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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举”,不是“互文见义”

 云中上人 2013-04-17

是“对举”,不是“互文见义”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北宋文学家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名句。《咬文嚼字》2013年第四期《“不以物喜”的“物”不是人》一文指出,“不以物喜”的“物”不是指人,而是指外界事物。余很以为然。事实上很少有将“不以物喜”之“物”理解为人的。然该文作者依据郭锡良等主编的《古代汉语》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解读而认定此语系修辞上的“互文见义”,余以为非矣!

上述《古代汉语》对这句名言中的“悲”、“喜”分别解读为“悲哀欢喜”、“欢喜悲哀”。这样解读有点“互文见义”的意思。但我想说的是,这种解读不一定准确。

我们来看原文。范仲淹在提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之前,用两段的篇幅分别描写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对“喜”、“悲”进行铺垫:一曰“淫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的肃杀之景,此时人们是“感极而悲者矣”。一曰“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的美景,这时人们是“其喜洋洋者矣”。方引出下文“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段感慨。可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分别针对上述不同景象而来的。既如此,就不应在“喜”中衍生出“悲”,亦不可在“悲”中衍生出“喜”。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只能是“不因外物的美妙而欢喜,不因自己的失意而悲伤”。它要告诉人们的是人不管是得意还是失意,都要保持良好心态,泰然处之,要学会豁达和淡定。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联系上下文作了如此解读之后,那种认为这句名言属修辞上的“互文见义”的基础就不存在了;“互文见义”一说的自然就无法成立。事实上,在修辞上还有一种手法叫做“对举”。这种修辞手法有点像对偶,并列两类事物,相互映衬,互相衬托,凸显事物的不同。范仲淹在描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心态后,感慨系之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正是将“喜”和“悲”这两种不同的情绪进行对举,凸显出作者超然物外的达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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