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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下降四成左右

 刘阳怀 2013-05-02

本报北京5月1日电 (记者张洋)今天适值“醉驾入刑”两周年。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介绍,法律实施两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87.1万起,同比下降39.3%,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12.2万起,同比下降42.7%,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行为总量大幅下降。

同时,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据统计,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了12.4%。其中,因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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