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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农业龙头带动”战略农机化实施方案(2013-2015年)

 鲁西文苑 2013-04-18

聊城市农业龙头带动战略农机化实施方案(2013-2015年)

(2013年4月)

聊城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关于实施“农业龙头带动”战略,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的战略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今后三年农机化发展的目标、重点及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1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发展到1210万千瓦,建设现代农机化示范基地1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10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3.5%;

到2014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发展到1260万千瓦,现代化农机示范基地达到1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55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

到2015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1310万千瓦,现代化农机示范基地达到1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00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5%。

二、发展重点

(一)实施现代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建设现代农机化示范基地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规模的要求,以提高农机化水平,服务农业规模化生产为目标,加大农机科技引进力度,大力发展具有区域化、组织化、集约化、特色化的农机化示范基地,使之成为试验、引进、展示、示范、推广农机新技术、创新农机经营服务方式、引导农机结构调整和培训农民的基地,并成为现代农机化发展的示范性和导向性工程。

具体目标是

2013年全市建设较大规模的现代农机化示范基地14个,其中万亩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1个(茌平冯屯),5000亩以上示范基地3个(临清大辛庄保护性耕作示范区、东昌府梁水镇玉米机收示范区、东昌府闫寺办事处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示范区),1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个(阳谷县定水镇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开发区广平玉米免耕深松、全层施肥精量播种示范区)经济作物机械化示范基地8个其中500亩花生机械化收获示范基地5个(高唐清平镇、三十里铺镇、冠县贾镇、桑阿镇、茌平县菜屯乡),300亩大蒜机械化收获示范基地3个(临清康庄镇、阳谷定水镇、茌平冯屯镇);

2014年,全市建设规模较大的现代农机化示范基地15个,其中万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个(茌平县),5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3个(临清市1个,东昌府区2个),1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3个(阳谷县2个、开发区1个),面积500-1000亩的经济作物机械化示范基地8个(高唐2个,临清市1个,冠县2个,阳谷1个,茌平2个);

2015年,全市建设规模较大的现代农机化示范基地17个,其中万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个(茌平县),8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个(临清市),5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4个(茌平县2个,东昌府区2个),1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3个(阳谷县2个、开发区1个)。建设面积500-1000亩的经济作物机械化示范基地8个(高唐2个,临清市1个,冠县2个,阳谷1个,茌平2个)。

(二)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系的部署,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今后三年,全市新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13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总量到2013年底达到310个,2014年底达到355个,2015年底达到400个。其中,规范化合作社总量到2013年底达到70个,2014年底达到85个,2015年底达到100个。

(三)进一步提高玉米机收及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当前,我市小麦生产已实现全程机械化,玉米的耕、播环节都已实现机械化,但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不够高,成为实现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唯一的制约因素。要按照“北部稳步提高,南部跨越提升,全市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争取2013年全市玉米机收面积达到440万亩,机收率达到80%2014年全市玉米机收面积达到460万亩,机收率达到85%2015年全市玉米机收面积达到500万亩,机收率达到90%。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2013年达到90%,2014年达到92%,2015年达到95%。

(四)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等扶持项目。实践证明,在农机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全市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快速提高,由2004年的54%增长到2012年的82%,全市农机化发展也由中级阶段跨入了高级阶段。因此,争取并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至关重要。今后三年,我们将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力争今年达到1.1亿元,补贴发展各类先进适用农机具2900台;2014年达到1.15亿元,补贴发展各类先进适用农机具3000台;2015年达到1.2亿元,补贴发展各类先进适用农机具3100台。同时,积极争取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机械化秸秆还田等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计划2013年争取项目资金60万元,2014年65万元,2015达到 7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一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各乡镇农机部门切实把农机化发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把农机化示范基地、合作社建设等项目与农业示范基地等结合起来,与各地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结合起来,与提升农业产业优势结合起来,把提高农机化水平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另一方面要加大农机化示范基地、合作社建设等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机化发展的认识。

(二)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一方面,要经常组织农机化示范基地、合作社社长相关人员参加农机技术培训班,把对农机化示范基地、合作社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列入农村富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民科技人员培训计划,通过各方努力,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农机化示范基地、合作社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农机现场会和农机具展示展销会,同时借鉴先进地方的发展模式构建示范平台,为其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建设发展样板。

(三)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农机部门要将现有的农机化扶持政策和各渠道的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进行整合,向示范基地、合作社等进行倾斜;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农机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合作社建设者对农机化的投入主体作用,鼓励广大农民和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参与投资;四是争取对农机化示范基地、合作社建设和农机补贴实施,拨给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农机化发展模式创新和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农机化示范基地、合作社建设、农机补贴资金落实、玉米机收水平提高等内容纳入对各县(市、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购置补贴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相结合力争将农机化重点工作纳入市对县、县对乡镇的综合考核。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局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加大督导力度,及时通报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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