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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知识整理

 紫曦唯幂1 2013-03-30

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P4—5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范畴: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国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法律确认和保障权利P5—7

(1)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2) 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使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我国,凡是人民都是公民,但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人民的敌人。

(4)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5)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①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②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3.公民权利的广泛性P8—9

⑴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宴、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⑵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4.正确行使权利P9_12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只有尊重他人权利,承担自己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的个人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所追求的法律也会落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5.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言论自由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一、公民的义务

1、我们的法定义务P14_16

⑴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⑵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③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⑶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2. 我们的道德义务P16—17

(1)道德义务的含义: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2)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⑶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我们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二、忠实履行义务

    3.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P18—19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P19—20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P21

4.法律和道德的关系P19

(1)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2)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P24—26

(1) 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

构成: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特点:人格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2) 生命健康权的地位: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3) 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津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裁。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P26—27

(1)我国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下井、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2) 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保护

3.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P28—29

(1)要珍爱生命,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

(2)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4)我们要注意自身生命和健康,决不做出与社会道德相悖,与法不合的行为。

4.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P30—31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

(3)我们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P34—35

(1) 人格尊严权的含义:人格尊严权是任何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其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的核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P35—39

(1) 名誉的含义: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人的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良好的名誉可以为自己带来好处。

(2) 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重视名誉的民族。

(3) 公民有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4) 名誉权的含义及其主要表现

含义: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犯的权利。

主要表现: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

侵犯他人名誉表现为侮辱、诽谤两种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肖像和姓名的权利

3.我有肖像权P40—42

(1)肖像的含义及作用

肖像的含义: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的作用: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以此区别于他人。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2)肖像权的含义及其内容

肖像权的含义: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

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①肖像制作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

②肖像使用权——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如挂在自己家里还是用于广告等。

③肖像获酬权——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而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及其后果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4.维护姓名权P42—44

(1)姓名及其作用

姓名:是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作用:姓名与某个特定人的联系非常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2)姓名权的具体权益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 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侵犯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行为

①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

②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

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侵犯姓名权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依法维护姓名权

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一、隐私和隐私权

1.人人有隐私P46—48

⑴隐私的含义: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⑵隐私的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

①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②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

③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以我们学生为例,我们的通信、日记、身体隐疾和家庭住址都属于隐私。

⑶隐私的作用: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⑷保护隐私的意义

①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②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③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P48—50

⑴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⑵保护隐私权的意义: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⑶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内容是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个人生活安宁权。

指权利主体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私生活,不受他人的干涉与破坏。如自然人(即公民)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窥视和骚扰,自然人的住宅不受非法的监视、监听、摄影等。

②个人信息保密权。

指权利主体(即公民)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收集、储存、传播享有排他的控制权并有权加以保密。诸如个人的身高、体重、生活经历、信仰、爱好等。

③个人通讯秘密权。

指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的信件、电子邮件、电报、电话、传真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和非法公开。

④个人隐私的利用权。

指权利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利用自己的隐私从事相关活动,不受他人非法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⑷不得滥用隐私权: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的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

二、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3.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P51—52

(1)如何尊重他人的隐私?

①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②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此时,我们要承担起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 依法维护隐私权P53—55

(1)侵害隐私权表现:①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②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

(2)如何保护隐私权:①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②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如何增强自我保护隐私的意识?

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①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

②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4)保护隐私与沟通交流的关系

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终生受益的权利

一、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P58—60

(1)教育的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作用

①教育对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

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教育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②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2.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P60—61

(1)受教育权的含义: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义务教育含义: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3)义务教育的特征:①具有强制性②具有普遍性③具有免费性

二、珍惜学习的机会

3.维护受教育权利P63

维护受教育权利的方式:①非诉讼方式②诉讼方式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法予以维护。

4.履行受教育义务P63—66

⑴珍惜受教育机会,履行受教育义务:在我国,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⑵初中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3)初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①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②要学会学习、终身学习,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P68_70

