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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海芬并非无懈可击 解析浙江叔侄坐10年冤狱案

 美人窝638 2013-04-09
聂海芬,据悉是个女神探,曾经侦办过浙江的叔侄强奸案。昔日的这件冤案已经得以昭雪,当初被称无懈可击的女神探却不见踪迹。为什么呢?

2003年5月18日,安徽人张辉和叔叔张高平驾车送货去上海,17岁的王某搭车去往杭州。“二张”将王某搭载到杭州后与其分手,随后“二张”前往上海。而王某于2003年5月19日早晨被害,“二张”于是被认为是凶手。

  2004年杭州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二审“二张”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载。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院对该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高院副院长现场向张氏叔侄鞠躬道歉。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氏叔侄错案作出表态: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随后,有无懈可击女神探之称的聂海芬浮出水面,这起强奸冤案变得越发耐人寻味。

  他拒绝“改造”,也拒绝减刑

  张高平、张辉叔侄的十年冤狱,从未像今天这样举国热议。

  3月26日深夜,记者问叔侄俩:“如果今后还遇到搭顺风车的女孩,你们会怎么办?”张高平毫不迟疑:“当然要帮!我会送她上出租车,再记下车牌号。”

  这是一对淳朴的农民叔侄。叔叔张高平今年48岁,讲话时常常“嘿嘿”地笑出声;张辉今年37岁,累了就蹲在叔叔脚边,问他的话多了,会紧张地擦汗、把记者递给他的纸巾揉成一个小团。

  3月27日,零点已过。张辉、张高平还待在辩护律师朱明勇的房间里,一屋子挤满了家人、记者和律师们。再过几个小时,张氏叔侄就将回到阔别10年的安徽歙县老家。在狱中已习惯晚上10点准时熄灯睡觉的张辉有点累了,蹲在地上支着脑袋。而他的叔叔张高平还在兴奋地说:“都不记得今天怎么过的,就是特别高兴!”

  张高平说,即使蹲了十年冤狱,他仍坚信正义会到来。

  十年前,张高平刚买了一辆20万元的大货车,带着大哥的大儿子张辉跑货运生意,“我那车是当时周边6个村里最贵的一辆!”张高平虽然有过婚史,但不到40岁的男人还是“一枝花”,再娶的妻子才24岁,还刚刚怀上4个月的孩子。张辉也快要娶老婆了。从天而降的“5·18奸杀案”,成了一颗炸弹,把他们的生活炸得支离破碎。在二审判决书下达的当天,张高平的妻子跟他离婚,胎儿也被打掉。而张辉的未婚妻,从此一去不返。

  “我不恨她(前妻),老公是‘奸杀犯’,谁能抬得起头?不过我会把再审判决书寄给她,告诉她,前夫是个被冤枉的好人!”

     张高平在新疆监狱里的“硬气”出了名。他拒绝“改造”,也拒绝减刑。最终不仅触动了管教干部,也感动了驻监检察官。这位现在已经退休的老人,每年都给他写申诉材料,在退休前的一个晚上还在写。

律师坚决认定叔侄俩无罪

  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并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阮方民教授和他的同事李华副教授受委托担任张辉的二审辩护律师。

  阮方民至今还记得2004年在看守所第一次见到张辉的情形。

  “他在见到我的时候,并没有像见到救命稻草一样,大呼冤枉,很沉闷,话不多。”当时张辉只是寥寥数语,说不是他干的。但在阮代理的其他案子中,一审被判死刑的当事人有些在见到二审律师时,情绪多激动不已。对此,李华也有同感:会不会真是他干的?但律师在仔细查看卷宗后,感觉马上改变了。

  主要的定罪证据就是被告人的有罪口供,但是叔侄两个被告人在关键作案细节上严重不吻合。前往作案现场的行车路线说法不一;作案现场的车辆行驶停放情况不一。而且非常关键的是当时的杭州市公安局作出的《法医学DNA检验报告》,所提取的被害人王某8个指甲末端检出混合DNA谱带,由死者王某和一名男性的DNA谱带混合形成,但排除张辉、张高平与王某混合形成。

