提倡热病重用生石膏,惜未能推广,甚憾!
夫生石膏用量,不在用量之多少,重在有无适应症。没有适应症,不说一两,一钱也不能用;有适应症,虽日夜进10斤,15斤(重煎浓缩)亦可。先父唐甲三《温病析义》中医杂志26(4):56 1985。拙著《清瘟败毒饮加减抢救流行性出血热少杘期危重型的体会》中西医结合杂志4(1):56 1984,《谈谈抢救流行性出血热重症的经验与教训》新中医17(4):12 1985,《浅述攻下法在流行性出血热少尿期的应用》湖北中医杂志61(6):封底 1986。皆为重用生石膏救人的有效案例。生石膏一剂用250g,日夜服20剂~30剂。生石膏一剂250g,被《中药药理学》收入。
其实,热病是可以重用生石膏的。《吴鞠通医案》中有一证用生石膏至数十斤者。吴氏既知生石膏能重用,为何知错不改,让《温病条辨》中生石膏用量的错误永存。
2、“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的偏差[2]
3、以桂枝汤为全书一方的问题
4、个别条文 中治疗方药与证情不符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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