(1)财产的归属: 社会财产按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公民的合法收人、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财产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①占有权,指的是财产所有人时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②使用权,指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

③收益权,指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④处分权,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即财产所有人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1—73

(1)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重要意义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专心致志地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通过民事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我国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3)通过刑事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我国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

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总之,我国制定运用多种法律,采用各种不同方式,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P73_75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它是实施法律规定的其他各种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方式的前提。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财产所有权、返还原物、赔偿损失。

(2)撤销违法处罚或予以行政赔偿: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没收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公民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二、财产留给谁

4.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P76—77

 (1)与继承有关的一组概念

被继承人: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继承人: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遗产: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 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③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3)法定继承人范围及其确立的依据

法定继承人范围: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确立的依据是: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

(4)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1)法定继承: 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3)有效遗嘱必项具备的条件是:①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②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③遗嘱内容必须合法,④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⑤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是无效遗嘱。

(4)遗赠: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6.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P79_80

(1)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2)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继承权: 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特殊保护,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三、无形的财产

7.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P81_82

(1)智力成果的含义: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智力成果权的含义: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8.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P83_84

(1)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还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何维护智力成果权: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一、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我们都是消费者P86_88

(1)什么是消费和消费者?

①消费——是指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消费又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通常讲的消费,是指个人消费。个人消费是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

②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我们选择、购买商品,等于对市场上的商品及其经营者投票,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因而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

(3)消费者需要保护

①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还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②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欺诈、坑害,使消费者遭受巨大损失。也使消费者觉醒,于是消费者运动应运而生。

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P89_92

(1)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权利名称

              主要内容

生活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表现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产品或服务缺陷伤人损物,如伪劣药品害人、食物中毒等

知情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享有知悉其相关情况的权利

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

强制购买、搭配销售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缺斤少两、坑蒙拐骗、强制交易

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商家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赔偿要求或互相推委

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商家对消费者随便搜身、歧视、辱骂

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置之不理或打击报复

获得教育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3)消费者要依法履行义务

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练就一双“慧眼”P93_95

(1) 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在现代社会,面对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

(2) 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和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炼就“慧眼”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需要我们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要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4.维护权益的途径P95_97

(1)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一、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1. 众说纷纭话公平P100_101

(1)对公平的不同理解:公平是我们社会生活追求的一个重要主题。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

(2)人们心目中的公平: 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如果一个人承担着少于应承担的责任,或者取得了多于应得的利益,人们就会认为这不公平。

2.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P101_102

(1)失去公平的危害:人们在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就会感到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长治久安。

(2)公平对社会稳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到的东西,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3)我国现代社会是公平的: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比旧社会少数人专制公平得多;人们主要按照劳动贡献参与分配,多劳多得,比旧社会不劳而获要公平得多。社会主义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为巩固发展政通人和、社会安定的大好局面奠定了基础。

(4)公平是相时的,目前我国还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在我国,还存在着人们生活条件的差异,存在侵犯公平权利的现象,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国家从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收入分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方面,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维护社会公平

3.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P103_105

(1)没有绝对公平: 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但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2)对待不公平现象的正确做法

①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②我们要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

③我们要敢干同破坏公平的行为做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

4.自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P105—106

(1)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因为这种合作,发挥了人们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的运转。

(2)在合作中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在社会合作中,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他人不公平,而不公平和合作是无法长期延续下去的。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在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只有公平互惠的合作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个人发展。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人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一、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1.走进正义P108_110

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之中。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1)生活中的正义: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中。被欺负了,有人斥责欺人者;受委屈了,有地方鸣冤申诉;被侵权了,有法律制裁侵权者;有困难了,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正义行为及要求

正义行为: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正义的要求: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3)制度的正义性: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4)制度的正义的表现

有的表现为惩罚违法行为、,对非正义进行矫正,即矫正的正义;有的表现为对资源和利益的恰当分配、保证社会公平,即分配的正义;有的则通过制定严格的程序,让大家都来遵守,以保证正义的实现,即程序的正义。

2.社会发展需要正义P110—111

(1)为什么社会发展需要正义?

