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4 13:01 来源:铜之家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明确地沟油的定罪标准。终于出台了,“地沟油”可以称得上为国耻,食物油的重要性同等于食用盐,基本上是民众每天都要使用的。关乎民生的事必须要受到重视。要加重刑罚,绝不能罚款了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此类“反向添加”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根据《刑法》,此行为根据造成的后果,被告人可以受到拘役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最高可被判处死刑)。也就是说只要加工食品的原料违法,就可以认定为犯罪。
地沟油,城市下水道里悄悄流淌的垃圾。有淘者对其进行加工,摇身变成餐桌上的“食用油”。他们每天从那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这种被称作“地沟油”的三无产品,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却又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 “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一旦食用“地沟油”,它会破坏人们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的严重后果。所以“地沟油”是严禁用于食用油领域的。但是,也确有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而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私自生产加工“地沟油”并作为食用油低价销售给一些小餐馆,给人们的身心都带来极大伤害。因此“地沟油”这个名称已经成为了对人们生活中带来身体伤害的各类劣质油的代名词。
地沟油可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执法人员检查时,使用食用油酸败快速检测试纸,对比所检测油的过氧化值、酸价是否超标,一旦超标就能确定是问题油。
五大流向
1、酒楼→收集者→酒楼、餐馆(低价购买)→顾客餐桌
2、生产矿山选矿捕收剂(新技术)
3、养殖场(牲畜的饲料)
4、化工厂(生产化工产品)
5、工厂和学校食堂
具体危害消化不良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砷,就是其中的一种,人一旦使用砷量巨大的“地沟油”后,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
腹泻腹痛“地沟油”中混有大量污水、垃圾和洗涤剂,经过地下作坊的露天提炼,根本无法除去细菌和有害化学成分。所有的“地沟油”都会含铅量严重超标,是个不争的事实,而食用了含铅量超标的“地沟油”做成的食品,则会引起剧烈腹绞痛、贫血、中毒性肝病等症状。
胃癌与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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