  其他像作案时间及作案路线上也存在疑点。张氏叔侄二人也曾多次分别向警方提出,调取当晚卡车进出杭州城的监控录像及沿线路口的监控录像,但警方未对是否调取了录像作出说明。九年后的再审,律师才知道当年警方曾去调阅监控录像,但因为部分监控损坏和夜晚光线问题未能明确卡车离开杭州前往上海的准确时间。

  李华律师认为,警方在收集这一关键性证据时“没有穷尽所有的手段”,因为当时技术完全可以做到,而且律师后来前往沪杭高速路出口调阅监控录像时,由于超出保留期限,录像已被销毁。李华说假如当时警方在第一时间收集到这一关键性直接证据,一切迎刃而解。

  “重口供,轻证据”,律师认为在当时的司法背景下,没有证据只有口供定罪的情况并不罕见,而“二张”的口供,在十年后也被证实为警方刑讯逼供的结果,甚至张辉的沉闷,也与此有关。

  阮方民说,当时一审中张辉当庭就提及刑讯逼供,在其后律师形成的辩护词中也曾经要求调查并排除非法证据,但最后未果。侦查机关还违法使用同监犯袁某某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协助公安机关获取张辉有罪供述,同时又以该同监犯的证言作为证据,直接导致了本起冤案。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和被告人一方想要证明调查机构刑讯逼供是非常困难的。”李华告诉记者。

  阮方民和他的同事李华最后决定为张辉作无罪辩护。

  “神探”聂海芬并非无懈可击

  对于这一次翻案,阮方民认为首先是叔叔张高平十年不认罪坚持申诉引起了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关注。

  张高平坚决不认罪甚至拒绝减刑,以至于多次关禁闭受罚吃了很多苦。由于张高平的坚持不认罪引起了新疆当地监狱及驻监狱检察官的关注,监狱帮助张高平转递申诉材料,驻监狱的检察官还亲自写信给浙江当地的司法机关,认为张高平的案件可能有冤情,希望能够组织复查。后来该案被列入了复查范围,悄悄在内部启动了对该案的复查。

  杭州刑警中的一位“名人”也因此案备受关注——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在新浪微博中,“聂海芬”居微博热搜榜第二。

  迄今为止,杭州市公安局网站上还保留着聂海芬的一条新闻:“聂海芬同志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来唯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民警……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发生在2003年的“5·18奸杀案”正是聂海芬经办的一个重要案件。2006年4月13日,中央电视台第12频道《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讲述了聂海芬参与侦破“5·18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而这里所谓的“突审”,被张辉、张高平一致认为是刑讯逼供。即便法医的一份DNA证据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无关,,“神探”也没怀疑抓错了人,她反而执著地从其他角度去证明张辉、张高平有罪。

    ■浙江叔侄被冤案追踪

  10年前,安徽歙县17岁女孩王冬在杭州遇害。杭州公安利用狱侦耳目、刑讯逼供等手段一手炮制了张辉、张高平冤案。如今侄叔俩已平反,但王冬一家的伤痛难以愈合。王冬的父亲王朋里说,他们恨了10年,女儿被害,他们没获得任何赔偿,甚至因拿不出3000块钱丧葬费,至今仍未拿到女儿的骨灰。

  恨了叔侄俩10年

  “突然说别人才是凶手,我们还接受不了。”王冬59岁的父亲王朋里说。

  10年来,王朋里和妻子吴玳君一直坚信,张辉、张高平是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这是烙在他们心上的恨。“我一直恨张高平和张辉,要是可以,我肯定会和他们拼命。”王朋里说。