①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

②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③正义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后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必然土崩瓦解(正义对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2)我国相关制度体现了正义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三道保障线.加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构成我国现有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法律界的希望工程。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标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自觉维护正义

3.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P112_113

(1)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

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

(2)面对正义行为应采取的态度

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3)非正义行为的危害:非正义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和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面对非正义的行为,或许有些人会选择消极的态度,但这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

4.做有正义感的人P113—115

(1)正义感的具体内容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2)社会发展需要有正义感的人

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中,而非正义行为的盛行则会彻底毁掉我们的社会。只有有正义感的人、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

(3)正义感是做人的优良品质

有正义感、为人正直,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我们立身做人要堂堂正正、立得正行得稳、爱憎分明、正气凛然、正大光明、无私无畏。正直具有无以摧毁的人格魅力,具有不可抗拒的精神力量。一个人可以没有某种能力,但不能没有正直的骨气,不能没有浩然正气。

(4)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知识点整合

第一课

1、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在我国人民包括哪些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5、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

(1)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我们在社会生活国,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这些规定,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4、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1)、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2)、凡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3)、对于法律所要求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

(4)、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

 

第三课

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

 

第四课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内容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2、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所谓名誉权,中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3、人格权和人格尊严权的关系与区别

4、肖像权的内容,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5、什么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这是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就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3、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7、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

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8、尊重他人隐私权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此时,我们要承担塌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9、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示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第六课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已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能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教育对个人、国家的意义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4、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义务教育的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义务教育的特征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普米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7、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8、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9、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第七课

1、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财产所有的归属划分

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3、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经及其它合法财产,

4、保护财产所有权的途径

民法、刑法、依法行政。

5、被继承人、继承人的含义、遗产含义及其三个条件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7、继承权:

 所谓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8、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定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9、遗产继承要按继承顺序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10、遗嘱继承

它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11、遗赠

公民将自己的丧身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财产,为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受遗赠人依据所遗赠人(立遗嘱人)的遗赠取得财产。受遗赠人获得的遗赠的财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12、理解继承法第45条规定

继承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13、智力成果及智力成果权的含义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14、智力成果权的作用

给予创新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15、树立尊重他人智力成果的意识

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16、懂得用法律保护智力权

第八课

1、消费、消费者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为既包括吃饭、穿衣、住房以及合作日用品等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明需要的消费,如看电影、唱卡拉OK、旅游等。

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

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在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花色品种繁多,构造日益复杂,这便利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袪地位,相对于有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使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3、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种类及现象

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在服务领域,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日趋严重。

4、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 

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产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5、消费者的九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6、消费者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第九课

1、对公平的不同理解

①在不同的时代,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

②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人们心目中的公平:公平是比较中产生的,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相应的利益。

3、失去公平的危害性

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4、公平对社会稳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失去社会持续发展。

5、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

(1)没有绝对的公平

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2)正确对待不公平现象的做法

我们应该增加维权意识,关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我们不妨高速自己的行为思维方式,更改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公平合作的意义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7、在合作中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十课

1、什么是正义

①正义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②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2、正义的行为和非正义的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政治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这。

3、正义制度的作用

公平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社会所有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4、制度的正义性的表现

制度的正义,有的表现为惩罚违法行为,对非正义进行矫正,即矫正的正义;有的表现为对资源和利益的恰当分配,保证社会公平,即分配的正义;有的则通过制定严格的程序,主大家都来遵守,以保证正义的实现,即程序的正义。

5、正义和正义制度的作用

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体,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正义 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6、我国现有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制度

7、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8、正义对社会制度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价值

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制约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便利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

可以说,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必须土崩瓦解。正义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为紧密,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

9、为什么要维护社会规则和秩序

  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没有人可以例外。规则和程序反对歧视,不允许特权。作为社会成员,我们要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

