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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租房为名绑架女房东 将其装箱抛尸机井

 大漠荆棘 2013-04-25

男子以租房为名绑架女房东 将其装箱抛尸机井

2013年04月25日07:44河南法制报[微博]马国福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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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租房为名绑架女房东 将其装箱抛尸机井

  2013年4月4日上午10时许,许昌县公安局门前一阵鞭炮声,一面上写“破案神速,为民除害”的锦旗送到了正要利用假日到各派出所查看值班备勤情况的该局局长杨国申手中。这是“10·14”杀人抛尸案的家属借清明节来感谢公安民警,并到抛尸地祭奠亡灵……杨国申乘车行进在通往榆林乡派出所的乡间公路上。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随着车轮的飞转,“10·14”杀人抛尸案悬疑层出、跌宕起伏的侦破过程,又浮现在他的眼前。

  2009年8月23日11时许,家住郑州市二七区的夏青接待了一个租房人。租房者是一个中上等身材的青年,那人顺手关上房门,飞快地把音箱线拽下,将夏青的手脚捆了起来……夏青向男青年诉说了自己的不幸……短短一席话,似乎唤起了他的同情心。男青年放弃了继续绑架她的念头,匆匆离去。

  思索再三,第二天上午,夏青到公安局报案。

  就在夏青报案之后,9月3日傍晚,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公安分局又接到报案:当日16时许,该区发生一起绑架案件。犯罪嫌疑人以租房为名,将妇女孔某用大号手提箱绑架带走。

  孔某被带走后,当天晚上和第二天上午,绑匪向其家人打电话索要20万元现金,此后再无消息,现被害人生死不明。

  接到报案,郑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大量认真细致的排查,专案组一致认为,此案与“8·23”绑架案可并案侦查。但是,案件一直毫无进展。

  机井中捞出旅行箱

  许昌城南有个榆林乡,榆林乡南部有个楼李村。2009年10月14日下午5时许,在楼李村东北地的一口机井里,人们发现井水发臭,水内有异物,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110指令,许昌县公安局榆林派出所所长李双剑带领所内两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李双剑仔细观察现场,初步判断井内应是尸体。

  接到报告,公安局局长杨国申立即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赶往现场。

  刑警从井中打捞出一个灰蓝色箱包。技术员将箱子开启,一具呈蜷曲状、仅着粉红色裤头的女性尸体呈现在眼前。这是一起杀人抛尸案。

  警方现场成立了“10·14”专案指挥部,并分别组成物证调查组、尸源查找组、区域排查组等7个侦查小组,连夜开展工作。

  尸源查找组印刷了一万份认尸启事和悬赏通告,张贴于全市乡村街道;区域排查组调集全局警力150余人,在三县两市一区排查女性失踪人员。各组都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

  觅踪寻迹查真凶

  物证调查组组长崔现周是许昌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队长。他带领侦查员李伟,连夜对现场物证进行分析,认为这种旅行箱体积容量大,市场销量应不会太大,首先应确定箱源及销售使用范围。崔现周、李伟认真制订了对销售市场的排查计划。

  第二天一早开始,在辖区民警的配合下,他们逐一对市区商店、商场的箱包销售情况进行排查,对做箱包生意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不放过

  任何细节。他们顾不上吃饭,买上两个烧饼夹鸡蛋豆腐皮、一瓶矿泉水,一刻不停地工作,可走遍了大小商场,访遍了经营人员,也没有发现现场遗留型号的旅行箱在许昌市场销售过。

  夜深了,专案组会议室里仍然灯火通明。崔现周、李伟他们两个又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从箱子的销售源头查起!”二人达成共识。很快,他们从互联网上搜索到了现场遗留旅行箱的产地和生产厂家,品牌为美顺乐,旅行箱型号为mslo290拉杆箱,生产厂家为河北省高碑店白沟箱包厂。

  崔现周立即与箱包厂家联系,了解到该型号的拉杆箱仅销售给郑州市德化街批发市场一任姓批发商。崔现周、李伟与批发商电话取得联系,问清楚地址,连夜驱车赶往郑州。在郑州德化街一商场,民警见到了这位批发商。他说,这种型号的大旅行箱在河南仅有他这一家店销售,且销量有限,一年不过三四个。当年9月9日,郑州市公安局的一位警察也来找过他,了解这种旅行箱的有关情况。

  第二天上午,崔现周与郑州市公安局取得联系,了解到一个情况:9月3日傍晚,金水公安分局接到报案,该区一名43岁的妇女被绑架。绑匪向其家人索要赎金20万元,受害人至今生死不明。

  警方调取视频资料发现:9月3日,受害人与一手拉旅行箱的男子进入案发小区,后只见那名男子手拉旅行箱走出小区,而再没有了受害人的音讯。

  看到视频中受害人的体貌特征,结合“10·14”案中死者发型、身高、年龄、死亡时间,崔现周分析后认为:两起案件有大量的共同特征,具并案条件。崔现周立即将郑州市“9·3”案件的详细资料、音视频带回许昌,向“10·14”专案组汇报。

  专案组指挥部听取汇报后认为:这是一条重要破案线索,可以并案侦查。专案组立即调整侦查力量,与郑州市公安局DNA室取得联系。次日一早,崔现周和侦查人员刘天晓、杨晓东带着案件生物检材赶往郑州。经过鉴定比对,许昌“10·14”案女尸即郑州“9·3”绑架案的受害人孔某。

  排查监控全方位

  案发第三日夜晚。

  专案组指挥部。各小组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

  通过综合分析,指挥部作出决定:调整侦查方向和警力,重点放在案发地5公里周围村庄。一张无形的大网撒开了。

  案发地榆林乡,东边是蒋李集镇。崔现周带队分包蒋李集镇南的6个行政村。当他和两个侦查员排查这个区域时,群众一眼就认出了视频录像中的人:“这不是咱村的吴铭吗?”

  崔现周立刻电话向指挥部汇报,了解到吴铭外出已有一段时间,遂要求辨认群众严守消息。

  接到报告,杨国申立即组织调整警力,专案组组长李文良安排9个布控小组,对吴铭的所有亲属朋友侦查布控,分发吴铭的近期照片,要求参战民警对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铭记于心。

  古都魅影现原形案发第四天。

  下午3时许,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有群众发现吴铭踪迹,他正在市中心医院看望病人。专案组民警兵分三组:一组负责外围,守住医院门口;一组院内流动警戒;一组上楼抓捕。李文良带领崔现周等3名刑警,乘电梯来到十楼一病房门口,房门虚掩,病房内传出说话声,似不止一人。崔现周透过门缝往里打量,一青年男子正给几位女士说话,体貌特征与视频照片一致。

  随着一声命令,崔现周抢步上前,拨开挡在前面的一名妇女,冲向对面的窗户,防止有人跳窗。现场被控制。

  吴铭被戴上了手铐。

  在铁证面前,吴铭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交代了在郑州绑架杀人的事实。

  吴铭,男,31岁,许昌县蒋李集镇人,1998年因贩枪入狱。

  2007年春,刑满释放后的吴铭向银行借了8万元,与别人合伙做塑钢生意。结果合伙人卷款而逃。

  绝望中,他想到了绑架。他到郑州后,夏青成了第一个受害人;第二次作案是9月3日。那天下午两点多,女房东把门给开开,他用胳膊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把她按倒在地。她挣扎,喊救命,他就卡着她的脖子,不久她蹬了蹬腿后就不动了。他把这个女的装进旅行箱内,雇了一辆黑出租面包车回到许昌,终于找到一个机井……

  2013年1月3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吴铭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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