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灵台县教育系统

 昵称3180877 2013-05-01

灵台县教育系统

中高级专业技术取务限领分配

及评审对象推荐办法

为了进一步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和规范职称评聘工作,推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结构调整,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发挥基层第一线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营造更好的用人环境,‘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根据甘职改办[2000]16号《关于适当调整地、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和甘职改办[199121号《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A级专业技术职务限额分配办法: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限额分配,以中学、学区为单位,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在核定的各校(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空缺限额数内,下达分配到校,各校(区)不相互挤占和调剂。下达到各校(区)的限额不得超过当年职改部门下达教育系统的限额数。没有空缺限额的,不再分配下达限额,不开展新的评聘工作。对优秀骨千教师比较集中的学校,在上级职改部门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比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最高结构控制数如下表

    

结构比例

高级

中级

中学教师

高级中学

高级职业中学

12%

40%

初级中学

7%

40%

小学、幼儿园教师

1%中学高级

30%

说明:

1、空旋限领数二水职务最高结构比例控制数一本职务.在岚人员数。

2、结构比例是指冬级职务长ir3数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本单位专业枚术人员不包括占专项限<tz I}hi f-的入员、工勤人员、民办代课教师和无职称人员。原下达的专项限额不计人本单位同级职务设岗炭赶内。

二、琴钮盒曼计分凳篡评审对象办法:

每年职称评审前,以各校(区)人事调整后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准下达限领。名一校(区)在下达的限额内,按照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一条件(见附表)择优推荐评审对象。不得超限额推荐。若本校(区)无符合晋升条件者,不得降低条件推荐。推荐评审对象定量计分办法如下;

1、师德百分制量化考核得分:

考核年度(近三年)

合计分

得分

2、各年度考核得分:

1)考核当年工作成绩。评审工作在下半年进行时,应兰由单位考核小组参照年度考核办法,对申报人当年前几个月的工作业绩进行一次相当于本年度的考核,并依考核成绩确定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等次。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荐。

2)年度考核成绩计分表(是指任低一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不含对当年前几个月的考核):

计分标准:优秀为2。分,良好15分,称职10分,不称职为。分。本人无故不考核的年份按。分计。

3、各年度考核中本人排列名次得分表f是指任低一级A务期110年度考核,不含对当年前几个月的考核)

4、累计贡献得分:

累计贡献得分二本专业工作总年限×1+任低一级职务年限×2。

5、加分项:评审对象有下列情况者,在定量计划时,按如下标准得分,计入总分中:

①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且所带班级未出现重大1tl题者加15分(担任校外班点和短期培训班班主任的不讨分)。

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知名校长:省级加5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3分;

骨干教师: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此项计分以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

③山区乡镇中小学工作的,每工作一年加3分(山区乡镇指梁原、龙门、百里、蒲窝、新开)。

④教学基本功过关达标者加14分。

6、总得分二师德百分制量化考核得分十各年度考核得分十各年度考核本人排列名次得分十累计贡献得分十加分项

说明:1、专业年限是指从事现专业的年限。专业年限的计算与学历有关,工作前后学历一致的专业年限与教龄相同。不一致的按如下办法计算专业丰限:

①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前后不一致的,以前从事其它专业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本人现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

②先工作再上学取得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者,其所学专业与毕业前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三者一致或相近时,毕业前的工作年限折半计算为取得较高学历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2、非师范类或不对口专业的学历,晋升职务时,学历认定及专业年限计算按《灵台县教职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办理。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做出新的规定或解释的,以上级的规定或解释为准。

3,调动人员在新调单位如口评审推荐、年度考核成绩以原单位考核的原始档案为准,可在教育局查询复核。

三、几点要求:

1、各校(区)必须严格按上述办法:开展本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象的推荐工作,要克服人为因素的干扰和论资排辈的弊端,遵循公正、公开、合理竞争的原则进行。

2、年度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奖惩及调薪的主要依据。因此,各校(区)必须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区)实际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进行考核,.客观的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实际,突出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必须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查询。不得人为变通,不得弄虚作假。发生问题的,要首先追究学校(区)校长的责任。

3、当年一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同原校教师一样对待,符合条件的要予以推荐评审,不一得歧视排挤。

4.调出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学校必须完整准确地提供其考核档案,密封后转调入学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职称限额分配评审办法通知                             

  抄报:县职改办                                             

  灵台县教育局                                  200496   

                                                   共印37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