10、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11、正义感的具体内容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12、社会发展需要有正义感的人

13、正义感对个人品格的重要性

14、如何做有正义感的人

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取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八年级政治下册期末复习提纲(期末…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P4—5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范畴: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国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法律确认和保障权利P5—7

(1)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2) 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使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我国,凡是人民都是公民,但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人民的敌人。

(4)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5)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①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②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3.公民权利的广泛性P8—9

⑴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宴、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⑵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4.正确行使权利P9_12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只有尊重他人权利,承担自己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的个人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所追求的法律也会落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5.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言论自由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一、公民的义务

1、我们的法定义务P14_16

⑴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⑵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③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⑶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2. 我们的道德义务P16—17

(1)道德义务的含义: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2)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⑶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我们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二、忠实履行义务

    3.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P18—19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P19—20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P21

4.法律和道德的关系P19

(1)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2)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P24—26

(1) 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

构成: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特点:人格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2) 生命健康权的地位: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3) 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津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裁。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P26—27

(1)我国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下井、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2) 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保护

3.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P28—29

(1)要珍爱生命,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

(2)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4)我们要注意自身生命和健康,决不做出与社会道德相悖,与法不合的行为。

4.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P30—31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

(3)我们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P34—35

(1) 人格尊严权的含义:人格尊严权是任何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其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的核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P35—39

(1) 名誉的含义: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人的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良好的名誉可以为自己带来好处。

(2) 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重视名誉的民族。

(3) 公民有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4) 名誉权的含义及其主要表现

含义: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犯的权利。

主要表现: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

侵犯他人名誉表现为侮辱、诽谤两种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肖像和姓名的权利

3.我有肖像权P40—42

(1)肖像的含义及作用

肖像的含义: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的作用: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以此区别于他人。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2)肖像权的含义及其内容

肖像权的含义: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

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①肖像制作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

②肖像使用权——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如挂在自己家里还是用于广告等。

③肖像获酬权——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而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及其后果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4.维护姓名权P42—44

(1)姓名及其作用

姓名:是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作用:姓名与某个特定人的联系非常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2)姓名权的具体权益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 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侵犯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行为

①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

②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

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侵犯姓名权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依法维护姓名权

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一、隐私和隐私权

1.人人有隐私P46—48

⑴隐私的含义: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⑵隐私的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

①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②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

③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以我们学生为例,我们的通信、日记、身体隐疾和家庭住址都属于隐私。

⑶隐私的作用: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⑷保护隐私的意义

①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②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③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P48—50

⑴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⑵保护隐私权的意义: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⑶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内容是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个人生活安宁权。

指权利主体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私生活,不受他人的干涉与破坏。如自然人(即公民)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窥视和骚扰,自然人的住宅不受非法的监视、监听、摄影等。

②个人信息保密权。

指权利主体(即公民)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收集、储存、传播享有排他的控制权并有权加以保密。诸如个人的身高、体重、生活经历、信仰、爱好等。

③个人通讯秘密权。

指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的信件、电子邮件、电报、电话、传真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和非法公开。

④个人隐私的利用权。

指权利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利用自己的隐私从事相关活动,不受他人非法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⑷不得滥用隐私权: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的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

二、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3.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P51—52

(1)如何尊重他人的隐私?

①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②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此时,我们要承担起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 依法维护隐私权P53—55

(1)侵害隐私权表现:①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②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

(2)如何保护隐私权:①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②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如何增强自我保护隐私的意识?