  王朋里只在法庭上见过张辉、张高平一面。“这些年他们一直在申诉,说自己是冤枉的,判决都判决了,还谈什么冤枉不冤枉呢?”那也是王朋里第一次进法庭,他有点怕。

  在安徽歙县杞梓里镇杞梓里村,王朋里夫妻俩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已经嫁到了杭州,小儿子在湖州打工,王冬是他们的二女儿,也是三个孩子里最活泼、幽默的一个。

  10年前,王冬的遇害让这个生活本就拮据的家庭瞬间陷入灰暗。

  丧女之痛3年方缓

  在余杭的一家火葬场,王朋里见到了女儿遗体的一刹那,除了哭再也找不到发泄的方式。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王朋里说:“我一个礼拜都没吃过饭。什么东西也拿不回来,没力气。一天到晚就觉得饭吃不吃无所谓,脑袋是空白的。一点想法也没有,也想不出个名堂了。”

  在女儿推进火化炉之前,王朋里按照当地风俗在女儿嘴里放了一个5毛钱的硬币。一是为了辨认女儿的骨灰,二是人死了,含口钱,到了阴间也不会缺钱。

    回家后,王朋里让妻子把女儿的照片都藏起来,“看到感到不舒服”。

  他难得梦到女儿,只是闲下来时,想起见王冬的最后一面,仍会哭。这种情绪一直持续了3年才有所缓和。

    没拿到一分赔偿

  “究竟该谁赔偿,我也搞不懂。”在女儿死亡的赔偿问题上,王朋里夫妻俩没了主意。“我去杭州的钱都是父母借的,两次就花掉了四五千块钱。”

  那时,杭州公安局曾到张辉家强制执行,但后来他们没有拿到一分钱。

  今年3月20日,张辉、张高平再审开庭前,浙江高院曾打电话到当地镇政府,问王朋里去不去。他没去,“我说这个事情你们处理就好了,这个事情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到现在也没什么了”。

  如今,王朋里一家主要靠打工维持生计,家里还种一点菜和玉米自己吃。平日里,王朋里在镇上给别人打零工,吴玳君当保姆带孩子。

  “儿子现在要讨老婆,没钱盖不起房子,讨不到嘛。”王朋里说。

  驻张高平服刑监所检察官:制造冤案的人一定要追究

  “张高平在新疆石河子监狱哭诉喊冤时,他眼中闪烁的希望之光打动了我。”4月2日,已退休两年的新疆石河子检察官张飚对记者说,听到张高平叔侄被宣告无罪释放,他流下了眼泪,为他们高兴了好几天。

  多次发函浙江无果

  2005年,张高平被押至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当时张飚是石河子市检察院驻监所的检察官。

  2007年夏天,监狱民警向张飚反映有一个服刑人员不断申诉。当时张飚和另一名检察官与他见面,他痛哭流涕,说是被冤枉的,而且写了一份申诉材料。之后,张飚和同事把材料转给了浙江省高院。

  张飚说,当时石河子市检察院调阅了张高平案件的相关材料,发现了几个疑点。自己多次向浙江省高院、检察院发函,反映此案疑点,但并无进展。

  此案的重大转折,是跨省作伪证的“证人”袁连芳被张高平从一份法制杂志上认出。石河子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两起案件中的袁连芳是同一个人。

  2010年张飚退休时,给张高平叔侄的辩护律师发了这样的短信,“我今年就要退休了,张辉、张高平的案子我希望你不要放弃。每到夜晚,我想起张高平向我哭诉被刑讯逼供冤案的情形,我都无法入眠。”

  刑讯逼供一定要追究

  3月26日,叔侄二人被法院宣判无罪后,张高平第一时间给张飚打了电话。

    张飚每天都在关注媒体对此案的报道。3月30日,张高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对那些刑讯逼供的人不想追究了。“我当时非常气愤,立即打电话告诉张高平,这样的说法不对,该追究的人一定要追究,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社会正义的不负责。”张飚说。

  张飚说:“我只是尽了一个检察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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