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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造证件签订合同“大校”诈骗300万

 赵东华 2013-04-20
仿造证件签订合同“大校”诈骗300万
    本报4月18日讯 (记者 辛戈 通讯员 王泷荭)因诈骗被判入狱,男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竟购买军装变成“大校”继续诈骗。截至被抓,李某诈骗金额已高达300多万元。今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向社会通报,“大校”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男子李某,今年55岁,宁武县人,曾当过兵。1993年,李某因诈骗被判入狱,2010年被释放后,置办了两套军装及军官证。此后,李某又用30万元注册了一家公司,打着做煤炭生意的幌子开始招摇撞骗。行骗过程中,李某结识了女子张某,二人凭借李某的“大校身份”和私刻的部队公章、伪造的煤炭供销函等假证件,先后与周某、落某、叶某、李某、尚某等人签订了煤炭交易合同,诈骗300多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奢靡生活:价值近两百万元的两台豪车,以及平时毫无节制的花销。截至被抓时,300多万元已经被挥霍得仅剩几千元。
   今年以来,曾与李某签订过煤炭供销合同并已先付21万元手续费的周某,见其迟迟不履行合同便到李某的公司询问,岂料公司早已人去楼空。4月8日,周某报了案。目前,李某、张某及另一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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