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①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

②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4)保护隐私与沟通交流的关系

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终生受益的权利

一、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P58—60

(1)教育的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作用

①教育对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

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教育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②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2.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P60—61

(1)受教育权的含义: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义务教育含义: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3)义务教育的特征:①具有强制性②具有普遍性③具有免费性

二、珍惜学习的机会

3.维护受教育权利P63

维护受教育权利的方式:①非诉讼方式②诉讼方式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法予以维护。

4.履行受教育义务P63—66

⑴珍惜受教育机会,履行受教育义务:在我国,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⑵初中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3)初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①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②要学会学习、终身学习,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P68_70

(1)财产的归属: 社会财产按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公民的合法收人、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财产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①占有权,指的是财产所有人时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②使用权,指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

③收益权,指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④处分权,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即财产所有人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1—73

(1)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重要意义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专心致志地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通过民事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我国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3)通过刑事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我国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

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总之,我国制定运用多种法律,采用各种不同方式,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P73_75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它是实施法律规定的其他各种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方式的前提。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财产所有权、返还原物、赔偿损失。

(2)撤销违法处罚或予以行政赔偿: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没收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公民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二、财产留给谁

4.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P76—77

 (1)与继承有关的一组概念

被继承人: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继承人: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遗产: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 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③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3)法定继承人范围及其确立的依据

法定继承人范围: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确立的依据是: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

(4)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1)法定继承: 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3)有效遗嘱必项具备的条件是:①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②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③遗嘱内容必须合法,④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⑤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是无效遗嘱。

(4)遗赠: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6.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P79_80

(1)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2)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继承权: 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特殊保护,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三、无形的财产

7.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P81_82

(1)智力成果的含义: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智力成果权的含义: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8.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P83_84

(1)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还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何维护智力成果权: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一、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我们都是消费者P86_88

(1)什么是消费和消费者?

①消费——是指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消费又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通常讲的消费,是指个人消费。个人消费是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

②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我们选择、购买商品,等于对市场上的商品及其经营者投票,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因而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

(3)消费者需要保护

①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还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②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欺诈、坑害,使消费者遭受巨大损失。也使消费者觉醒,于是消费者运动应运而生。

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P89_92

(1)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权利名称

              主要内容

生活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表现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产品或服务缺陷伤人损物,如伪劣药品害人、食物中毒等

知情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享有知悉其相关情况的权利

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

强制购买、搭配销售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缺斤少两、坑蒙拐骗、强制交易

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商家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赔偿要求或互相推委

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商家对消费者随便搜身、歧视、辱骂

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置之不理或打击报复

获得教育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3)消费者要依法履行义务

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练就一双“慧眼”P93_95

(1) 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在现代社会,面对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

(2) 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和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炼就“慧眼”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需要我们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要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4.维护权益的途径P95_97

(1)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一、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1. 众说纷纭话公平P100_101

(1)对公平的不同理解:公平是我们社会生活追求的一个重要主题。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

(2)人们心目中的公平: 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如果一个人承担着少于应承担的责任,或者取得了多于应得的利益,人们就会认为这不公平。

2.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P101_102

(1)失去公平的危害:人们在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就会感到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长治久安。

(2)公平对社会稳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到的东西,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3)我国现代社会是公平的: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比旧社会少数人专制公平得多;人们主要按照劳动贡献参与分配,多劳多得,比旧社会不劳而获要公平得多。社会主义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为巩固发展政通人和、社会安定的大好局面奠定了基础。

(4)公平是相时的,目前我国还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在我国,还存在着人们生活条件的差异,存在侵犯公平权利的现象,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国家从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收入分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方面,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维护社会公平

3.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P103_105

(1)没有绝对公平: 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但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2)对待不公平现象的正确做法

①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②我们要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

③我们要敢干同破坏公平的行为做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

4.自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P105—106

(1)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因为这种合作,发挥了人们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的运转。

(2)在合作中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在社会合作中,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他人不公平,而不公平和合作是无法长期延续下去的。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在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只有公平互惠的合作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个人发展。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人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一、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1.走进正义P108_110

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之中。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1)生活中的正义: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中。被欺负了,有人斥责欺人者;受委屈了,有地方鸣冤申诉;被侵权了,有法律制裁侵权者;有困难了,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正义行为及要求

正义行为: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正义的要求: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3)制度的正义性: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4)制度的正义的表现

有的表现为惩罚违法行为、,对非正义进行矫正,即矫正的正义;有的表现为对资源和利益的恰当分配、保证社会公平,即分配的正义;有的则通过制定严格的程序,让大家都来遵守,以保证正义的实现,即程序的正义。

2.社会发展需要正义P110—111

(1)为什么社会发展需要正义?

