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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中] 论膀胱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第三十一

 事不宜急缓则圆 2013-04-04
[卷中] 论膀胱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第三十一
    膀 胱者津液之腑。与肾为表里号曰水曹掾。又名玉海。足太阳是其经也。总通于五腑。所以五腑有疾。即应膀胱。膀胱有疾。即应胞囊也。伤热。则小便不利。热入膀 胱。则其气急。而苦小便黄涩也。膀胱寒则小便数而清也。又石水发。则其根在膀胱。四肢瘦小。其腹胀大者是也。又膀胱。咳久不已。则传入三焦。肠满而不欲饮 食也。然上焦主心肺之病。人有热则食不入胃。寒则精神不守。泄利不止。语声不出也。实则上绝于心气不行也。虚则引起气之于肺也。其三焦之气和。则五脏六腑 皆和。逆则皆逆。膀胱中有厥阴气则梦行不快。满胀。则小便不下。脐下重闷。或肩痛也。绝则三日气。死时鸡鸣也。其三焦之论。备云于后。
    

[卷中] 论三焦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第三十二
    三 焦者。人之三元之气也。号曰中清之腑。总领五脏六腑。荣卫经络。内外左右上下之气也。三焦通。则内外左右上下皆通也。其于周身。灌体。和内调外。荣左养 右。导上宣下。莫大于此者也。又名玉海。水道。上则曰三管。中则名霍乱。下则曰走哺。名虽三而归一。有其名而无形者也。亦号曰孤独之腑。而卫出于上。荣出 于中。上者络脉之系也。中者经脉之系也。下者水道之系也。亦又属膀胱之宗始。主通阴阳。调虚实。呼吸有病。则苦腹胀气满。小腹坚。溺而不得。便而窘迫也。 溢则作水。留则为胀。足太阳是其经也。又上焦实热。则额汗出。而身无汗。能食。而气不利。舌干口焦。咽闭之类。腹胀。时时胁肋痛也。寒则不入食。吐酸水。 胸背引痛。嗌干。津不纳也。实则食已还出。膨膨然不乐。虚则不能制下。遗便溺而头面肿也。中焦实热。则上下不通。腹胀而喘咳。下气不上。上气不下。关格而 不通也。寒则下痢不止。食饮不消。而中满也。虚则肠鸣鼓胀也。下焦实热。则小便不通。而大便难苦重痛也。虚寒则大小便泄。下而不止。三焦之气和则内外和。
    逆则内外逆。故云三焦者人之三元之气也。宜修养矣。
    

[卷中] 论痹第三十三
    痹者。风寒暑湿之气中于人脏腑之为也。入腑则病浅易治。入脏则病深难治而有风痹。有寒痹。有湿痹。
    有热痹。有气痹。而又有筋。肉。血。肉。气之五痹也。大凡风寒暑湿之邪入于肝。则名筋痹。入于肾。则名骨痹。
    入于心。则名血痹。入于脾。则名肉痹。入于肺。则名气痹。感病则同。其治乃异。痹者闭也。五脏六腑。感于邪气。乱于真气。闭而不仁。故曰痹。病或痛。或痒。或淋。或急。或缓。而不能收持。或拳而不能舒张。或行立艰难。
    或 言语謇涩。或半身不遂。或四肢拳缩。或口眼偏邪。或手足欹侧。或能行步而不能言语。或能言语而不能行步。或左偏枯。或右壅滞。或上不通于下。或下不通于 上。或大腑闭塞。(一作小便秘涩。)或左右手疼痛。或得疾而即死。或感邪而未亡。或喘满而不寐。或昏冒而不醒。种种诸症。皆出于痹也。痹者风寒暑湿之气中 于人。则使之然也。其于脉候形证治疗之法。亦各不同焉。
    

[卷中] 论气痹第三十四
    气 痹者。愁忧思喜怒过多。则气结于上。久而不消则伤肺。肺伤则生气渐衰。则邪气愈胜。留于上。则胸腹痹而不能食。注于下。则腰脚重而不能行。攻于左。则左不 遂。冲于右。则右不仁。贯于舌。则不能言。遗于肠中。则不能溺。壅而不散。则痛。流而不聚。则麻。真经既损。难以医治。邪气不胜。易为痊愈。其脉右手寸口 沉而迟涩者是也。宜节忧思以养气慎(一作绝。)喜怒以全真。此最为良法也。
    

