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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司机遭打不还手竟获“委屈奖”

 灵魂出窍KKK 2013-04-03

【新闻回顾】131040,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2061110反映,一辆102路公交车行至泉城广场站时,车上有一名20多岁持东北口音的男子要求从前门下车,遭到公交司机拒绝。随后,该男子向司机嚷道我偏要从前门下去,却再次得到司机请从后门下车,前门不允许下车的回复。该男子情绪激动起来,冲上前抢夺方向盘,并打了司机好几拳。司机始终没有还手,耐心解释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规定。当时车上乘客不多,有的人下车报警,还有几人留在车上,谴责年轻男子的行为。后来他骂骂咧咧地下车走了。李先生讲,打人男子下车后,司机坚持行驶。车上乘客挺受感动,纷纷称赞这司机的职业素养

13日中午,记者联系到102路车队。副队长张女士告诉记者,被打司机回车队后,将事情原委向车队进行汇报。车队有规定,任何时候都不能与乘客冲突,我们司机师傅做得很好。据悉,为了表彰该司机,车队将为其颁发委屈奖。(新闻来自《济南时报》)

【小潘点评】公交车司机遭乘客殴打的新闻,近些年来屡见不鲜。不知为何,有部分公交车乘客的素质越来越低,他们不仅会因一点小事殴打司机,更会因年轻乘客不让座而对其大打出手。

试想,如果乘客能够稍有点素质,那公交车司机还会挨打吗?然而,反过来想,如果公交车司机为保护自己而失手打了乘客,那他会有何现场?我们不否认,该公交车司机职业素质很高,但是令我们失望的是,惹事的小伙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何一个人光天化日之下,干扰公交车司机开车,并对其进行人身伤害,不会遭到相应的制裁?而且,惹事小伙的行为,已然对全车的乘客造成了生命威胁。一旦公交车的行驶方向发生改变,与周围的车辆发生碰撞,那这种的后果又由谁负责?

据悉,新闻中的公交车司机是一名男性,车队给其颁发“委屈奖”,到底是一种褒奖还是一种讽刺?法治社会提倡文明与自由,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为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挨打,另一个人为自己的利益挥拳打人,前者得到莫名其妙的“委屈奖”,却得不到任何具有实质性的奖励,哪怕是一点医药费或一面锦旗。后者却扬长而去,逍遥法外。如果每个公交乘客都如后者,那公交车上的规章和制度还会有谁遵守?

我们认定,操着东北话的小伙素质低下,可在这种低素质的攻击下,执法部门却没有主动站出来维护正义。唯有几个看不过去的乘客拨打了110,而相关的派出所却用“不了了之”的方式处理了这件事。行笔至此,笔者想说,唯有对不道德的行为、不法行为进行一定的谴责和处罚,类似的事件才不会继续上演。不伦不类的“委屈奖”,才不会不伦不类的扣在一个维护正义的男子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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