①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

②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③正义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后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必然土崩瓦解(正义对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2)我国相关制度体现了正义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三道保障线.加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构成我国现有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法律界的希望工程。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标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自觉维护正义

3.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P112_113

(1)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

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

(2)面对正义行为应采取的态度

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3)非正义行为的危害:非正义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和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面对非正义的行为,或许有些人会选择消极的态度,但这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

4.做有正义感的人P113—115

(1)正义感的具体内容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2)社会发展需要有正义感的人

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中,而非正义行为的盛行则会彻底毁掉我们的社会。只有有正义感的人、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

(3)正义感是做人的优良品质

有正义感、为人正直,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我们立身做人要堂堂正正、立得正行得稳、爱憎分明、正气凛然、正大光明、无私无畏。正直具有无以摧毁的人格魅力,具有不可抗拒的精神力量。一个人可以没有某种能力,但不能没有正直的骨气,不能没有浩然正气。

(4)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第一单元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行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1、什么是人格权?(p25)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它们有什么特点?(p25)

(1)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2)精神性人格权 (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p25d.2)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p24、25)

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

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

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p26.d2)

答: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

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0、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

11、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1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13、什么是肖像权?(p40)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14、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p40)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15、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6、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

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7、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d2)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18、什么是姓名权?(p43)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9、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p43)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0、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p44)

21、隐私的含义(P46)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P46页)

2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46、47页)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4、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25、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

(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侵害隐私权表现

26、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27、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法律保护的方式P55

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精神赔偿等。

第三单元

(下载地址:wyz2007.ys168.com)

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的作用: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①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②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③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④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什么叫义务教育?实行义务教育的目的和法律依据是什么?(p61)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实行义务教育的目的: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实行义务教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教育”是什么意思?(p61)

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知、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

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5、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p61)

义务教育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①具有强制性②具有普遍性③具有免费性

6、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7、什么叫财产,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

财产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的合法财产。

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9、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财产的所有权?(p71)

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专心致志地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0、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哪些手段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2--73)

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人的民事责任,往往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1、公民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P74)

 

12、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③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13、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被继承人: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继承人: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4、什么叫继承权?(p77)

所谓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5、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p77)

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弟、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16、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遗产的顺序是怎样的?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按什么规则继承?(p77-78)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三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的规则: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分配原则是什么?

①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7、什么叫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p78)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的优点: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18、什么叫遗赠?(p79)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遗赠人的意愿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这种方式称为遗赠。

19、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9)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②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③遗嘱内容必须合法;④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⑤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中的一人或数人。

20、什么叫智力成果?(p81)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1、什么叫智力成果权?(p82)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22、消费者权益的为什么需要保护(p86--87)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p89)

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保护的原因:买的不如卖的精。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不利地位。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越来越遭受到巨大的损失。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①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②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③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④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3、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9项)(p91)

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①安全权;②知情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依法求偿权;⑥结社权;⑦获得教育权;⑧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⑨监督权。

24、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p92)

履行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

25、作为消费者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p93--94)

保护消费者的权利需要炼就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炼就“慧眼”需要我们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具备了这些知识,我们就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6、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p96)

途径有: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单元

1、你认为什么是公平?(p100--101)

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2、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p102)

①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能够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而只有公平才能实现这一点。②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南北,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3、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p104--105)

①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②面对不公平的现象,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③我们不妨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4、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p109)

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

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

 

5、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p109--110)

作用: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6、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怎样的?(p111)

 

7、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p112--113)

 

8、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p113)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9、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4)

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中,而非正义行为的盛行则会彻底毁掉我们的社会。只有有正感的人、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

10、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

做有正义感受的人,①要求我们在思想上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提升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②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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