[卷中] 论血痹第三十五
    血痹者饮酒过多。怀热太盛。或寒折于经络。或湿犯于荣卫。因而血抟。遂成其咎。故使人血不能荣于外。
    气不能养于内。内外已失。渐渐消削。左先枯则右不能举。右先枯则左不能伸。上先枯则上不能制于下。
    下先枯则下不能克于上。中先枯则不能通疏。百证千状皆失血也。其脉。左手寸口脉结而不流利,或如断绝者。是也。
    

[卷中] 论肉痹第三十六
    肉 痹者。饮食不节。膏粱肥美之所为也。脾者肉之本。脾气已失。则肉不荣。肉不荣则肌肤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腠理疏。则风寒暑湿之邪易为入。故久不治则为肉 痹也。肉痹之状。其先能食而不能充悦。四肢缓而不收持者。是也。其右关脉举按皆无力。而往来涩者是也。宜节饮食以调其脏。常起居以安其脾。然后根据经补泻 以求其愈尔。
    

[卷中] 论筋痹第三十七
    筋痹者。由怒叫无时。行步奔急。淫邪伤肝。肝失其气。因而寒热所客。久而不去。流入筋会。则使人筋急。而不能行步舒缓也。故曰筋痹。宜活血以补肝。温气以养肾。然后服饵汤丸。治得其宜。即疾瘳已。不然则害人矣。其脉。左关中弦急而数。浮沉有力者。是也。
    

[卷中] 论骨痹第三十八
    骨痹者乃嗜欲不节。伤于肾也。肾气内消。则不能关禁。不能关禁。则中上俱乱。中上俱乱。则三焦之气痞而不通。三焦痞而饮食不糟粕。饮食不糟粕。则精气日衰。精气日衰。则邪气妄入。邪气妄入。则上冲心舌。
    上冲心舌。则为不语。中犯脾胃。则为不充。下流腰膝。则为不遂。傍攻四肢。则为不仁。寒在中则脉迟。热在中则脉数。风在中则脉浮。湿在中则脉濡。虚在中则脉滑。其证不一。要在详明。治疗法列于后章。
    

[卷中] 论治中风偏枯之法第三十九
    人 病中风偏枯。其脉数。而面干黑黧。手足不遂。语言謇涩。治之奈何。在上则吐之。在中则泻之。在下则补之。在外则发之。在内则温之按之熨之也。吐谓出其涎 也。泻谓通其塞也。补谓益其不足也。发谓发其汗也。温谓驱其湿也。按谓散其气也。熨谓助其阳也。治之各合其宜。安可一揆。在求其本。脉浮则发之。脉滑则吐 之。脉伏而涩则泻之。脉紧则温之。脉迟则熨之。脉闭则按之。要察其可否。故不可一揆而治者也。
    

[卷中] 论五丁状候第四十
    五 丁者。皆由喜怒忧思。冲寒冒热。恣饮醇酒。多嗜甘肥。毒鱼。色欲过度之所为也。蓄其毒邪。浸渍脏腑。久不摅散。始变为丁。其名有五。一曰白丁。二曰赤丁。 三曰黄丁。四曰黑丁。五曰青丁。白丁者起于右鼻下。初起如粟米。根赤头白。或顽麻。或痛痒。使人憎寒头重。状若伤寒。不欲食。胸膈满闷。喘促昏冒者死。未 者可治。此疾不过五日。祸必至矣。宜急治之。赤丁在舌下。根头俱赤。发痛。舌本硬不能言。多惊。烦闷。恍惚。
    多渴。引(一作饮。)水不 休。小便不通。发狂者死。未者可治。此疾不过七日。祸必至也。不可治矣。大人小儿皆能患也。黄丁者。起于唇齿龈边。其色黄。中有黄水。发则令人多(一作 能。)食而还(一作复。)出。手足麻木。涎出不止。腹胀而烦。多睡。不寐者死。未者可治。黑丁者。起于耳前。状如瘢痕。其色黑。长减不定。使人牙关急。腰 脊脚膝不仁。不然即痛。亦不出三岁。祸必至矣。不可治也。此由肾气渐绝故也。宜慎欲事。青丁者起于目下。始如瘤瘢。其色青。硬如石。使人目昏昏然无所见。 多恐。悸。惕。睡不安宁。久不已。则令人目盲。或脱精。有此则不出一年。祸必至矣。白丁者其根在肺。赤丁者其根在心。黄丁者其根在脾。黑丁者其根在肾。青 丁者其根在肝。五丁之候(一作疾。)最为巨疾。(一作病。)不可不察也。治疗之法。一一如下。(陆本。有方八道在此后。印本无之。今附下卷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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